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安国俊、刘嘉龙:构建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
2020-05-27
本文在这个框架之下提出了十条具体的政策建议。....
作者:马骏 安国俊 刘嘉龙等
本文来源:《金融理论与实践》2020年第5期
摘要
目前,如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得到政府、市场、企业、学界等多方重视,绿色技术创新有望成为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但是我国面临着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绿色产品和服务成本过高的问题,这将制约绿色发展的可持续性。要加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必须解决绿色技术企业面临的一系列融资问题,构建一个有效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1]。该体系应该包括如下特点:(1)多层次的融资和风险管理模式,包括股票市场、PE/VC、投贷联动、担保和保险机制,以解决银行不愿贷、而风险资金不到位的问题;(2)政府提供一定的激励机制,包括孵化、担保、贴息等,以降低绿色技术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溢价,缓解绿色项目的环境外部性问题;(3)提供有较长期限的资金,以满足部分绿色技术项目回报周期长的特点;(4)建立一套适合于绿色技术和绿色PE/VC基金的界定标准和环境效益评估标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绿色评估能力,降低评估成本。本文在这个框架之下提出了十条具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技术创新;绿色金融;企业融资;绿色标准Green
development is expected to become a more important new driver for
sustainable and high-quality growth in the coming decades. However,
China’s green agenda is faced with the problem of insufficient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capability and the resulting high costs of green
products and services. To accelerate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s, it is
necessary to address a series of financing problems faced by green
technology companies. In this report, we propose a series of reforms to
develop a new financial services system to support green tech
innovation. The new system will be featured by: (1) multi-tier financial
services, including the stock market, PE/VC funds, venture loans,
guarantee and insurance mechanism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overreliance
on bank financing which does not have the right risk appetite; (2)
government support and incentives, including incubation, guarantees,
interest subsidies, to reduce the financing costs and risk premiums of
green technology companies; (3) funding sources with longer-term
investment horizon to align with the development cycles of green
technologies; (4) an enabling environment including green tech
taxonomies and standards for estimating and disclosing environmental
benefits, applic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ie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green verification and reduce evaluation costs. Keywords: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green finance; corporate finance; green standard“十四五”作为中国经济新旧发展动能的重要转换期,绿色发展有望成为更为重要的新动力,以推动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消费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绿色发展仍然面临一些严重的瓶颈。其中,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绿色技术创新不足所导致的绿色产品和服务成本过高,使得大量绿色生产(如清洁能源、电动车)和消费绿色(如节能家电、绿色建筑等)的发展仍然严重依赖有限的政府补贴。未来必须要通过大规模的绿色技术创新,明显降低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的成本和价格,使得绿色经济活动比非绿色经济活动更有成本和价格方面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利用市场机制(包括价格机制)来推动资源向绿色产业配置,推动投资、生产和消费向绿色化转型,在很少依赖政府补贴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在推动绿色经济和绿色技术创新发展方面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和政策。2019年4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共同制定了《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同时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方向,推动各行业技术装备升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3]。但是,目前我国绿色技术投资仍然严重不足,绿色金融对于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绿色技术企业仍然面临许多融资瓶颈。如:1)由于缺失担保和抵押及银行对绿色技术了解有限,绿色技术企业和项目难以从传统金融市场(如银行和债券市场)获得融资;
