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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发布全国首个《区域性“碳中和”银行建设指南》与《银行业“28·58”碳达峰与碳中和远景规划》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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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发布

全国首个《区域性“碳中和”银行建设指南》

与《银行业“28·58”碳达峰与碳中和远景规划

 

    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为助力实现国家“30·60”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构建以碳减排为导向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持续提升银行机构的绿色金融及气候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湖州银保监分局在浙江银保监局的指导以及市金融办和人行的协同配合下,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在辖内开展“碳中和”银行建设试点。该市银保监分局制定银行业“28·58”远景规划——在2028年前实现所有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的“碳达峰”,2058年前实现自身运营及投融资业务的“碳中和”,力争成为全国首个实现银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地区。

明确了“碳中和”银行的定义

碳中和银行是以应对气候变化为首要目标,通过公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采取有效的碳减排措施,实现自身运营碳中和投融资碳中和的银行机构

发布《区域性“碳中和”银行建设指南》

一是明确“碳中和”银行碳排放量计算依据。在碳排放计量方法学方面,鼓励银行机构依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关于印发湖州市银行信贷碳排放计量方法指南的通知》,通过文件规定的测算边界、公式等,对排放量及相关数据进行核算。针对绿色项目的碳排放计量,可引用环评报告数据,或者运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关于绿色信贷环境效益的测算方法进行核算。

二是明确碳中和银行建设规范。从自身运营和金融资产的碳排放两个维度,分别确立三个范围,包括银行机构或企业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碳排放、边界外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其他供应链端的间接碳排放等。要求银行根据上述运营及金融资产碳排放的三个标准范围分步实施,最终实现碳中和。

三是明确碳中和网点的建设规范。在原有绿色专营支行绿色融资占比要求的基础上,增加碳排放量维度的考量,通过双维度机制建立支行网点的五星级分类,碳中和网点建设应同时满足绿色信贷余额占比、碳排放量等要求。银行机构应积极推动绿色专营支行的改造,逐步升级为碳中和网点。

四是建设碳中和银行“七单”机制。碳中和银行的建设过程中,各银行机构应根据气候投融资、碳金融特点,在碳金融领域建立具备适配性的碳金融管理与服务机制;同时,推动绿色专营机构六单机制升级为七单机制(单列信贷规模、单设信贷审批通道、单列资金价格、单设风险管理指标、单列绩效考核、单列产品服务、单列信息披露),通过绿色专营支行到碳中和网点的升级改造,以点带面,推进碳金融服务品牌创建。

制定碳中和银行“28·58”远景规划

制定银行碳达峰与碳中和远景规划

努力于2021年底前完成首家碳中和网点的建设,至2025年前打造三星级以上“碳中和”网点5家,在2028年前实现所有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的“碳达峰”,2058年前实现自身运营及投融资业务的完全“碳中和”,力争成为全国首个实现银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地区。

制定分批达标路线图

2021年首批试点银行机构包括: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农业银行湖州分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兴业银行湖州分行、湖州银行、吴兴农商银行、南浔农商银行、安吉农商银行。辖内试点银行机构计划于20216月前发布“碳中和”银行建设规划路线图,在2025年前所有试点机构实现自身运营的“碳达峰”,2055年前实现“碳中和”。

1 “碳中和银行的远景规划

规划进度

试点银行机构

其他银行机构

自身运营的碳达峰

2025年前

2028年前

自身运营的碳中和

2030年前

2035年前

完全碳中和

2055年前

2058年前

明确碳中和银行的实现路径

一是科学开展碳盘查。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标准化开展碳盘查,科学计量机构运营中所产生的碳排量,记录完整的资料数据形成最终的排放清单。二是动态实施碳减排。依据碳盘查内容,每年匡算减排成效和碳抵消成本,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或路线图,制定合理的减排降耗措施。三是有效实现碳中和通过扩展经营活动外的措施,如积极开展公益植树造林、购买绿色电力凭证、参与碳交易市场等方式抵消机构的碳排放,最终实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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