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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业2016年绿色信贷发展报告

2017-04-28  来源:青海日报  

通过务实深入的监管引领和扎实有效的银行实践,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的软实力逐步提升,硬指标持续改善,绿色信贷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信贷机制建设与产品落地同步推进。截至2016年12月末,青海全省银行业绿色信贷余额2028.11亿元,较年初增加402.36亿元,增长.......

青海银监局 青海省银行业协会  

引 言

2016年,青海银监局充分发挥监管引领与监管协调职能作用,引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三区”建设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信贷发展理念,积极营造绿色信贷发展氛围,努力构建绿色信贷发展机制,着力培育绿色信贷发展文化,优化信贷结构,提升服务水平,转变发展方式,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银监会关于绿色信贷发展的政策要求和青海银监局的工作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行施策,深入开展绿色信贷的公司治理、政策激励、信息共享、创新研发和专才培训等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务实深入的监管引领和扎实有效的银行实践,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的软实力逐步提升,硬指标持续改善,绿色信贷理念深入人心,绿色信贷机制建设与产品落地同步推进。截至12月末,全省银行业绿色信贷余额2028.11亿元,较年初增加402.36亿元,增长24.75%,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幅13.18个百分点,绿色信贷覆盖率达到35.48%,重点支持了青海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新能源、新材料以及工业“双百”项目建设,加大了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退牧还草、封山育林、湿地建设、水污染防治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的信贷投入,有力支持了承载生态移民的小城镇建设,扶持了藏区特色产业和高原生态旅游业发展。截至12月末,全省银行业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存量贷款可实现标准煤2042万吨、二氧化碳5279万吨、二氧化硫271万吨、氮氧化物23万吨、节水1971万吨的节能减排量,有力推进了降耗能、减污染的节能减排战略目标的有效实施。此外,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了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的限制、压缩或退出力度,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银行业“两高一剩”行业贷款较年初减少55.74亿元,下降25.04%。

【第一部分】监管引领   

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既是对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新要求,也是对其转型发展的新挑战。针对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具有无法替代的重要战略地位,青海银监局坚持理念传导与实务培训相结合、营造软环境与强化硬约束相结合,通过有力抓手和有效措施引领全省银行业践行绿色理念,发展绿色信贷。

一、重视理念传导,培育绿色文化。制定印发《关于巩固和深化“绿色信贷示范年”活动成果 构建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从8个方面提出20条指导意见,明确了21条具体措施,引导全省银行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绿色发展战略,构建绿色信贷长效机制。举办“水塔金融·绿色信贷”大讲堂,传授绿色信贷发展理论、解析绿色信贷核心要义、基本内涵与政策要求,提升了全省银行业绿色信贷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发布青海银行业年度绿色信贷发展报告,总结发展成果,提炼实践经验,剖析问题不足,展望发展愿景。举办“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成果展”,通过动静结合的形式全方位、广视角、多维度展示全省各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发展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最新成果,为行业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协同发展搭建平台。加强与媒体合作,先后在《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青海电视台、西宁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政府网、中新网等媒体和微信平台宣传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的探索、实践与成效,百度搜索量达1.46万条,宣传了政策,扩大了影响,营造了氛围。

二、突出监管协调,营造良好环境。注重发挥监管协调职能,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其他监管单位、新闻媒体的汇报、联动和协调,努力营造全省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先后向地方党政领导专题汇报绿色信贷工作2次,先后与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市)金融办、省发改委会商绿色金融发展事宜8次。协调发改、经信、财税、环保、林业、金融办、银行业协会等单位(部门)建立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3次联席会议,签订《支持青海绿色经济发展联动协议》,研讨支持青海绿色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金融支持青海绿色经济发展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总体方案》。海西银监分局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签订了《绿色信贷工作三方联动协议》;海南银监分局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绿色信贷联席会议制度;玉树银监分局与三江源办公室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

三、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监管约束。在推进绿色信贷工作中,既重视软环境的营造,也强调监管考核的硬约束。通过文件传导、统计考核、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银监会绿色信贷监管政策和统计制度,并在总结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印发《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效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从公司治理、制度保障、流程管理、内外协同、创新研发、能力建设、内控管理、激励约束、自身表现、信息披露等十个方面细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建立并实施绿色信贷按月通报制度,实现了监管考核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系统化。

【第二部分】银行实践   

2016年,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青海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生态立省战略为抓手,以构建绿色信贷发展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公司治理、政策激励、信息共享、创新研发、专才培训和监管考核等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公司治理立体多维。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逐步建立起了齐抓共管、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立体式、多维度的公司治理机制。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制定专项发展战略或纳入综合发展战略等形式,明确了“三会一层”的绿色信贷组织管理职责;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青分支机构主动对接总行或总公司绿色信贷发展战略,积极部署绿色信贷发展目标,认真落实绿色信贷发展要求、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明确各组织层级、机构层级和岗位层级的绿色信贷管理职责,统一规划、分级授权、层层落实。如:青海银行制定了《青海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工行青海省分行明确了绿色信贷发展的四个目标、三项原则、六大政策体系;建行青海省分行将绿色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内部审计体系并组织开展了专项审计;中信西宁分行制定了《绿色信贷实施办法》。

二、政策激励由表及里。各级监管部门主动加强了与地方党委、政府及财税等部门的汇报、对接和协调,就建设财政贴息、税收减免、税前计提拨备、坏账自主核销等绿色信贷地方性政策法规以及提供风险补偿、设立担保基金等激励措施进行探索和建言,努力营造银行业发展绿色信贷的良好外部政策环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绿色信贷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和新要求,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制定和完善了针对绿色信贷发展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内容更加全面系统,考核对象更加广泛多元,考核指标更加科学合理,考核结果更加务实有效。如:工行青海省分行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中设置了绿色信贷专项指标,并细化了统计口径;中行青海省分行制定了《绿色信贷审批指引》,建立了绿色信贷审查审批及发放审核的“绿色”通道。

