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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探索金融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贵安模式”

2017-10-25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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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怀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6月23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贵安新区获批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通过加快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产业基金和环境权益交易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着力满足试验区绿色产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国际经验

(一)推动传统信贷工具绿色化转型,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发展的主体作用

“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是全球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基础性标准,核心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其贷款和管理流程之中。一是通过贷款品种、期限、利率、额度等方面的创新,丰富绿色信贷产品工具,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的资金支持;二是在贷款管理流程中增加环境风险评价,对违反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和企业采取停贷、缓贷或提前收贷等措施;三是借助信贷工具引导和督促借款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防范环境风险,履行环境和社会责任。

(二)加快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拓宽绿色产业低成本融资渠道

完善绿色债券市场顶层设计,提高债券发行效率,是欧美国家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普遍做法。一是建立绿色债券原则(GBP)与气候债券标准(CBS)两大绿色债券国际标准之间的互认机制,为债券发行人提供清晰和可操作的发行指引;二是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减排标准与应对气候变化总体减排目标之间的对接机制,确保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符合《巴黎协定》制定的“2摄氏度”目标;三是综合运用优惠财税政策,以及担保、第一损失准备金和保险等市场化增信措施,加强绿色债券发行的正向激励,提高债券发行效率;四是拓宽绿色债券发行主体,支持和鼓励境内开发性金融机构和市政实体开展示范发行的同时,降低境外发行人的准入门槛;五是发展和创新绿色资产证券化工具,拓宽绿色项目再融资渠道。

(三)丰富绿色保险产品种类,运用市场化机制有效管控绿色项目环境风险

绿色保险是运用市场化手段实现绿色项目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的各种保险安排,目的是促进绿色项目可持续发展。一是严格的环境立法是绿色保险发展的法律保障。二是强制性或具有强制性特征的参保机制是绿色保险快速发展的关键。三是重视发挥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沟通、协调功能。

(四)发展多种形式绿色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融资

绿色基金通过将资金注入能够开展绿色项目运营,但不具备公开上市资格的中小企业,解决这部分企业项目运营的资金可获得性问题。欧美国家发展绿色基金存在三方面的特点。一是政府支持是发展绿色基金的重要保障。绿色基金投资报酬率偏低,往往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财税优惠措施提高其市场关注度。二是聘请独立的管理团队专职负责绿色基金的组织与治理,通过综合考量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关于项目收益、风险和市场开发的偏好,提供兼顾项目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优方案,较好地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三是选择市场前景较好的高成长性企业作为投资重点,实现绿色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健全碳金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碳减排中的基础性作用

碳金融泛指致力于促进碳减排的所有金融活动,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构成的交易市场即为碳金融市场。围绕碳排放权交易,欧美国家开展了丰富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实践。一是不断丰富碳金融交易工具,推动碳现货交易发展的同时,着力创新碳远期交易产品,为市场参与者对冲价格波动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二是创新碳金融融资工具,打通碳资产的估值和变现途径,帮助绿色企业借助碳金融交易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开发和推广碳金融支持工具,为市场各参与方提供信息咨询和专业指导,同时为碳资产提供风险管理和市场增信工具。

贵安新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现状分析

贵安新区作为贵州省唯一一个国家级新区,坚持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基本定位,在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同时也面临困难和挑战。

(一)贵安新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具备的主要优势

1.政策优势。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安新区时强调,“新区的规划和建设,一定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不能降格要求”。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总体方案》获批后,贵州省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任务清单》,为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及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产业基础优势。围绕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要求,贵安新区重点发展了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科技、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五大特色产业。同时,高通、富士康、微软、华为以及三大通信运营商等140余个重点项目落地或建成投运,进一步夯实了新区大数据产业优势。绿色化的产业结构为新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金融组织体系优势。一是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截至2017年6月,贵安新区共引入金融机构29户,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13户和类金融机构200余户,上半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95亿元,占全区GDP的6.2%。二是初步构建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组织体系。截至目前,贵州银行、贵阳银行、海际证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已决定在贵安新区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确定在贵安新区开设专营绿色保险业务的分公司。

4.区位优势。贵安新区地处黔中经济腹地,既能够通过优惠政策组合吸引省内经济资源支持区内绿色产业发展,还能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这一国际性平台,吸引国内外优质资源支持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同时,试验区各项富有成效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举措能够快速、高效地推广至省内其他地区,为贵州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生态资源优势。贵安新区生态环境良好,区内森林覆盖率达42%,湿地总面积和自然风景区面积占比均为24%,空气洁净,水资源丰富。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既奠定了新区绿色项目的储备和开发的坚实基础,同时为金融机构设计和推广环境权益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创造了条件。