2)由于我国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机构对绿色技术的认知和经验不足、基金存续期较短,导致PE/VC对绿色技术的投资不足;3)绿色技术的界定、标准化和认证存在困难,绿色技术评估标准亟待建立,相关部门的政策和实施协调性有待加强;4)对绿色技术带来的环境效益(如碳减排)进行量化、定价和收费存在困难,使得这些环境效益难以转化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可预期的经济效益和未来的现金流。5)对绿色技术投资缺乏政策激励机制,绿色技术公共投入规模相对有限,财税、投融资等激励机制尚待建立,市场化激励手段相对不足。要解决绿色技术发展面临的一系列融资问题,必须构建一个有效支持绿色技术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本文提出如下具体的建议。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2)支持银行在巴塞尔III新规之下试点投资绿色基金;3)支持和培育专注投资于绿色技术的私募股权和创投机构;4)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产品的保险产品;5)鼓励保险、养老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于绿色PE/VC基金;6)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提供担保和其它类型的风险补偿;7)支持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及外资设立绿色科技孵化器和产业园;8)用数字技术为绿色产品、技术和资产提供认证、贴标、评估服务;9)建立PE/VC的绿色标准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10)建立绿色技术界定标准。绿色技术是指降低能消耗、减少污染和碳排放、改善生态的各类新兴技术,涵盖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以及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各个环节。从行为主体来看,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企业、科研机构、政府、金融机构等。企业是绿色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绿色技术创新的需求方、发起方和实施方。科研机构是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智力提供方,科研机构与企业的良好互动是绿色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政府是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方和受益方,一方面政府的激励政策和机制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绿色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参与绿色技术创新,另一方面绿色技术创新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等目标的实现。金融机构通过组织市场化的金融资源投入绿色技术创新领域,实现产业、科研、政府和金融的良性循环。尽快政府已经出台了多项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文件,但目前我国企业开展绿色技术投资的力度仍然不足。比如,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2018年发布的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调查报告显示[4],被调查的近一万家环保企业的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0%,略微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水平,但这一比例还是低于发达国家3.8%的平均水平[5]。例如德国环保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投入一般为营业收入的4%左右[6]。又如英国低碳、环境服务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总营收的比重约为5%[7]。绿色技术创新活动初期投入成本巨大,从研发到产生经济效益的周期又较长,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或者缺乏创新经验的企业,如果选择投资短期没有收益的绿色技术项目,可能会更快、更容易被市场淘汰[8]。导致我国绿色技术投资不足的原因有多个,本课题专注于研究绿色技术企业面临的融资瓶颈。这些瓶颈的具体表现如下:
1. 难以从银行等传统渠道获得足够融资
一方面大多数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是轻资产的中小民营企业,缺少可抵押资产,而银行贷款一般都要求有抵押品;另一方面大多数绿色技术项目的投资周期长(有的长达5-10年),但我国银行传统信贷的平均期限只有2-3年。缺少可抵押资产和期限错配的问题导致绿色技术企业难以通过传统金融市场,尤其是从银行贷款渠道获得足够的融资[9]。另外,债券市场一般只为比较成熟的、规模较大、风险较低的企业提供融资,因此也不适用于中小绿色技术企业。部分银行也有支持高技术类中小企业的产品,比如投贷联动的产品,可以帮助解决绿色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但是与整体上庞大的中小企业数量相比,它们的资金量还是太少,比如上海和北京地区投贷联动的年度规模只有几十亿[10]。相对于银行贷款,中小型绿色技术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P2P)和产业金融公司获得贷款的利率很高,有的甚至达到20%以上,一般只适合小企业短期流动资产的救急,无法作为企业中长期技术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
