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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于12月7日18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等级由橙色提升为红色预警,即全市于12月8日7时至12月10日12时将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措施,这也是我市首次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
目前,华北部分地区天气形势趋于稳定,出现区域性空气污染。在此背景下,我市天气静稳,冷空气减弱,湿度增大,温度回升逆温增强,空气质量维持在重度污水平。据市环保监测中心最新监测预报,空气重污染将持续到10日,10日午后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开始逐步好转。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要求,我市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提升为红色。
此前,我市已于12月7日0时启动了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各区、各单位动员部署,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本次升级红色预警后,应急措施将有所加强,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全市范围内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纯电动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将延长运营时间,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工业企业按红色预警停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市交通委要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负责落实部分重型车辆停驶等措施。市公安局交管局要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对停驶公务车辆,并做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和本市公务用车停驶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部分重型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按照红色预警措施要求,通过北京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市市政市容委要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市环保局要加大对固定和移动污染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大对道路遗撒、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市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各区政府要督查、检查辖区内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各级宣传部门及时提示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资源,告知公众预警措施内容,提示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大气排污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请广大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合理安排出行、绿色出行,欢迎社会各届监督各项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的落实,如发现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请拨打12345(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69(环保投诉举报咨询中心)、96310(城管热线)投诉举报;如有健康防护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