(二)贵安新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面临的主要困难

1.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仍处于顶层设计阶段,产品服务创新暂无清晰的路径规划。围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总体方案》提出建立多层次的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和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六项工作任务。目前,贵州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正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实施细则,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是现阶段研究的重点。

2.绿色定义界定不清,产品服务创新缺乏具体的执行标准。目前,我国宏观经济金融管理部门对“何谓绿色”暂无统一的定义,省内职能部门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认定标准也各有差异。因此,金融机构难以有效识别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和项目,降低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效率和精准度。

3.尚未建立起完备的创新激励机制,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后续动力不足。《总体方案》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激励措施设计主要包括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以及地方财政资金对绿色信贷投放和绿色债券发行给予的利息补贴。从目前的落实情况来看,人总行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货币政策工具仍处于论证阶段。同时,省级和新区两级财政收入绝对规模均处于较低水平,且负担较重,财政资金支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杠杆作用发挥有限。

4.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匮乏,支撑产品服务创新的人力资源储备不足。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需要从业人员兼具较高的金融专业素养、敏锐的宏观政策洞察力和丰富的环保行业从业经历。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绿色金融专业人才总体数量少,且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省市。

推动贵安新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建议

加快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一是要科学设计符合试验区绿色产业融资需求特征的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二是要着力构建促进试验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保障机制。

(一)因地制宜,构建具有“贵安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

1.加速绿色信贷产品的开发与推广。一是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审批和流程管理中增加环境因素比重,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制定绿色企业贷款授信指引,对绿色环保产业和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或有重大环境风险的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授信政策;二是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模式,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节能项目收益权、海绵城市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的实现路径。

2.推动绿色债券发行工作。一是加强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工作,同时,鼓励和引导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对有显著环境效益的绿色项目发行债券提供专项贴息,同时,探索成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构或建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降低投资者对债券支持项目的风险预期。

3.推进完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一是全面深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重点选择环境风险较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持续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范围;二是根据试验区绿色产业结构特征,进一步推广农业保险和森林保险,同时,加快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险、场所污染责任保险等新险种的设计与开发;三是加快推进设立地方绿色保险机构的申报工作,探索成立试验区绿色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夯实绿色保险产品开发和推广的组织基础。

4.加快筹备地方绿色产业基金。探索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共同出资,指定第三方管理团队独立运营的基金运作模式,重点为试验区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阔的绿色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业务指导,探索股权融资模式支持试验区中小型绿色企业发展的可行路径。

5.建立健全环境权益投融资交易机制。充分发挥试验区生态资源优势和绿色产业优势,积极探索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设计,搭建区域性交易平台,有序开展环境权益现货交易,稳妥推进环境权益远期交易,逐步搭建多层次的环境权益投融资交易机制。

(二)夯实基础,健全贵安新区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保障机制

1.加快研究出台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细则,健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制度保障。围绕《总体方案》关于“以绿色金融创新推动试验区特色绿色产业快速发展为主线”的总体要求,立足试验区特色绿色产业融资需求特点,按照“先易后难,风险可控,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原则,科学设计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基本定位、支持对象、组织架构和发展规划,有序开展各项产品服务创新。

2.建立绿色标签识别机制,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操作标准。充分发挥省主要领导牵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组织优势以及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的技术优势,持续加强企业征信、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违法违规情况等信息的共享,加快研究和出台适用于试验区的绿色企业(项目)识别标准,建立绿色企业(项目)库,为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3.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正向引导,健全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激励机制。一是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绿色信贷方面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同时,给予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金融机构在绿色债券发行和金融服务管理方面更多便利;二是探索将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对表现优异的金融机构适度放宽容忍度;三是积极向人总行争取绿色金融再贷款在试验区先行先试,同时,探索在开展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及再贷款等工具操作时将绿色债券纳入合格质押品范围;四是建立财政资金对绿色信贷投放和绿色债券发行的利息补贴机制,参与组建试验区绿色产业基金、绿色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等,充分发挥公共资本的示范和引导功能。

4.强化人才培养和储备,构建支撑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的人力资源库。一是制定吸引高层次金融人才的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专业人才;二是充分发挥毗邻花溪大学城的区位优势,积极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绿色金融和环保领域专业课程,打造本土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摇篮”和“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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