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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支持碳中和的国际经验,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如何来动员私人部门资金参与低碳投资,二是防范气候风险。这两个方面都非常重要,既要动员更多的绿色资金,也要有序地引导资金退出高碳产业。”
在第24期浦山讲坛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成员、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总结了金融支持碳中和的八方面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一是要制定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界定标准,欧盟的“无重大损害”原则值得借鉴;
二是要做好环境气候风险分析。其中,监管部门应该要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环境气候风险分析方法和框架;
三是要强化跟气候相关特别是碳足迹方面的信息管理和披露;
四是要计算和披露棕色资产的敞口;
五是金融机构应推出跟碳足迹挂钩的金融产品;
六是机构应重视推动绿色转型类的金融产品;
七是资产所有者应该发挥资产绿化的推动作用;
八是金融机构应主动完成自身碳中和,并积极发挥社会示范效应。
本期浦山讲坛基于2021·金融四十人年会暨专题研讨会“新发展阶段:开局和展望”平行论坛专场二“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投资”的研究成果,经本人授权制作播出。
充分借鉴国际标准和方法
第一,关于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界定标准。欧盟近期正式通过酝酿了三年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里面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无重大损害”原则(No significant harm principle),即被纳入可持续金融支持范围的项目对环境、气候、生物多样性等任何一个可持续目标都不能有损害。
中国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的第一个版本由绿金委牵头起草,发布于2015年。在今年由人民银行发布的新绿债目录中,我们也借鉴了欧盟的“无重大损害”原则,剔除了清洁煤技术等高碳项目。过去的绿色目录纳入了一些损害气候目标的绿色项目,如各种清洁煤项目。不过,当时有当时的条件,2014-2015年间,雾霾问题较为突出,环保政策的重点是治理雾霾,因此无论用什么样的办法,只要可以降雾霾就是“绿色”的。一些项目,尤其是清洁煤技术,能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但无法降低二氧化碳,也被纳入到绿色项目和绿色金融支持目录中。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从2013年到2020年,北京PM2.5平均值由90降到38,而环保部门对中国城市PM2.5设定的2030年目标是35,目前已经非常接近该目标了。
与此同时,高层提出碳中和目标,这成为了未来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建设最重要的抓手,因此环境政策的重点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也就有条件来落实国际上倡导的“无重大伤害”原则。
换言之,未来我们的绿色标准,不能损害像应对气候变化这样的重大目标。如果有损害,即使对其他环境目标有正面效应也不应该放进去。
目前,我们正在借鉴“无重大损害”原则,但尚未完全借鉴到位。绿色债券目录已经修改了,但是现行的《绿色信贷统计标准》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里还有一些化石能源高碳的项目。因此,在下一阶段的修订过程中,这些绿色目录也应该遵守“无重大损害”这一原则。
第二,关于环境气候风险分析。所谓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就是用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方法来评估环境和气候因素将如何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和金融风险。
我国在这一点上也有尝试,中国工商银行最早在2015年做了环境压力测试,当时主要是考虑治理空气污染的政策带来的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各类治理空气污染的政策可能会打压高污染企业,因为那些企业要缴更多税费、受更多处罚,所以会导致不良率上升的风险。后来,工行也在开始做碳相关的环境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目前,中国大概只有三家银行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而欧美绝大部分大型金融机构都已经开展了环境和气候风险的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所以中国在推广方面还是相对比较落后的。
那具体分析什么呢?我牵头的研究团队去年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用气候转型风险分析的模型来估算中国样本煤炭企业未来的违约率可能会上升到多少。报告的结论是,在向碳中和转型的过程当中,中国的样本煤电企业的贷款违约概率可能会从2020年3%上升到2030年的22%。
这样的结论在国际上来讲并不新颖,其实过去几年间有非常多类似的例子。例如,英国有一家专门做环境气候风险分析的机构Vivid
Economics,根据它们的测算,煤电企业的估值在碳中和的过程中要下降80%,石油相关企业的估值可能下降40%;欧洲2° Investing
Initiative也公开发表了报告,认为在两度情景下,煤电相关企业的估值会下降80%左右,煤电相关的贷款违约率会上升四倍。
国际上这些结论其实早就有了,但在国内可能因为刚刚开始关注,引起了市场预期的变化,监管机构可能会担心预期突变会导致市场震荡。这些风险确实是需要关注和应对的。
我认为,对此类风险不能只有一个预测,应该鼓励大家都来做研究,最后可能两边是极端的预测值,各种预期形成概率分布,但有一个中间值(Mean),预期就会逐步稳定。
另外,监管部门应该要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环境气候风险分析方法和框架,让各个金融机构未来用可比的分析框架、方法和假设来进行研究。
