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新闻中心 > 绿金新闻
7 月 14 日,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与“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的支持下,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和兴业银行共同举办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简称CGT或《共同分类目录》)在“一带一路”地区的应用专题研讨会,吸引了近 150 名来自金融机构的代表出席。本场活动是GIP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今年以来组织的首场研讨活动。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公司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围绕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最新发布的共同分类目录背景,及其在中、欧以及其他经济体特别是新兴市场的应用和影响等话题展开讨论。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GIP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席、IPSF分类工作组共同主席马骏博士在开幕致辞中介绍了CGT编制的背景和潜在的应用场景,包括在国际市场上发行金融产品、对更多类型的金融产品(包括已发行的产品)进行贴标、为尚未建立绿色分类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参考、提高全球绿色分类标准的互操作性等。
中国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殷红副院长指出,《共同分类目录》具有三点重要意义: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目录指引、为继续推进多边绿色标准合作提供方法论借鉴、为国家间气候合作提供金融样板。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可持续发展银行业务亚太区主管Antoine Rose、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总经理助理陈亚芹分别介绍了所在机构近期应用《共同分类目录》发行或承销的绿色债券。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博璐博士详细介绍了《共同分类目录》的技术亮点和应用,包括中欧绿色金融分类目录的六种对照情景,并强调在使用时应遵循“不造成重大伤害”和最低保障的原则。
随后,来自欧洲和亚洲的5位专家围绕《共同分类目录》在“一带一路”地区绿色融资中的应用展开了热烈讨论。专家们一致肯定了该目录对推动不同绿色标准互认、指导投融资实践的重要意义。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该目录有助于评估资产的“绿色程度”,特别是对比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活动,而已有的一些案例表明良好的财务表现和积极的环境影响可以同时实现;从发行人的角度出发,《共同分类目录》可以为制定企业内部绿色金融框架、开展业务审批提供参考,而由《共同分类目录》框定的经济活动类型也与市面上享有绿色溢价的金融工具所支持的活动高度重合;对部分“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机构而言,如果所在国还没有官方的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这些机构可以考虑使用《共同分类目录》对其绿色金融活动进行统计、贴标和披露。
同时,与会专家也指出,《共同分类目录》的应用还需要加入其他机制的保障,包括提高在资金用途和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披露质量,从而提升透明度和可信度、降低“洗绿”风险。与会专家还提到,对于新兴市场国家而言,帮助非绿的产业、企业实现转型将是实现低碳转型的重要一环,而对转型活动进行界定是未来需要努力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