三、创新研发多点开花。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青海独特的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推动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积极支持节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及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的升级改造项目,加大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一是产品创新成果丰硕。如:国开行青海省分行积极推进“国开农贷”机制创新,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农行青海省分行发挥“三农”优势,将绿色信贷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试点“两权”抵押贷款;浦发银行西宁分行积极推进“五大板块、十大产品”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农合机构研发出了“羚动时贷”、“有机循环贷”、“绿色养殖贷款”、“ 绿色旅游贷” 等20余种绿色信贷示范产品;青海银行引进德国FS农贷技术,有效支持了绿色农牧业的发展。二是业务创新成效初显。如:国开行青海省分行推动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全国首单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为西宁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承诺融资支持,推动全省首个PPP项目落地。.农行青海省分行积极拓展清洁发展机制顾问业务。招商银行西宁分行积极开展围绕绿色信贷票据池业务和供应链融资业务。浦发西宁分行通过股、债、贷结合,为企业提供绿色项目债务融资工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股权基金业务。青海银行积极拓展产业基金业务。三是环境和社会风险有效管控。如:青海银行坚持防堵控结合,严防进入渐变性的“产能过剩行业”或接棒其他商业银行退出领域的风险;农行青海省分行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对“压缩”和“退出”类客户的用信额度进行硬约束;兴业西宁分行通过项目分类管理,内嵌承诺性条款等措施,督促并协助企业主动防范、规避环境与社会风险;招行西宁分行建立和实施红色、黄色和观察三级预警体系,开展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管理。

四、专才培训形式多样。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绿色信贷发展趋势和需要,建立或完善了绿色信贷专才培训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和社会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绿色信贷队伍的培训、培养、储备、调整和补充工作,努力建设专业互补、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绿色信贷专业团队,为绿色信贷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各级银行业协会通过举办系列讲座、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差异化培训力度,提升银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各级监管部门逐步将绿色信贷知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考试和动态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管引领作用。

【第三部分】展望与规划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绿色信贷发展的进程与经济结构性改革趋势还不相适应,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和生态立省的战略定位还不相协调,与引领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要求还不相匹配,绿色信贷发展面临内生动力不足、战略定力不足、能力储备不足、政策体系不完备、协同机制不到位等内外部问题与挑战。青海银监局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坚持继往开来,循序渐进,督促指导全省银行业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和青海省委“四个转变”新思路,推动绿色信贷向纵深发展,积极打造绿色发展的青海品牌,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省银行业绿色信贷覆盖率达到40%。

(一)以绿色战略引领改革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了“五位一体”的发展布局,绿色发展成为“五大理念”之一,绿色化构成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的“新五化”发展目标。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打好“生态牌”,念好“生态经”。2016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在杭州G20峰会上,中国将绿色金融引入议程,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所有这些都说明,发展绿色经济不仅仅是大势所趋和国家战略,更是青海发展的不二选择和有力抓手。青海银监局将顺应绿色发展大势,引领全省银行业从战略高度重新审视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强有力的公司治理推进改革创新,更好地适应绿色常态、服务绿色经济、实现绿色发展。

(二)以创新研发提升服务质效。引领全省各银行业机构算好绿色账,把青海生态优势转化为自身发展优势;走好绿色路,支持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打好绿色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一是细分市场。深入研判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潜在的市场机遇,结合各机构的功能定位,找准适合自身发展战略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和绿色客户,防止和纠正部分领域金融供给过剩而绿色领域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二是做精产品。按照其用途是否用于绿色领域、管理是否符合绿色理念、流程是否符合绿色要求、成果是否产生生态效益,对已经研发的或将要研发的绿色信贷产品予以重新审视和考量。三是深化服务。根据不同产业、不同客户、不同项目、不同阶段,区别采取信贷融资、债券融资、理财服务、投资顾问等形式给以绿色金融支持。四是拓宽领域。将发展绿色信贷与支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探索科技金融服务、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善普惠金融服务等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举措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三)以专才培训增强能力储备。督促各级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更加注重发挥监管引领和服务职能作用,在高管任职资格和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中加大绿色金融知识的比重,并通过举办系列讲座、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差异化培训力度,提升银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绿色金融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将绿色金融专才引进、培养和储备提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短期培训和长期培养相结合、专才引进和资源统筹相结合、借力培训和自我挖潜相结合,更加重视绿色信贷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培训内容的系统性、扩大培训对象的覆盖面、强化培训效果考核,积极打造绿色信贷专业团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论坛等形式发挥绿色金融特色银行和先行银行的传、帮、带作用,争取共同进步、协同发展。

(四)以内外联动改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在《支持青海绿色经济发展联动协议》框架内开展跨界跨部门合作,加快推进“金融支持青海绿色经济发展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积极搭建多边、多层级、多种形式的银政企互动平台,广泛对接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项目信息;共同推动建设支持绿色信贷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和配套措施,增强银行业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推力。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上级行绿色信贷战略和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项目和规模,做实绿色信贷的青海选项;主动加强与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发展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五)以监管考核推动绿色实践。督促各级监管部门按照《青海银行业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效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强化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协调配合,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期考核与动态评价相结合,全面提升考核评价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按照银监会最新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监测要求,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收集、质量监测、动态分析和定期通报工作。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考核政策和评价标准,进一步细化本单位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实施措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指标,增强监管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同效应;更加重视绿色信贷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将绿色信贷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主体,提高考核权重,完善考核体系,着力提升正向激励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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