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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思考

2017-08-03  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加强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强化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引导,协同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王景武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广东金融系统牢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作为区域金融改革的重点,以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主要抓手,通过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和配套安排、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以此促进广东经济向绿色化、低碳化转型。

广东建设绿色金改试验区具备坚实基础和良好条件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目标和路径,并提出各地区要积极探索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当前,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有效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客观上需要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加快建立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广东又是全国金融大省,金融市场化程度高、创新活跃,有条件在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广东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实际,及时加强与人民银行总行的沟通,向广东省、广州市政府提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广州市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建议。在得到广东省、广州市和花都区政府积极响应后,积极配合省、市、区相关部门起草、修改相关方案和文件,全力支持广东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广东金融系统着力从解决绿色金融领域最根本、最突出、最紧迫的实际问题入手,以加大对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融资支持为主线,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争取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打下了坚实基础、营造了良好氛围。一是制定了一份指引文件,明确了绿色金融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省环保厅、省金融办于2016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业务等方面提出十九条政策措施。二是搭建了一个平台,促进了金融系统与绿色企业、项目的对接。2016年12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广东省环保厅、省金融办联合召开全省环保与金融融合促进绿色发展工作推进会,组织金融机构与环境友好企业签署《授信合作协议》,涉及资金总额达120亿元。三是发行和筹备发行一批绿色金融债券,拓宽了绿色企业、项目的直接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广东华兴银行50亿元绿色金融债发行申请已获人民银行总行核准,成为全省首单绿色金融债。南海农商银行、东莞银行绿色金融债发行申请已提交人民银行总行审核。四是推出了一系列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了金融服务绿色发展的效能。目前,除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以外,在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碳交易结算及融资等领域也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在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碳市场交易、开展碳排放配额抵押融资、回购融资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绿色金融支撑体系。

广东绿色金改试点具有鲜明特色和重要意义

2017年6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提出要在制度、组织、市场、产品、服务、政策保障等方面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进行探索实践,并具体明确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任务和措施,是一份指导性和操作性兼备的文件,为下一步广东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指明了方向。

与其他四个兄弟省(区)相比,广东《总体方案》突出产融结合的主线,突出市场化的特色,着眼于金融产品、服务方式、运营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明确了以金融创新推动战略性主导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

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助于广东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广东成为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五个试点地区之一,这是广东继珠三角金融改革、南沙金融改革、自贸区金融改革之后第四个国家级区域金融改革项目。广东由此成为全国区域金融改革项目最多、内容最丰富的省份之一,为广东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强省、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创造了有利条件。

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利于广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别是绿色金融重点支持的领域,例如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等,都是广东目前建设和投资需求较大的领域。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既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又切合广东的实际,有助于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增加绿色环保领域投融资,为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探索绿色金融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模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金融系统将抓好《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同,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新的思路、实的举措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率先在绿色金融领域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模式和经验。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先行先试:

第一,在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促进绿色发展上先行先试,把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绿色领域。安排专项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定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绿色农业、绿色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安排专项再贴现额度,定向用于对中小微企业签发、收受的绿色票据以及金融机构承兑、持有的绿色票据办理再贴现。除运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外,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支持,探索在国内率先把绿色信贷资产纳入货币政策操作抵押品范围、把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纳入人民银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形成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第二,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上先行先试,提升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水平。加大对轨道交通、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等领域的资金支持,并针对各领域的不同特点和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强化对绿色领域的金融服务。建立适应绿色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完善绿色贷款审批机制,开辟绿色贷款快捷通道,提高绿色贷款审批效率。

第三,在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上先行先试,推动债务直接融资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积极争取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更多绿色金融债募集资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金,拓宽绿色产业、项目的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

第四,在便利绿色企业跨境融资上先行先试,营造适宜的外汇服务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集中办理经常项下跨境资金收付和轧差结算,提高境内外资金运营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满足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下自行借用外债,有序拓宽广东绿色企业在境外融资通道,为企业营造国际化、市场化的融资环境。

第五,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上先行先试,强化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保障。加强与省、市、区各级环保部门的对接,共建、共享公共环境数据平台,争取在国内各省(市、区)率先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记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持企业环境信用建设,为银行信贷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撑。建立健全对绿色企业的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对信用良好的绿色企业以优惠条件给予金融支持。

第六,在搭建“互联网+”绿色融资对接平台上先行先试,提高绿色企业融资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依托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模式,实现绿色企业的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级、网上申贷以及融资供需信息发布、撮合跟进。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金融与环保对接,加大对环境友好企业的信贷和债券融资支持,推进环保与金融结合。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加强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强化对辖内金融机构的引导,协同研究和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成立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集中专家学者和业界智慧,为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咨询;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开展阶段性评估的要求,抓好典型案例的总结、推广,为全国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鲜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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