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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立华:中国绿色金融的演进与发展

2018-03-20  来源:《中国银行业》杂志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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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钱立华 国际金融公司项目官员

站在中国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时期,有必要梳理一下十多年来中国的绿色发展、绿色金融宏观政策的演进以及机构的绿色实践,以便为商业银行更好发展绿色金融、进一步提升中国绿色领域的国际领导力提供参考借鉴。

绿色发展、绿色金融已经上升为中国国家战略。2016年8月,《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中国成为世界上首个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框架体系的经济体;2017年,《落实<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分工方案》推出,中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与此同时,中国也日益呈现出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领导力,发展绿色金融成为全球重要共识。2016年,中国将绿色金融列入G20议题。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推动下,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跨国工作组(SBN)、中欧绿色债券工作小组和中英绿色金融工作小组相继成立。

站在中国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时期,有必要梳理一下10多年来中国的绿色发展、绿色金融宏观政策的演进以及机构的绿色实践。鉴于银行业在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以银行业为主体,聚焦绿色金融的机构实践。

2005-2008年:绿色金融的起源阶段

国家政策层面: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日益得到重视。早在1995年,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运用绿色信贷促进环保工作的通知》,央行下发《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环保工作通知》。中国“十五规划”(2000-2005年)中已有环境保护的篇章,并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的目标(尽管该目标并未完成)。到2006年,“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对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并提出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2007年,《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出台,提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以及实施10大重点节能工程。

监管政策层面:《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推出。2007年,中国银监会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授信政策和操作细则,同时支持节能减排行业和项目。鉴于银行信贷在中国融资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作为监管机构的中国银监会出台的绿色金融监管政策,对中国经济的绿色转型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行动层面: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第一家赤道银行相继出现。当时,节能减排项目属于银行还未触及的新型项目,故银行在绿色项目的信贷投入较少,也缺乏积极性。为此,应中国财政部要求,国际金融公司(IFC)在全球环境基金、芬兰政府、挪威政府和中国财政部的支持下,设计了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CHUEE),并创立了损失分担的商业模式,与选定的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在节能减排相关贷款中提供本金损失分担,同时为项目参与各方提供技术援助。2006年,IFC与兴业银行合作,推出了中国市场上第一个绿色信贷产品——能效融资产品,后又与浦发银行和北京银行展开合作,支持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项目,包括能效项目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项目。

在IFC的协助下,2008年,兴业银行承诺采纳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黄金标准——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并按照赤道原则提供的方法、框架和工具,逐步建立和完善该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2009-2014年:中国绿色金融的初步发展阶段

国家绿色政策不断加码。一是中国政府做出国际承诺。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的日益重视,2009年11月,在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夕,中国政府首次正式承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将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比2005年降低40%-45%。二是节能减排政策持续推出。2010年,“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单位GDP能耗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8%-10%”的目标。随后又出台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三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以及“史上最严格环保法”的出台。2012年,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2014年4月,新《环境保护法》颁布,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环保法”,环境立法修法进程加快,中国绿色政策不断加码。

中国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开始建立、发展和逐步完善。2012年,银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成为中国绿色信贷体系的纲领性文件。2013年,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银行经营活动和监管工作中,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要求。同年,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要求各家银行对所涉及的环境、安全重大风险企业贷款、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进行统计。2014年,银监会进一步印发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作为绿色银行评级的依据和基础。

由此,中国形成了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以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两大基石的相对完备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对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促进和激励。

更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绿色金融产品逐渐丰富,支持项目的领域范围扩大。在监管政策的推动下,进入绿色金融市场的银行开始增多。除了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北京银行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也进入绿色金融市场。2013年,中国21家主要银行(涵盖了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发布《银行业绿色信贷共同承诺》,表示将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投入。