2.通过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途径获得融资也存在困难
一般来说,技术企业的主要外部融资来源应该包括私募股权PE)和风险投资(VC)。但是,许多绿色技术企业商业模式仍不成熟,市场规模有限,且项目收益率较低,与国内私募股权(PE)和风险投资(VC)者的风险偏好也存在较大差异。国内的PE/VC近些年的投资热点主要集中于互联网、生物医药、金融和物流运输行业,在绿色技术企业方面的投资规模较为有限。在2018上半年,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的PE/VC投资仅占全部行业的0.81%[11]。但是在欧美,绿色技术企业已成为许多大中型PE/VC基金的核心关注点和新的增长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研究报告[12],美国的PE/VC投资者在2006-2018年期间在可持续技术(sustainable
technology)领域的投资达490亿美元,而同期欧洲和亚洲的这一数字分别是200亿美元和120亿美元;同时有估算表明,美国PE/VC管理的资金中超过20%都应用了可持续和社会责任相关的投资标准。从全球范围来看,2018年全球VC行业在清洁技术(cleantech)领域的投资占比为8.7%[13],也远高于中国。一个严重阻碍国内PE/VC在绿色技术企业项目上投资的重要因素是投资期限错配和投资风险过高。投资期限方面,目前国内PE/VC基金的存续期大多为5-7年,而许多绿色技术企业能够达到IPO门槛需要7-10年的成长期,导致国内的PE/VC基金难以青睐技术企业。而美国PE/VC基金的存续期期一般在10年左右。导致这种国内外差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西方国家的PE/VC基金的主要投资人(LP)来自于养老金、保险公司和大学的捐赠基金,而这些资金本身就有长期投资的需求。相比之下,在我国这些长期资金的来源严重不足,许多PE/VC的投资人是企业和靠发行短中期理财产品筹资的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公司、证券公司资管计划等。此外,由于绿色技术企业大多数处于成长期和产品研发期,其商业的可持续性和回报的确认需要较长时间和较高成本,对于下游消费者偏好和产品收益的难以预测性也导致了较大的市场风险,使得许多PE/VC基金望而却步。总体而言,绿色技术企业的投资期长、高风险、项目流动性差的特质与我国PE/VC的投资偏好不符,导致这类企业不能很好地通过此种途径获得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
3. 绿色项目面临多种特殊的产业风险
许多使用绿色技术的项目,由于其技术特点,都面临着其它产业所没有的风险。比如,光伏和风力发电面临着日照时间和风力不确定的风险,绿色建筑面临着所用技术是否够达到节能、节水标准的风险,许多环保和节能设备面临着性能不稳定的风险。如果用户过于担心这些风险,而同时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的工具,就会导致需求不足,从而制约绿色技术的运用和推广。
4. 绿色技术的界定、标准化和认证存在困难
由于缺乏绿色技术的相关界定或认证标准,部分企业可能存在“洗绿”(green washing)行为,即企业声称将资金用于绿色技术创新,但实际上相关技术并不能产生新的环境效益,只是假借绿色技术的名义进行融资。导致洗绿的原因包括缺失绿色技术标准、以及认证和披露要求。虽然我国已经推出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产业的界定标准(说明),但是目前还没有绿色技术的标准或目录。绿色技术的标准应该使专注投资于绿色技术的PE、VC等投资机构可以便捷地界定和识别其投资标的。目前由于缺乏标准,第三方机构也无法以此标准为依据对绿色技术术进行认证,包括量化评估绿色技术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由于上述“洗绿”风险的存在,投资者在识别有投资潜力和正当动机的绿色技术企业时存在困难和疑虑,或者识别过程给投资者造成较大的额外成本。这也是当前导致绿色技术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之一。
5. 对绿色技术投资缺乏政策激励机制
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技术企业的发展,主要应依靠市场化机制和社会资本的支持,但相关的政策激励机制也十分重要。包括财政激励和税收减免等在内的政策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直接给绿色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降低其成本或提高其收益;另一方面可以起到一个杠杆作用,给市场释放积极的信号,引导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绿色技术领域,以有限的政府资源撬动庞大的市场资源支持绿色技术企业的发展。虽然我国已经推出了一些支持绿色信贷和债券的激励政策(如绿色再贷款、绿色MPA、绿色项目的担保和贴息),但主要用于支持采用传统或成熟技术的项目,而早、中期的绿色技术企业和项目则由于难以获得贷款和债券融资,因此无法享受现有的绿色金融激励政策[14]。此外,我国地方性的碳交易市场覆盖面有限,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尚未启动,因此也无法为大部分中小低碳技术企业提供激励。前文的分析中指出,虽然我国金融业已经在绿色技术进行了不少创新,但我国绿色技术创新的融资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障碍。我们认为,要解决绿色技术发展面临的一系列融资问题,必须构建一个有效支持绿色技术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应该包括如下特点:(1)多层次的融资和风险管理模式,包括股票市场、PE/VC、投贷联动、担保和保险机制,以解决银行不愿贷、而风险资金不到位的问题;(2)政府提供一定的激励机制,包括孵化、担保、贴息等,以降低绿色技术企业的融资成本和风险溢价,缓解绿色项目的环境外部性问题;(3)提供有较长期限的资金,以满足部分绿色技术项目回报周期长的特点;(4)建立一套适合于绿色技术和绿色PE/VC基金的界定标准和环境效益评估标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绿色评估能力,降低评估成本。基于以上思路,我们提出如下具体的建议。1.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投贷联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