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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 电力与高耗能行业产能合作备受关注

2017-08-25  来源:带路绿色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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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一带一路”倡议中,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着重指出“要践行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建设生态文明,共同实现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希望通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搭建国际平台,分享各国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与实践;开展国际和区域层面的研讨与对话,提供多层次、多领域、统筹兼顾、注重成效的政策建议。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与我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已达 69 个,同时,覆盖“五通”各个领域的一系列部门间合作协议也相继签订。带路沿线国家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63%,而人口密度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5%以上,土地面积占全世界的40%,森林覆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生态脆弱,干旱半干旱地区分布广,单位 GDP 的钢材、水泥、有色金属消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日益显现。重视保护环境,支持带路沿线国家的社会和经济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才能全面实现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并最终落实《巴黎气候变化协议》。


在此背景下,中国绿色领导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于 8 月 23 日在京召开 “一带一路”电力与高耗能行业绿色产能合作研讨会。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绿色金融学会、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家开发银行、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电力规划院、中国新能源海外产业发展联盟、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神华研究院、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国际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钢铁、水泥、煤化工行业协会代表,以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共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推进带路沿线国家的绿色产能合作。

主持人:杨富强,中国绿色领导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核心组专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出席会议并做了主旨发言。他认为绿色金融是“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领域,他梳理了三年以来绿色金融在国内开展的工作:国家层面,从三年前人民银行发起,国家首次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到2016年,中国绿色债券发行总量已达2300亿元,占全球市场的40%; 地方层面,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并发起绿色基金。他指出,中国每年有4万亿的绿色投资需求,而国家财政只能覆盖10%左右,大部分还需要社会资本和私营资本进入; 国际合作层面,他指出,2016年中国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G20议题,倡导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在杭州G20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重要共识,并对《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表示欢迎。今年在汉堡召开的G20峰会上,研究小组提出的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和改善环境数据可获得性的倡议被写入《G20汉堡行动计划》。马骏主任还提到,绿金委近期将要发布《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其中包括对大气、水、生态环境以及碳排放风险的关注,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绿色“一带一路”发展,不仅是项目层面合作,也要加强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 越来越多的带路国家派银行业的代表团到访中国,学习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经验,未来我们与带路国家在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空间很大。

致辞:马骏,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 


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主管、联合国南南气候合作伙伴关系孵化器项目负责人张晓华先生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中有关能源与气候的子目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指出中国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不能忽视带路沿线国家自身发展的需求,要结合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综合考虑,统筹兼顾; 他还指出,带路沿线国家有很强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诉求,希望更多的企业和机构加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工作; 此外,他强调带路发展要加强多方合作,更多的与国际机构、民间NGO网络合作,促进民间智库发挥其作用。

致辞:张晓华,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项目主管、联合国南南气候合作伙伴关系孵化器项目负责人


中国电力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的专职副秘书长祝慧萍介绍了电力行业“一带一路”发展概况,以及联盟成立以来的工作,建议开展国别电力规划研究,依托国家政府间重要合作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推进绿色电力示范项目落地,提升中国电力企业的海外形象。电力规划院高级工程师王珺介绍了电力规划院关于“一带一路”电力合作潜力研究的成果,以及正在合作的重点国家案例和进展,电力规划合作对于“一带一路”电力合作意义重大,也为有关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探明了方向。中国新能源海外产业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世国介绍了“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合作进展,他强调“已有的可再生能源合作”超过我们的预期,2016年电力总投资额达到了76.55亿美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两倍多。其中水电和清洁能源占48%,火电占21%,输变电占16%,矿产资源占9%,其他的约占了6%。可再生能源作为中国“带路”发展重点产业走出去,还需要进一步通过发挥政府间的外交合作机制,积极搭建桥梁,为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加强对外投资立法,构建企业走出去的法律安全体系,规范企业境外经营,维护企业“走出去”的正当权益; 完善对外投资能源产业融资、税收优惠、外汇管理等支持政策及明确的产业投资监管政策,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短板问题。

会议进行时


华北电力大学袁家海教授在介绍带路沿线国家能源与电力市场现状时指出,未来带路沿线一些国家的能源角色将发生转变,逐步由能源供应者向能源消费者过渡,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促进带路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据估计,到2030年,沿线国家将新增煤电 6.96 亿千瓦,总装机达 17.31 亿千瓦; 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 19.6 亿千瓦,总装机达 28.3 亿千瓦; 新增油气发电装机 7.68 亿千瓦,总装机达 15.17 亿千瓦; 煤电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主要包括印度、东南亚和独联体; 而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主要为欧洲、印度、非洲、东南亚、中东。


中国水泥协会、中国钢铁协会、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的代表分别介绍了相关行业“一带一路”发展的概况,并重点介绍了为促进相关行业“一带一路”绿色产能合作而提出的“一带一路”绿色指标体系,煤科院也提出了煤炭行业“一带一路”绿色产能合作指标体系。所提出的绿色指标均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实践,希望为金融机构的“一带一路”绿色化投融资提供参考。这些指标覆盖了单位能耗、电耗、各类污染物排放、碳排放、耗水等,以及其他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指标。据悉,有关协会正在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将针对战略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状况和要求,提出更为细化的要求。


中国绿色领导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平台核心组成员杨富强博士在总结时指出,电力及高耗能行业的工作重点之一是要建立并完善绿色指标体系,包括单位能耗、电耗、水耗,以及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数据信息,为开发绿色金融指数提供数据参考;针对带路沿线国家不同的地缘政治情况及地理特征,分类细化相关的指标,这是绿色产能合作的基础和前提。“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了中国发展的全球化大局观,在推进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如何应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是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中将要发挥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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