这方面国际上已经有很好的尝试,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于2017年由8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联合发起,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欧央行、英国央行在内,目前这个网络已经扩展成一个由89个成员参加的全球性央行和监管机构的协调机制。该网络已提出未来的环境气候压力测试和经济分析的四种不同情景。我们监管机构应该关注国际组织正在提出的标准化框架,这对国内环境风险分析的规范性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加强碳足迹和棕色资产的信息披露
第三,强化跟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欧洲多年前就将气候变化作为绿色发展的一个最重要内容。因此,对企业和金融机构较早展开了气候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例如银行或资管机构会披露投资和贷款所支持的项目产生的碳排放。
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展开相关工作,但国外已经有了。例如,在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下试点的英杰华集团(Aviva),该机构会统计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所支持项目的碳排放,这被称为“碳足迹”。数据显示,碳足迹每年都在下降,比如说去年175,今年降到165,明年降到150,这能显现出一个向碳中和方向发展的轨迹。如果我们不知道贷款或投资方面的碳足迹,就无法规划碳中和。碳中和的目标是要实现净零排放,所以一定要先有计算和披露。
第四,棕色资产敞口的计算和披露。除了中国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会披露的绿色资产、绿色信贷外,国外现在也在披露棕色资产的敞口,这也很重要。所谓棕色资产,主要包括高碳资产,如中国碳市场将要覆盖的领域,包括火电、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化、造纸等行业,未来肯定要放在棕色资产的界定范围之内,当然也可能加进其他几个产生污染、但不一定产生很大碳排放的行业。我估计未来可能有十几个行业要被纳入棕色资产的界定范围。
棕色资产敞口必须要有计算和披露。其理论基础在于,绿色金融的政策必须是一个防范环境和气候风险的政策。如果不知道棕色资产敞口有多少,也就不知道风险有多少,就不会去防范和管理这些风险。因此,首先需要界定清楚棕色资产范围,然后计算棕色资产占比,并在此基础上计算棕色资产给环境和气候所带来的影响,估算未来由于这些资产违约或减值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
第五,碳相关产品的创新。现在有几个领域大家都很关注,其中一个是跟碳足迹挂钩的金融产品,银行可以做跟碳足迹挂钩的贷款,债券市场可以开发跟碳足迹挂钩的债券。贷款和债券的利率可以跟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或者项目的碳足迹挂钩。如果企业能够把碳足迹降到预期之下,利率就可以降下来;如果你的碳足迹降不到所承诺的目标,比预期要更高的话,利率就要提上去,利率浮动的幅度和上下的方向,取决于碳足迹的表现。
这类金融产品在整个期限中都对项目或者企业产生减碳压力,每时每刻都给他动力,只要减碳努力有效,利率就能降下去。这些在国外已经有不少好的案例,我认为中国也应该借鉴。
第六,转型金融产品也非常重要。在整个经济体中,绝大部分的GDP都来自排碳、高碳的产业,我们不可能立刻切断对这些产业的融资,但可以对新增贷款附加绿色要求,支持它们进行低碳转型。这样的转型金融支持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可能比纯绿的金融更重要,占比更多、但是难度也更大。
那么到底怎么做呢?最近我在跟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ADB)商量,能不能在国内做一个转型金融的试点,初步考虑是让ADB这样的国际开发性机构拿出比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支持比如说中国的煤电项目,让它在不久的将来,例如5-7年的过程中,转型成为新能源企业,同时保证这家企业不会出现银行违约,不会大幅裁员,且电力供给不会中断。这样既保证了生产和经济发展的稳定,又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还能保证金融风险得到防范。
如果一个转型金融产品同时配以其它资源,包括地方政府给地的资源、人才引进的优惠、新能源发电上网的政策,那么这样的项目的成功概率就会提高,运用场景也会非常广阔。
主要金融机构应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七,资产所有者应该发挥推动作用。在国内资管业,不少资产管理者正在用绿色投资的原则、ESG的方法去选择投资标的。而西方的经验更多是资产所有者发挥主导和引领的作用。资产所有者是谁呢?比如主权基金、养老金、保险公司等,这些有钱的机构把钱分配给资产管理的机构,给钱的时候就告知管理人必须按照ESG的原则、负责任的原则,向低碳的、绿色的、可持续的资产进行倾斜配置。
有了这样的引领,整个资管很快可以绿色化。比如说社保基金或外汇管理局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到ESG产品,某家资管公司管理的资金中的5%可能是来自于这些绿色资金,那么该公司管理的另外95%会自动优化,因为它的整个流程、方法和采用的数据就会被绿化,因此很快带动其他资金的绿色化。
举例而言,挪威最大的主权基金Norges
Bank是强有力的“资管绿化”推动者,他们分配了很多绿色资金给到资产管理人,包括在中国资产管理人也受他们的影响。而且Norges
Bank主动用“积极股东策略(Engagement)”去影响被投企业。1000多家被投公司会受到影响,按股东提出的ESG的原则去制订战略规划,往更可持续方向发展。资产所有者影响资管业和被投企业绿色化方面的这些国际经验,值得我们充分借鉴。
第八,金融机构自身运营碳中和的问题。现在有很多好的做法,国际上已经有30家大型的金融机构实现了自身运营碳中和,更多的宣布了自身运营碳中和的规划。什么叫自身碳中和?就是机构自己的大楼和车辆实现了碳中和,员工的出差产生的碳排放也要被中和掉。中资机构里面,海通国际应该是第一个宣布了自身碳中和规划的金融机构,2020年底它表示要在五年之内要实现碳中和。
那么,到底该怎么做?具体而言,首先是大楼要做节能改造降低能耗,还不行的话就去买绿电,同时要减少员工的旅行,例如尽量使用视频会议,不要老是飞来飞去。当然也许还是达不到碳中和目标,那就可以去买碳汇,或者去内蒙古种树,争取五年内实现碳中和。
据测算,这一目标可能花不了太多钱,但会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因为每个员工都在践行碳中和,员工会广泛传播碳中和的理念和方法,员工接触到的成千上万的企业和顾客也会受到影响,我认为这样的机制会非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