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研究成果 > 专题研究

王勇:绿色金融MPA评估体系与标准体系应保持统一

2018-04-03  来源:证券时报  

....

王勇

今年将是绿色经济发展极为关键的一年。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要以更加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作为绿色发展“保护神”的绿色金融,今年或将为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多的“金钥匙”。不过,要想让这些“金钥匙”运用自如,开启绿色发展更多的大门,就要求绿色金融的MPA评估体系与标准体系保持统一。 进入新时代,绿色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必须正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过论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根本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展望未来,伴随着新旧动能加快转化,我国将会产生巨大的绿色金融需求。根据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课题组估算,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绿色融资需求最高可达120万亿元。实际上,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文件。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的发展作出了顶层设计,并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2017年6月,国务院批复江西等5省份的部分地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绿色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现实需要,对于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我国绿色金融进一步发展,并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绿色金融债成为绿色金融市场最鲜活的品种。绿色金融债无论是发行期数还是发行规模都是最大的券种;银行间市场仍是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场所;超半数绿色债券具有一定的发行成本优势;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领域。

二是地方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今年1月,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利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同时,江西省政府印发了《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提出力争3-5年内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同样,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提出将构建绿色金融“一核一带多点”的空间格局。1月17日,新疆发布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项目库信息。截至目前,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三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共有365个纯绿项目纳入项目库。新疆成为中国首个建设绿色项目库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三是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完善。可以说,时至今日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今年两会期间,来自这些地区的人大代表纷纷在两会上亮出了“绿色名片”和“绿色招牌”。接下来,我国要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着力点,逐步由分散化、试验性的探索,向系统化、规模化推进转变,进而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等,逐渐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

那么,随着绿色金融发展逐步向纵深推进,各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将要在组织架构、产业布局、金融服务方面全方位展开。这当口,就有一个重大战略问题必须着力解决,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绿色金融MPA评估体系的构建,以及绿色金融MPA评估体系与标准体系应保持协调统一,因为这是衡量绿色金融体系规范发展的圭臬。

2017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已经明确提出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列为“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的五大重点工程之一。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标准涵盖绿色属性认定标准等方面,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标准、信息披露标准以及金融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标准,这些都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亟待完善的标准框架,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性制度。而这些标准体系,一旦制定出来,要求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都要严格执行。

就金融标准体系的制定机制而言,一定要改变传统的绿色金融标准由各自主管部门单独发布的机制,可以考虑在金融标准工作委员会下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负责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合力加快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而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的组成建议由金融监管“一委一行两会”、发改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相关主管如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等组成,共同推动绿色金融重点领域标准的出台、修订、实施、推广和监督管理工作;另外,建议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对现有绿色金融标准进行化简整合,减少标准间的互相交叉重叠,对于同类标准间存在分歧和不一致的地方进行统一,保障标准的统一性和通用性。还有,发布通用的绿色项目或绿色产业目录,为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提供统一标准。

再来看我国绿色金融MPA评估情况。实际上,绿色金融MPA评估就是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来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情况进行衡量和评价。2017年第三季度评估时,央行已将金融机构开展的绿色金融纳入MPA“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但就目前情况看,毕竟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仍处于浅层阶段,业务品种单一,规模不大,所以,绿色金融纳入MPA“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中的指标是粗线条的,也只有“绿色信贷”一项。如今,央行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评价体系,我们希望,随着今年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和产品逐步进入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背景下,央行在进行MPA评估指标的扩容时,将纳入MPA“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评估的指标由目前的一个指标逐步扩容为由若干个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或者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绿色金融”升级为与“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并重的大类指标,并考虑将其统计纳入央行的金融综合统计中。那么,这样一来,央行对绿色金融纳入MPA评估的指标就一定要与“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规定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指标在口径上、计算路径甚至包括计算公式上相统一、相衔接、相协调,而且,MPA评估指标一定要服从和迎合标准体系指标。只有这样,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以及评估或衡量才会有清晰的方向和一致的标准,才能进一步促进绿色金融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的绿色发展。

通知公告

研究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