银行支持绿色项目的范围也逐步扩大,从能效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扩大到污水处理、水域治理、二氧化硫减排、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等领域。同时,绿色金融的产品也开始丰富,除了传统的绿色信贷,银行推出了针对国际碳交易的碳金融产品(如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理、碳交易撮合服务、CDM项目融资等),以及针对国内排污权的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产品。

2015年至今:绿色金融的规模化发展阶段

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政策密集出台

一是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推出。2015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二是绿色发展理念确立。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一同成为指导我国“十三五”甚至是更长时期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三是“十三五”规划持续重视绿色环保。“十三五”规划除了明确单位GDP能耗下降16%,还将资源环境指标由8项增加到10项,并首次将PM2.5(细颗粒物)写入指标。四是水、气、土齐共治。近年,国家连续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水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等众多环境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未来,这一系列的绿色发展政策都处在落实阶段,中国政府对绿色发展的重视程度也将日益提高。

绿色金融体系开始建立

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建立。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定义,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推动证券市场支持绿色投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八大举措,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顶层框架体系的建立,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目前,落实方案已经出来,预计将在“利用央行再贷款、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开展绿色银行评价”等领域逐步展开,从而进一步提升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绿色债券市场开启。这段时期,中国银监会发布《能效信贷指引》,继续鼓励和指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绿色金融债券公告》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债券市场开启。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陆续发布绿色债券发行的指引和指导意见,中国的债券市场形成了绿色金融债、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为主要债券品种的绿色债券市场,并成为全球第一大绿债市场。根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布的绿色债券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在境内和境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规模达2486.797亿元,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25%。不过,目前中国还存在着“两套绿色债券项目标准”的问题。预计2018年,中国绿色债券项目标准将实现统一。

部分地方政府开展绿色金融实践。2017年6月,七部委联合印发《浙江、广东、新疆、贵州、江西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旨在部分地方省市进行改革试验的基础上,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发展绿色金融提供借鉴。其他地方,如北京、重庆、青海、甘肃、福建、湖北、贵州、安徽、厦门、内蒙古、西安、哈尔滨等地也陆续出台本地的绿色金融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地方绿色金融实践如火如荼。预计未来的几年内,将有部分地方省市的绿色金融实践成为发展典范。

绿色金融成为银行重要业务  

地方银行纷纷加入绿色金融行列

绿色金融成为主流银行的重要业务。2015年至今,中国21家主要银行不断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投入,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高自身的绿色表现,绿色金融成为了主流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在银监会的指导下,21家全国性银行连续三年(2015-2017年)开展了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绿色信贷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在国家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背景下,预计未来绿色信贷的规模和占比还将稳步提升。

绿色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一是绿色债券产品。随着2015年底中国绿色债券产品制度的出台,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于2016年1月在中国市场首发绿色金融债;此后,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等纷纷在国际或国内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目前,银行类金融机构绿色债券发行占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比例超过60%。二是绿色国际转贷产品。2016 年,华夏银行成功申请世界银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融资创新转贷项目,作为国内唯一合作银行与世界银行共同提供资金,为京津冀区域能效、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控领域提供项目融资,预计总投资额超100亿元人民币。三是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兴业银行先后于2014年和2016年发行了两期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7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发行了首期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预计随着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资产的不断增长,未来,越来越多的银行将加入到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行列,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成为银行的常态化业务。

地方银行发力绿色金融。例如,北京银行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绿色金融需求,并发行了绿色金融债;江苏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大陆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城市商业银行,同时成立了绿色金融及PPP事业部,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湖州银行、安吉农商行等也开始建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青岛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也开始尝试发行绿色金融债,支持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值得关注的是,IFC正在启动一个创新框架,帮助中国一部分商业银行转型成为以绿色金融为主营业务的绿色商业银行。中国马鞍山农商行成为首个采用该框架的合作伙伴,计划逐步实现“绿色信贷占比达60%”等框架标准。相信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法人银行将绿色金融作为其差异化的竞争战略,在推动中国绿色发展进程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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