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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11日发布公告,7月7日,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16+1)领导人会晤在保加利亚索非亚举行,并发布了《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简称“纲要”)。纲要提出探讨开展人民币融资及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作,这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融资模式创新的体现。
纲要指出,一方面,2016年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以后,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获得正式认定,人民币资产吸引力大幅增加,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中东欧国家的欢迎。目前,中国已与多个中东欧国家在签订本币互换协议、货币直接交易、人民币清算行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方面开展了合作,一些中东欧国家有意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这不仅将有助于充分调动中国的储蓄资源,实现合理回报,也能降低中资企业换汇成本和汇率波动引发的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债市场之一,在发行绿色债券方面有较丰富经验。将绿色金融融入中东欧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产业,不仅能满足当地经济的短期需求,还有利于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