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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和英国加速气候转型项目(UK PACT)在北京联合主办了第七次中英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研讨会在京举行。绿金委主任马骏和英国驻华大使馆Rhys Gordon-Jones等嘉宾分别致辞。来自中国绿金委、中国保险学会、中证金融研究院、嘉实基金、英国碳追踪、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工商银行、负责任投资原则(PRI)和中国城市金融学会承办。
马骏在致辞中表示,中方试点机构在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几个比较重要的进展。一是中国参加试点的银行已经进入独立披露阶段。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已经自主披露包括绿色信贷余额、管理效应在内的管理信息等。二是试点小组不断在扩大。目前,试点机构由最初的10家扩展到13家,新增了平安集团、中航信托、人保财险三家机构,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为观察员机构。三是试点小组的影响不断扩大。其中,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关注和借鉴试点小组的披露经验。通过在ISO可持续金融标准委员会的工作,披露小组的工作开始影响国际绿色金融披露标准。同时,由中国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共同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设立了“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 ”工作组。这也意味着中英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的工作也正在影响“一带一路”的环境信息披露。他还对试点工作提出进一步建议。一是不断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包括逐步增加棕色信贷在内的棕色金融活动对环境影响的披露。二是资管、保险、信托行业气候与环境信息铺路工作刚刚起步,希望这些机构能够借鉴银行业经验,能够尽可能在可行的范围中加快披露工作的实质性进展。
Rhys Gordon-Jones对试点项目的进展表示高度赞赏,并介绍了英国政府在推动金融绿色化方面所做的努力。他表示,英国正在向成为全球首批实现零排放国家的方向努力,重申了英国对于环保转型过程中金融的支持政策。中英在绿色金融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未来将进一步评估气候变化对于金融领域的影响。金融监管也应该更加关注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他表示,绿色化是世界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希望中英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各方代表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携手努力,把绿色和环保放入监管工作中,努力解决气候风险,为试点成果在全球更大范围的推广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市场处负责人杨娉表示,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国际话题,对此绿色金融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国际社会已经开始着手把气候变化作为推动绿色金融的理论问题加以研究。她还补充到,工商银行在主持中方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试点的同时还完成了中国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的标准稿的草案,并且已经正式立项,希望未来在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更大范围应用试点成果。她还建议完善披露成本分担机制,采用正向激励改善环境效益,节约披露成本。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产业金融政策研究处处长李晓文表示,投资价值观念的引导和资源配置的引导优化是任何经济活动的基本点。其中,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这意味着银行要从战略发展、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监督管理、到信息披露各方面体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绿色资产以及其相对应的环境效益披露准确性值得关注。
中国保险学会副秘书长蔡宇表示,保险机构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作为保险承保人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时有一定的特色。他认为由于气候变化造成的物理风险的管理方面,保险机构具有长期的专业积累。通过积极参与试点工作,会进一步加强机构自身的绿色保险服务能力建设。同时,也要去思考怎样把保险业所积累的,尤其是在气候风险管理方面、气候变化方面的物理风险的保险所积累的专业经验,运用到更多地方。
中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秦二娃表示,目前证监会对强制污染类的有强制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正在研究对非强制类的企业、非污染类的企业的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了解投资者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中更关注的部分推进研究工作。
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殷红表示,中方试点机构应在未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创新研究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量化工具,测算环境与气候因素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以及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二是组织试点机构从数据积累、系统建设、模型开发、量化方法、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探索;三是根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目标要求及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进程的差异,与英方携手探索建立更具有包容性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方法及步骤。
负责任投资原则(PRI)资深政策顾问Edward Baker代表英方机构Brunel、汇丰银行、Aviva介绍其最新进展,并指出信息披露的目的是了解问题的实质性和提供基准线,帮助评估投资策略或公司治理政策的韧性,呈现多个未来温升场景。为了实现目标,正确利用工具认识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尤其重要。同时,没有单一工具是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未来中英双方都可以在工具组合的叠加使用上进行讨论和经验传授。另外,《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2019年度进展报告》将于2020年初发布,此次研讨会也在报告发布之前给各试点机构提供一个交流机会。
随后,平安集团、江苏银行、Hermes、华夏基金、兴业银行、易方达基金、中航信托、湖州银行、人保财险作为试点机构就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研究及创新和环境风险管理等问题展开讨论。
作为观察员单位,湖州市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湖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介绍了湖州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他表示,近期湖州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湖州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三年规划(2019-2021)》,创新制定了区域版、法人版、非法人版三类涵盖银行与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框架规定。近日还发布全国首个“1+4”区域性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包含1份湖州市环境信息披露区域总报告、4家湖州市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2018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旨在通过公众监督,强化银行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推动金融机构提升绿色发展意识和环境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绿色项目的投资,促进地方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017年6月,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发布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在2017年12月15日举行的第9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上,中英两国政府鼓励两国金融机构共同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随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联合衔接10 家中英金融机构组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以两国实际国情及各机构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借鉴TCFD框架建议,共同开展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截至目前,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仍在有序推进,试点机构由最初的10家扩展到13家,试点工作组新增加了平安集团、中航信托、人保财险三家优秀的机构,自此,我们的试点工作已经覆盖银行、资管、保险等行业。
在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的组织指导下,各试点机构经过近两年的研究和探索,使得该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2018年至今,中英双方先后于北京和伦敦举行了七次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会议,与会的试点机构代表和相关国际组织、智库的专家就环境信息披露的意义、目标、方法和时间表等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共识,中英环境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试点机构共同确定“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方案”。工商银行作为中方试点牵头机构,先后组织中方试点金融机构开展多次研讨,在深入分析国际环境信息披露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方案》,并发布了三阶段行动计划;研究构建了《中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目标框架》,明确了建议披露的定性信息和定量指标;推动各试点单位依据行动计划和目标框架,开展各自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2018年11月30日,在伦敦召开的中英绿色金融会议上,工商银行代表中方试点机构,与英方共同对《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2018年度进展报告》进行预发布,公布了两国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开展以来所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2019年,工商银行作为中方试点牵头机构,充分发挥牵头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进程。多次组织中方试点机构交流学习,以加强试点机构量化能力建设;组织中英试点机构召开试点工作组第六次会议,提出试点工作当前重难点问题及工作方向;组织中方试点机构撰写2019年环境信息披露试点进展报告以提交中英财经对话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