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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日前公布了《中国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15年版)》。这个目录是构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将成为绿色债券审批与注册、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绿色债券评级和有关信息披露的参考。本文对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下称目录)的背景、意义、界定与分类的原则、相关的国际合作等问题作一介绍。
绿色债券界定是规范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基础
绿色债券市场将成为绿色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我国绿色融资的需求巨大(可能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一个国家),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意愿也十分强烈,因此构建一个规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以保证其健康运行,不但是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本身的要求,对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多种原因,如果不对绿色债券进行比较明确的界定,并在发行后对其用途和效果的进行评估和信息披露,就可能出现非绿色项目假借绿色债券名义融资的情况。产生这种动机的原因包括:首先,发行绿色债券会给发行者(银行或企业)带来声誉上的好处;第二,一些绿色投资者会特别青睐绿色债券,绿色债券因此容易获得较高倍数的超额认购,从而使绿色债券在融资成本上取得优势;第三,为了支持绿色融资,有关部门会在绿色债券的发行审批和注册、发行方式、资金用途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第四,未来,有关部门也可能考虑对绿色债券提供贴息、增信等支持措施。
如果出现非绿色项目以绿色债券名义融资,或者在取得融资之后改变用途以支持污染性项目,就可能使绿色债券市场丧失其信誉,届时真正绿色的企业就不愿意参与其中,从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下,绿色债券市场就无法实现为真正的绿色企业提供融资的功能。
因此,要使绿色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地发展,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由权威机构编制和公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明确绿色债券资金用途的界定范围。这个目录将成为未来绿色债券审批与注册、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绿色债券评级和有关信息披露的参考。
国际上的绿色债券标准
2015年3月27日,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在组织130多家金融机构讨论的基础上,出台了最新版绿色债券原则(GBP),获得了许多市场参与者的认可。2015年5月,气候债券组织(CBI)发布的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 Initiative Taxonomy -Definitions)也具有较为广泛影响力。此外,巴克莱银行和明晟公司在GBP原则之下颁布了绿色债券指数(Barclays MSCI Green Bond Index)。以挪威国际气候与环境研究中心(CECIRO)为代表的“第二意见”或“第三方认证”机构和以汇丰银行(HSBC)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也在GBP原则之下,对绿色债券进行较为细致的界定和分类。
这些国际上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基本包含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污染治理、遏制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几大领域。当然不同标准之间也有差别。比如,巴克莱-明晟绿色债券指数侧重于从较全面的环境效益维度界定项目,而CBI则更加关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上不同分类体系对于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及项目涵盖范围有所差别,反映了不同机构、国家和地区对环境效益内容的关注重点有所差异。
编制中国绿债目录的原则
国际上绿色债券界定标准及索引目录重点反映了发达国家环境问题的关注重点,这些关注点与中国资源环境的现实有一定的差异。我国不但面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还面临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约束加大、生态退化等严峻形势,同时需要金融政策积极助力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因此,研究和把握中国经济技术发展阶段及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坚持多维度环境效益尺度导向,是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研究的必要原则。换言之,中国绿色债券的界定与分类,必须充分体现中国的需求、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基于上述思路,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了中国绿色债券界定与分类研究,并在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分类目录》(2015版)。研究和编制过程贯彻了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符合国情。以改善生态环境、缓解资源压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重点,以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为主要引导方向。二是环境效益显著。重点扶持环境效益显著且正外溢效应明显的项目。三是简单清晰。充分考虑多数资本市场参与者是非环境专业人士的特点,尽可能采用简单清晰、利于理解和操作的界定与分类方法。四是持续调整。目前发布的目录是2015年版,未来将根据产业技术发展以及政策、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五是与国际接轨。目录充分参考国际惯例和标准,尽可能实现与国际接轨,为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便利。
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借鉴和比照了环保部、发改委、银监会、中节能集团等机构公布的各类与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新能源、绿色信贷相关的各类指引和目录,参考了一系列最新的绿色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国际上的绿色债券标准。编制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和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先后四次组织讨论会,邀请各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讨论,征求了100多家单位的意见,充分吸纳了各方反馈。目录体现了重点支持环境效益显著、共识度高、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的原则,对于有较大争议的项目则暂不列入,或纳入时附加较严格的条件限制。
目录的主要类别
目录共纳入了6大类(一级分类)和31小类(二级分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及其解释说明和界定条件。目录对具体项目的界定条件,均以中国的国家标准文件(或行业标准文件)以及权威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文件为依据。目录包括的6大类别绿色项目如下:
一是节能:包括高能效设施建设、节能技术改造等能效提升项目,该类型项目可以实现单位产品或服务能源/水资源/原料等资源消耗强度降低以及因资源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下降,从而实现资源节约、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及污染物削减的环境效益。
二是污染防治:通过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类型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现削减污染物排放,治理环境污染,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的效益。
三是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包括尾矿、伴生矿可再开发利用,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废弃金属、非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等类型项目,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手段,实现资源节约,同时减少废弃物排放和环境损害。
四是清洁交通: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清洁燃油生产装置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行动等项目,降低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节能减排效益。
五是清洁能源:通过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减少化石能源开发、生产、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通过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利用项目,实现污染物削减及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六是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类型项目,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减灾防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效益;采取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推进生态农牧渔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
中国将推动提升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一致性
2015年10月的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就绿色金融的发展取得重要共识。中英财经对话的宣言表示,中英双方将出台更加积极的绿色金融政策,并支持国际资本市场协会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共同推动提升全球绿色债券标准的一致性。
作为一个潜力巨大的绿色融资工具,国际绿色债券市场正在快速发展,中国境内的绿色债券市场也即将启动。2015年由金风科技和农业银行在境外成功发行的两单绿色债券,都并获得多倍超额认购,证实了中国绿色债券对国际投资者的意义。许多国际投资者也表示了参与投资未来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绿色债券的巨大兴趣。提升不同市场的绿色债券标准的一致性,可以帮助绿色投资者在跨境投资时避免由于标准不一所导致的障碍和绿色债券必须在多个市场取得认证的额外成本,让各国的绿色项目更加充分地利用全球资金,加速全球经济的绿色化进程。
我们预计,中国在启动了自己的境内绿色债券市场之后,将更加积极地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和绿色债券市场的全球化进程。
(陆文钦为中节能咨询公司高级工程师,王遥为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徐楠为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特聘高级政策分析师。作者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绿色债券项目界定与分类”课题组的主要成员。)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