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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翌 兴业研究分析师
鲁政委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从2015年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到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具体措施,再到2017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西、浙江、新疆、广东和贵州五省选择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我国在绿色金融上的探索及实践实现了由浅入深、由粗到细的纵深发展,政策的出台更加具体、有针对性,产品、业务的创新力度不断加大,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了新的动力。
在绿色金融的实践中,绿色债券无疑是最成功和最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之一。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后,其发行规模迅速增长,在2015年发行量接近为零的基础上,2016年发行规模一跃突破了2000亿元大关,而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为81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月5590亿元),我国当年的发行规模占到了其中的39%,仅一年时间我国一举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1]。
而随着绿色债券在2016年突飞猛进的发展,其所呈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也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关注。其中普遍反映的一个现象是,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中,绿色金融债的发行规模呈现出“一家独大”的局面,相比之下,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则相对较小。市场对此的解读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绿色债券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较高,而非金融企业似乎对于绿色债券并不“感冒”。但实际情况是否真的如此?进入2017年后,上述局面是否发生了改观?
本文拟从发行规模和发行主体数量两个角度,梳理截止到2017年9月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整体情况,以解答上述两个问题,并透过这些信息对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现状所反映的深层次内容进行思考。
绿色债券市场现状
从发行规模和发行主体数量两个角度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从规模看,绿色金融债引领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后程发力
从2016年1月1日到2017年9月20日,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总规模3663.15亿元(不含资产支持证券),其中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2634亿元,占所有绿色债券发行总量的71.9%,占比最大;而以非金融企业为主体发行的绿色债券(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下文统计口径相同),合计发行规模987.15亿元,占绿色债券总规模的26.9%(具体情况见表1)。对比之下,绿色金融债的规模超过了企业各类绿色债券规模的2.5倍,由此也不难理解,为何市场上普遍认为绿色金融债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绝对主力,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不如银行等金融机构。
但如果将统计区间进一步划分为2016年和2017年两段来看,绿色债券市场的格局已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具体来说,2016年我国共发行绿色债券2063.3亿元(不含资产支持证券),其中绿色金融债1590亿,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443.3亿,分别占当年绿债发行总规模的77.1%和21.5%(具体情况见表2)。而从2017年初至今年9月末,我国已发行绿色债券1599.85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1044亿,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543.85亿,在当期绿色债券总规模中分别占65.3%和34%(具体情况见表3)。
对比2016年和2017年截止9月的数据,可以看出进入2017年后,得益于绿色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规模和数量的上升,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整体发行规模占比增长明显,由2016年的21.5%上升到2017年的34%,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占比则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回落,由2016年的77.1%降至2017年的65.3%。而绿色金融债占比回落的11.8%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占比提升的12.5%正好接近持平。这种现象反映出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积极性逐渐提升,发行力度明显增强。2016年以来市场普遍看到的绿色债券市场金融债“一枝独秀”的现象在进入2017年以后正在缓解。
进一步分析,为何绿色金融债能够在2016年占据市场超过77%的份额,但在2017年却出现规模占比下滑至65%,而同期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所占份额增长明显的现象,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政策率先落地对于绿色金融债在2016年引领市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绿色金融债是我国在政策落地上最先取得突破的绿色债券类别,人民银行率先在2015年12月发布了发行绿色金融债的相关文件,而国家发改委、沪深交易所、证监会等均在人行之后才陆续发布了有关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发行的相关文件。
第二,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理念和业务上的理解及积累,使得绿色金融债在我国率先发力。我国的部分大型商业银行,如兴业银行等在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上已经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对于绿色金融理念和业务的理解要远强过非金融企业。因此在绿色金融债相关政策出台后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成为了“最先吃螃蟹的人”。同时,由于银行机构在绿色信贷业务上的长期积累,绿色信贷资产十分充足,促使其能够以较大的规模发行绿债,如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发行绿色金融债的规模分别达到了300亿和500亿,加起来已超过2016年所有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规模之和。
第三,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加上主管部门的大力宣传及推动,促使非金融企业对于绿色债券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逐步增强,发行规模迎头赶上。随着发改委、沪深交易所、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陆续出台绿色债券的相关政策文件,加上主管部门的大力宣传和推动,极大地促进了绿色企业债、公司债等非金融企业绿债品种的发行。从2017年初至今年9月,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共发行543.85亿元,规模已经超过了2016年全年443.3亿元的水平。
第四,2017年后更多的地方城商银行及农商银行加入了绿色债券发行队伍,使得绿色金融债平均发行规模显著降低。进入2017年后,除了国开行、北京银行和华夏银行发行绿债的规模超过了100亿,其他银行机构如长沙银行、洛阳银行、甘肃银行和南京银行等发行规模均在20亿以下,但发行主体数量的增加无法抵消发行规模下降所带来的影响,再加上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发行力度明显加强,导致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占比显著下降。
2)从发行主体数量看,非金融企业更加积极、活跃
2016年初至2017年9月,我国已发行的3663.15亿元绿色债券(不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共涵盖了78个发行主体,其中金融机构发行人27家,除2家金融租赁公司外,其余25家金融机构全部是银行,非金融企业发行人48家。整体来看,在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不及金融机构的情况下,非金融企业在发行主体数量上要显著高于金融机构。
单独看2016年,我国发行的2063.30亿元绿色债券共由33个发行主体所包揽,其中金融机构的数量仅为10家,非金融企业的数量则有22家,是金融机构发行主体数量的2倍。进入2017年,截止9月末,我国当期已发行绿色债券1599.85亿元,发行主体共有51家,其中19家为金融机构,30家为非金融企业,数量均已超过2016年全年水平。
