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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专家共议“绿色金融支持应对气候变化”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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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下午,由人民银行、浙江省政府指导,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湖州市政府主办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下的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研讨会的圆桌论坛之一“绿色金融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经验”在浙江湖州召开,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主持论坛,多位专家进行了交流讨论。

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及首席财务官Leslie Maasdorp表示,“绿色”和“可持续”越来越受到金融机构关注,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已经成为趋势。除了中国,其他金砖国家及许多其他国家开始关注绿色金融,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将逐步深化。多边开发银行在推动绿色金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进一步在金砖国家及更广泛的范围内助力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存在一些挑战,例如,绿色金融的创新和科技手段的使用仍需加强,不同国家之间的绿色金融标准尚未统一。

贝莱德安硕董事总经理兼亚太区销售主管Geir Espeskog表示,目前社会各界意识到ESG因素和投资的最终回报息息相关,高品质的数据和信息披露对于ESG投资非常重要;更多ESG 领域的ETF产品的出现推动小规模的投资者可以参加进来,传播“绿色”的概念;同时在代际转换下,投资者更具可持续价值观。国际ESG的发展,有赖企业进行透明的信息披露和与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的合作。如果中国企业和其他企业参考这些经验,将可能帮助其吸引更多关注ESG的国际投资者。

德意志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王英琦表示,一方面德银资管多年来坚持以可持续理念指导投资业务,目前德银资管的一只基金专门投资中风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另一只股权基金投资了对环境和气候变化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以帮助其转型和降低影响,同时正在研究碳基金,包括碳税、碳交易机制、碳消费税等。另一方面,德银资管已在尽职调查环节增加专门的ESG尽职调查,并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详尽的评估。

香港能源交易公司首席执行官黄杰夫表示,推进中国碳市场和碳金融的发展,要充分借鉴欧洲、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碳市场和碳金融方面的经验。一方面需要充分认识到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强化碳市场在碳减排和配置绿色金融资源中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发展碳金融产品和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提高市场流动性,帮助管理碳价格。另一方面在借鉴国际经验推动碳定价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中国发展现状与国际实践的差异性,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

法国巴黎银行亚太可持续资本市场主管黄超妮分享了欧洲市场和法国巴黎银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一是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法国《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要求所有资产管理公司披露其投资组合中的碳足迹,欧盟今年3月份正式推出《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兼顾了无重大损害原则和符合社会保障原则。二是很多领先的金融机构已采取各种手段识别、分析、管理、量化气候风险。以法巴银行为例,在《巴黎协定》之后已明确表示退出任何新的煤电行业项目。三是绿色金融产品需要不断地完善。除绿色信贷及绿色债券外,市场还需要更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法巴银行今年9月发布了亚太首只气候转型股票指数。

淡马锡新加坡总部企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及管理常务董事Gim Huay分享了淡马锡在实践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三类经验。首先是测量投资组合当中的碳排放,淡马锡已开始测量和管理碳足迹,在关注投资收益的同时,也关心ESG影响。二是追随可持续发展的脚步,尤其是在农业、工业和材料等行业,发展和利用新兴技术、黑科技等,通过全球行动减缓气候变化、减少全球碳排放。三是通过融资支持碳市场发展,推动碳减排。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总结提出四条建议:一是以碳中和为约束条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二是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逐步将披露要求扩大到金融机构,碳排放和碳足迹应该成为披露的基本要求;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并适时要求其披露环境和气候风险敞口、压力测试或情景分析结果,尤其是煤电行业的风险;四是强化碳市场金融属性,金融机构要参与进来,需要有碳远期和其他金融产品来作为管理工具,也希望通过这些工具来提升碳市场流动性。此外,要注重发挥绿色科技在农业、工业领域的运用;要利用多边开发机构催化器的作用,撬动更多其他方面的资金和资源。

来源:中国金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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