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绿色基金以来,这一新的绿色金融业态正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实施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加速发展。
经过近一年发展,绿色基金数量明显提升。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基金研究小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节能环保、绿色基金共265只,其中约59只由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占比达到22%。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是我国“一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国家级能源基地,煤炭、冶金、化工等重工业较为发达。多年来,受制于粗放的增长方式,当地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古老的黄河和脆弱的生态受到严重威胁。一只绿色基金的出现,让这个局面有了明显的改观。
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由中国通用技术集团等公司于2009年发起设立的专业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通用基金通过与石嘴山市政府合作成功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并在该引导基金的鼓励与支持下,设立众多子基金,利用PPP模式规划建设4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有针对性地对当地具备发展潜力的污水处理企业及项目予以扶持。
“石嘴山借用外部资金的案例是我国绿色基金发展的缩影。绿色基金之所以采用PPP模式较多,正是因为这类模式有利于撬动地方各类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广泛的绿色基金,包括绿色产业基金及绿色担保基金,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越发突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绿色基金研究小组组长安国俊说。
采用PPP模式的绿色基金为社会资本开展专业绿色投资提供了平台,也为政府投资引导民资进入绿色发展领域搭建了桥梁。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成立PPP引导基金,包括财政部与国内10家大型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1800亿元PPP融资支持基金,财政部与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四川、新疆等地都成立了不同规模的PPP引导基金。
不过,客观地说,目前我国发展绿色基金还有较大空间,未来在中央、地方等层面都需要做更多工作。
安国俊建议,在中央层面,可考虑建立中央级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或绿色发展基金,专门用于绿色经济发展特定领域的基金。例如,可专门用于雾霾治理、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绿化和风沙治理、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低碳交通、绿色建筑、生态保护和气候适应等领域。该类基金的政府资金来源主要可以考虑财政拨款、财政贴息、国债项目安排等。
在地方政府层面,安国俊建议,应多鼓励各级政府以多种形式发起或参与发起PPP模式的绿色产业基金。建立公共财政和私人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绿色产业基金,是推动绿色产业基金发展的重要手段。
此外,业内专家还建议,应加快建章立制,在法律、政策、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优化绿色基金的发展环境。例如,参考以PPP产业投资基金为主要模式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目前,由省级政府或地市层面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的方式比较普遍。例如,内蒙古环保基金、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江苏PPP融资支持基金就是这种实例。
“当务之急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尽早出台对绿色基金的相关扶持政策。”安国俊认为,支持绿色基金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在实践中还需要不同层面予以推进落实。同时,还应加快建立相对适用面较广的投资绩效评价体系。目前,任何一项资产都有相应机构对其开展投资评级,单绿色基金的特殊性要求它具有相对更加完善的体系。从基金的创立到退出,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有据可循。(记者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