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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目标的发展方向,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的系统部署。《意见》围绕5大领域、3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的视角出发,多方面、多维度对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发展提出要求。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有机结合,是促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蓬勃发展、稳妥有序推动传统高排放或难以减排行业和经济活动低碳转型的重要手段。本文将结合《意见》为金融机构推进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体系建设提出发展建议。
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达到34.8万亿元,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1万亿元,绿色金融债累计发行1.54万亿元,为金融机构投放绿色信贷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虽然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但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限制了绿色金融的有效性和普惠性,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供给缓慢。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服务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主要为绿色信贷产品。截至2023年末,国有商业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股份制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合计占据银行绿色信贷总余额的89%左右,其他中小银行占比仅为11%左右。绿色信贷投放主要集中在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大型项目中,其中铁路运输项目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占比在40%-50%,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环境权益融资发展相对缓慢,规模较小。二是绿色金融普惠程度有待加强。我国绿色信贷主要由大型银行主导,绿色信贷产品供给主要向大型企业、项目集中,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分布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的本地化、特色化、普惠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供给薄弱。中小银行缺乏对绿色金融政策与产品的认知,绿色金融概念相对较新,绿色金融的准入标准复杂,中小银行尚未形成明确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与政策路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导致了本地特色化绿色金融发展缓慢。三是绿色金融“漂绿”风险管理能力不足。随着绿色金融规模的急剧增长,“漂绿”问题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发展质效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缺乏规范、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碳排放数据来源受限、计算方式不统一,造成金融机构在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时依然面临数据不充分、不准确的问题。影响了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漂绿”问题的评估和监督。
管理部门方面,建议完善对金融机构绿色与转型金融的约束激励机制。当前我国围绕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相关评价体系已相对成熟,应充分借鉴其成功经验,一是尽快出台面向证券、基金、资管、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具体激励约束考核体系,从低成本资金供给和考核评价力度等方面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转型领域配置资源的动力和能力。二是提高对中小金融机构推动本地特色化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绩效评价权重,将绿色与转型金融高质量发展因素纳入考核,促进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供应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金融机构方面,一是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与流程管理。提高绿色金融发展质效的关键在提升在融资主体“认绿”“识绿”、信贷流程与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二是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的普惠性。联合行业协会面向中小微企业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提供绿色技术、绿色消费、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差异化、普惠性金融支持。三是建议金融机构加强与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的合作,细化绿色项目评估认证要求,在绿色金融产品设计时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建立绿色属性、资金管理、环境绩效以及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的认证机制,全面提升绿色金融发展质效。
随着绿色金融规模进入40万亿,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大型“纯绿”项目资源变得稀缺,项目搜寻成本上升,纯绿项目价格竞争加剧。由于LPR利率下行,大型项目通过非绿色金融方式的融资成本也下行,部分企业绿色债券发行利率不具有竞争力,未来绿色金融规模增速受限。“纯绿”经济活动占我国GDP的比重只有10%左右,但接近90%的经济活动有潜在的低碳转型需求,尤其是在钢铁、水泥等传统领域。从中长期来看,低碳转型活动对转型金融服务的需求将会大于对“纯绿”产业服务的需求。截至目前,转型金融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起步阶段,国际、国内尚未对转型金融做出明确定义,也未形成统一的业务分类标准。转型金融在界定上更加关注高碳产业融资需求,在双碳目标下更符合中国的发展要求。转型金融能够促进转型成本的合理配置,向转型市场注入资本和流动性,契合转型项目的特点和融资需求,为我国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动力。在2022年11月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各成员领导人批准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其中包括《G20转型金融框架》。《G20转型金融框架》提供了包括界定标准、披露要求、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和公正转型共5项转型金融支柱,为国家监管部门提供建立本国关于转型金融方面政策的路径指引。
总体来看,绿色金融主要投向绿色行业和绿色项目,为了适应绿色产业的发展要求。而转型金融不受绿色金融概念的标准、分类和限制,能针对为更大规模和范围的经济结构转型提供金融支持,特别是满足工业、交通、建筑、能源转型等领域的资金需求。转型金融对高碳棕色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应用面更加灵活和广泛且更符合中国以及其他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可以看作是绿色金融的延伸和扩展。
一是制定转型金融界定标准。识别转型金融支持主体是其落地的首要环节,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是转型金融稳定发展的基础。针对转型活动的界定标准主要有“指导原则法”和“分类目录法”两类。现阶段转型金融发展可依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部署、《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与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路径,制定转型金融界定标准,为转型金融产品创新夯实发展基础。
