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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2018-12-01   

应中英两国政府要求,中国绿金委与伦敦金融城牵头多家机构共同起草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并于11月30日在伦敦正式发布。该原则在现有责任投资倡议的基础上,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11月30日,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在伦敦举行了第三次工作组会议。在会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绿金委)主任马骏与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主席Roger Gifford爵士共同发布了由中英组织起草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以下简称原则)。


 应中英两国政府于2017年底签署的《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要求,中国绿金委与伦敦金融城牵头多家机构共同起草并发起了原则。除了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之外,参与起草的机构还包括“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绿色“一带一路”投资者联盟、国际金融公司(IFC)、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PRI)、保尔森基金会(Paulson Institute)和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


 该原则在现有责任投资倡议的基础上,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该原则从战略、运营和创新三个层面提出了七条原则性倡议,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制定、风险管理、对外沟通以及绿色金融工具运用等,供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全球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纳和实施。


 原则发布之后,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将组建支持该原则落地的秘书处,以继续推动更多机构(包括全球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签署该原则,开发支持“一带一路”绿色投资的方法和工具,帮助提高相关机构提升实施该原则的能力和水平,评估进展情况。


 马骏在介绍该原则时表示,“全球正面临严重的环境和气候挑战。未来几十年,全世界大部分基础设施投资将在“一带一路”国家,而这些项目将对环境和气候产生重大影响。”马骏说,“‘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旨在确保‘一带一路’的新投资项目兼具环境友好、气候适应和社会包容等属性,以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巴黎协定》的落实。”


 Roger Gifford爵士表示,“中英两国一直是绿色金融领域的领导者,今天‘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的发布再次向世界展示了两国在致力发展绿色金融的决心。该原则有可能成为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应对环境影响的重要力量。”


 世界经济论坛董事会成员、环境事务主管Dominic Waughray说,“‘一带一路’倡议提供了一种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通过基础设施、贸易往来和共享增长机会,将各国紧密联系起来。而制定和实施绿色投资原则,更将有效推动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实现人类、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多赢局面。”


 责任投资原则(PRI)首席执行官Fiona Reynolds表示,“‘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将中国与古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联系起来,有可能产生大量绿色项目,而这需要通过绿色债券和信贷动员国际投资者参与。我们欢迎‘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这也与责任投资原则相互补充,有利于投资者开展绿色投资。”


更多信息请联系:


        程琳,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86 (10) 8302 1702

   邮箱:lin.cheng@greenfinance.org.cn

        Sherry Madera,伦敦金融城亚洲事务大使
        电话:+44(0)7834 341 830
        邮箱:sherry.madera@cityoflondon.gov.uk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原则一:将可持续性纳入公司治理

      我们承诺将可持续性纳入公司战略和企业文化中来。机构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将紧密关注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建立有效的管理系统。同时将指派专业人员对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识别、分析和管理,并密切关注本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经营活动中对气候、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潜在影响。

      原则二:充分了解ESG 风险

      我们将更好地了解本行业内以及东道国相关的社会文化环境标准、法律法规等。我们将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机构的决策过程,开展深度环境和社会尽职调查,必要时,在第三方机构的支持下制定风险防范与管理方案。

      原则三:充分披露环境信息

      我们将认真分析自身投资业务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包括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污染物排放、水资源利用和森林退化等方面,并积极探索在投资决策中如何运用环境压力测试。我们将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原则四: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

      我们将建立一套利益相关方信息共享机制,用来加强政府部门、环保组织、媒体、当地社区民众、民间社会组织等多个利益相关方的有效沟通。同时将建立冲突解决机制,及时、恰当地解决与社区、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存在的纠纷。

      原则五:充分运用绿色金融工具

      我们将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YieldCo(收益型公司)、排放权融资和绿色投资基金等绿色金融工具为绿色项目融资。我们还将积极探索绿色保险的运用,例如通过灵活使用环境责任险,巨灾险以及绿色建筑保险等,有效规避在项目运营和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环境风险。

      原则六: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

      我们将把ESG因素纳入供应链管理,并在自身投资、采购和运营活动中学习和应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水资源合理使用、供应商“白名单”、绩效指标、信息披露和数据共享等优秀国际实践经验。

      原则七:通过多方合作进行能力建设

      我们将建立专项资金并指派专业人员通过主动与多边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智库开展合作,来努力提升自身在政策执行、系统构建、工具开发等《原则》所涉及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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