单纯地从发行主体数量看,非金融企业似乎比金融机构在发行绿色债券上展现了更高的积极性,整体发行数量比金融机构多了21家,且在2016年全年和2017年当期,发行主体的数量都超过了20家。相比之下,金融机构发行主体的数量则在2017年出现了明显的增长,截止9月数量已经达到19家,接近2016年全年水平的2倍。金融机构发行主体数量在2017年接近翻倍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在2016年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发行大户”完成绿色金融债的发行后,2017年地方城商银行更多地参与到了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
3)小结
我国2016年和2017年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和发行主体数量的情况,充分体现出对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整体上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在2016年实现突破后,在2017年我国债券市场发行利率逐步走高的背景下,依旧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增长动力。从2017年初至9月末,绿色债券发行只数已达到79只,已大大超过2016年53只的水平(不包含资产支持证券)。从发行规模看,绿色金融债依旧是绿色债券市场占比最大的品种,但进入2017年后,随着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规模的明显增长,绿色金融债占比逐步下降。但总体看,金融机构在绿色债券市场中依然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而非金融企业对于绿色债券市场稳步发展的贡献和重要程度则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从发行主体数量看,无论是2016年还是2017年,非金融企业的表现均优于金融机构,从这个角度说,非金融企业在发行绿色债券上似乎显得更加积极、活跃。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之前市场上普遍认为的绿色金融债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绝对主力,非金融企业对于绿色债券关注程度不够的论调有失全面。实际的情况是进入2017年后,非金融企业在政策的鼓励和主管部门的宣传推动下,对绿色债券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已逐步成为绿色债券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对绿色债券市场现状背后含义的思考
前文对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现状的梳理,展现了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整体情况以及绿色金融债和非金融企业绿债在2016年到2017年间所发生的变化,这些现象值得引起市场的关注。同时,透过绿色债市场的现状,我们对其所反映的更深层次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思考,具体有以下几点:
第一,绿色金融债规模占比最大,恰恰从侧面反映了在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及其在整个产业中所扮演的重要作用。理解这层含义的前提是要理解绿色金融债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的区别。首先,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是企业重要的直接融资手段,而所募集的资金由企业直接投入到其投资或者运营的绿色产业项目中,因此企业作为发债主体也是最终的资金使用者。但绿色金融债则完全不同。绿色金融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债券融资后,再以信贷投放的方式将资金借给最终使用企业,因此对于绿色金融债,银行等发债主体并不是最终的资金使用者,金融机构只是承担了一个“牵头搭线”的作用,资金最终还是以信贷这种间接融资的方式给了向银行贷款的企业。
而由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只能投入到绿色产业项目,实施这些绿色项目的企业又大多是从事节能环保行业的企业,且大多是轻资产运营、规模和资本需求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因此,绿色金融债的现有规模从侧面反映了目前节能环保产业中众多中小企业的巨大融资需求。目前,我国环保行业中规模5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占比达92%[2],占据着行业主力军的地位。这些中小企业之所以选择银行信贷作为其主要的融资手段,一方面是因为其规模相对较小,导致其自身无法满足直接发行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公司债的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对于这些中小企业,发行债券额外的发行费用和长时间的审批流程也是其选择效率相对更高的银行贷款进行融资的重要原因。而如果银行机构将绿色金融债所募集到的资金全部贷给这些从事节能环保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进一步利用这些资金拓展其节能环保方面的业务,以目前绿色金融债2600亿的规模看,也将对节能环保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2017年更多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加入绿色债券队伍,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整体绿色信贷及绿色金融业务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虽然2017年我国绿色金融债的发行规模占比出现下降,但单从发行规模上看并未出现明显减少,且发行主体的数量反而接近翻倍,这与更多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纷纷发行绿色债券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更多地方城商行和农商行纷纷发行绿色债券,从侧面体现出我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和决心,已让中小银行也开始逐步意识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我国未来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银行的持续发展孕育着巨大的机遇,既能够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又是其业务开拓及创新的重要手段。同时,发行绿色债券对于中小银行提升自身的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管理水平,建立绿色金融管理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国的众多中小银行能过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来逐步完善自身的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人员能力建设,这必将对我国整个银行业践行绿色金融理念,促进社会绿色发展转型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规模的逐步攀升,反映出在主管部门大力的推动和宣传下,我国十三五时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初见成效。十三五时期,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面临着资金缺口大和融资难等现实问题,为解决这些障碍,有关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例如,发改委、工信部和环保部在联合发布的《“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强化直接融资,支持绿色债券规范有序发展,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节能环保项目建设资金。”;而在今年2月份,证监会公布了针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502号《关于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表示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私募产品报价系统先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助力绿色产业发展。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积极支持包括节能环保企业在内的绿色发行人利用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3]。从前文的梳理可以看出,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表态在2017年后实施效果显著。2017年初至9月末,绿色公司债发行规模已和2016年全年水平接近持平,而绿色企业债发行规模更是大幅超过了2016年全年的规模。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规模占比的提升,强化了直接融资所发挥的作用,有效地降低了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其能够更有效地扩大业务规模,进而促进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节能环保企业继续做大做强,有助于实现《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中提出的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集团的目标。
注:
[1]CBI. 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现状报告2016. http://www.chinabond.com.cn/cb/cn/xwgg/ggtz/zyjsgs/zytz/20170113/146137791.shtml
[2]http://ecep.ofweek.com/2015-10/ART-93008-8420-29015131.html
[3]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7-02/09/c_1120434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