二是开展转型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可根据转型主体、转型阶段、资金用途等不同,研究开发有针对性的转型金融产品,一方面综合利用信贷、债券、等多样化工具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支持,如转型贷款、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另一方面建立转型金融服务体系,通过总部与分支机构联动的方式发挥转型金融产品创新能力,结合分支机构地方资源禀赋与产业分布,分区域、分行业差异化制定转型金融产品政策。
三是强化转型金融产品过程管理。转型金融产品挂钩转型主体在技术路线、目标设定、指标绩效达成等方面表现,建立健全过程管理机制是转型金融产品稳健发展的关键。建立对转型主体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识别管理机制,明确转型绩效指标检测量化方法,全面提升转型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如引入第三方认证机制,通过开展转型金融产品认证,对转型金融产品发行前、存续期对转型主体的技术路线确认、转型绩效与挂钩目标达成情况进行验证,提高转型活动的透明度和可验证性,降低转型项目“漂绿”和“假转型”风险。
四是转型金融能力建设。开展转型金融专业能力培养,打造高质量转型金融从业人才队伍。组织金融机构转型金融相关人员开展碳核算、转型路径规划、可持续发展挂钩产品、环境社会风险管理、ESG评价与金融应用等相关专题培训和能力认证。
管理部门层面,一是建议行业管理部门尽快出台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在转型金融分类目录、转型金融产品服务标准,明确金融机构支持企业主体转型的路径、方法以及信息披露要求。二是建议各地方政府、地方金融办基于《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与产业分布,细化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产业与低碳转型相关产业,构建绿色产融对接平台应用场景。三是搭建省级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数据共享平台,提供绿色低碳转型数据查询和共享服务,促进绿色低碳转型产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流和共享。四是制定转型金融约束激励机制,结合面向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绩效评价机制,建立金融机构转型金融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向转型产业支持。
金融机构层面,一是建议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视程度,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体系构建,在董事会、高管层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发挥金融机构在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主体责任,将绿色与转型金融发展水平纳入高管层绩效考核。二是建立转型金融管理体系,贯彻落实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标准,结合机构自身定位与经营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转型金融服务,制定自身转型金融业务框架,明确支持产业、技术清单。三是大力发展低碳转型挂钩产品,在挂钩的关键绩效指标(KPI)设置方面,将清洁能源使用和能效、碳效相关指标设置作为主要挂钩指标;四是建议中小金融机构设立转型金融专门业务条线,做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转型金融服务流程管理,结合第三方认证,利用科技加数据管理手段降低绿色项目“假转型“风险和违约率。
数字金融与绿色金融是“五篇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金融的本质是实现数据驱动,以数字金融体系建设出发,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能够显著提高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产品服务创新质效。
目前,数字金融在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上,一是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搭建绿色金融产融对接平台,主要包括建立碳核算、绿色项目库、环境效益测算与环境信息披露,致力于服务银政企对接。二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遥感技术等,建立绿色资产识别、ESG评价、环境风险监测平台等,为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助力。
在支持绿色低碳运营上,数字技术的应用可促进金融机构自身运营层面碳中和与投融资层面碳中和发挥重要作用。在运营层面,可建立符合金融机构经营实际的“碳账本”,用于自身运营碳足迹管理。结合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建立能源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等,动态监测、记录、调整运营区域能源与水资源使用,实现精准减排。在投融资层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和透明性,建立企业碳账户,能够确保对融资主体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为投融资层面碳中和提供数据基础。支撑金融机构分步骤迈向净零排放。
推动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与数字金融的深度融合,是做好“五篇大文章”的重要举措,数字金融在驱动绿色转型金融产品创新方面,一是可以应用数字技术建设统一的绿色项目数据库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模型,通过精准的数据追踪与分析,动态管理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产品环境社会风险。二是利用数字金融工具进行资产识别与估值,推动绿色低碳转型项目的投融资对接,并通过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实时监测项目进展与环境绩效,提升对信贷客户履约能力的预判和对小微企业的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融资支持效率。
《意见》指出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认证机构,在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认证具有“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基本属性,建立“绿色认证”采信机制在服务绿色金融产品、转型金融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发展质效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
一是面向金融机构的绿色与转型金融产品认证。验证借款人项目在关键绩效指标选取、目标绩效达成情况、信息披露准确性、资金管理与环境和社会风险内控等方面表现,支持绿色与转型金融产品设计与投放。二是面向金融机构的绿色与转型信贷、债券类资产认证。以第二方意见、验证的方式,确认金融机构所持绿色与转型债券、贷款类资产的项目遴选、资金用途、风险管理等关键信息符合绿色转型属性,为金融机构绿色与转型金融债券发型、绿色与转型金融ABS产品创新等提供第三方质量保障。
一是引入绿色与转型金融产品认证制度,评估绿色与转型活动潜在环境和社会影响,建立健全金融产品流程管理机制。二是面向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认证,碳账户、ESG评价与数据库实施验证,对数据来源、数据处理程序、内控程序、评价模型与评价结果的信效度进行综合测评,能够有效降低因数据质量差、数字技术应用不规范引发的风险向金融产品传导。降低“漂绿”和“假转型”风险,引导产业有序转型,保证金融服务支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的“精准直达”。
金融机构积极推进自身运营层面碳中和与投融资层面碳中和建设对促进“双碳”目标达成具有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国内已有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碳中和路线图或做出碳中和承诺,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碳中和银行或零碳银行宣称时,结合第三方认证机构所提供的公认温室气体量化标准、碳中和标准作为基准的碳中和认证结论,能够有效避免品牌“漂绿“风险,增强利益相关方对金融机构迈向净零排放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