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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绿色金融发展经验的借鉴意义

2017-05-16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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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经济学博士

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是我国未来金融发展的方向,也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场创新与变革。从国际视角看,绿色金融的发展已有多年历史,已经形成成熟的发展体系,其中一些经验做法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

一、绿色环保社会责任和绿色消费理念

国际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提升绿色环保的社会责任意识,要求企业绿色经营生产,倡导居民绿色消费。金融机构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参与主体,国际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发挥金融机构在强化绿色环保的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绿色消费理念中的引导作用。一是执行项目贷款评审的赤道原则。赤道原则是引导和促进企业承担保护环境社会责任的重要准则,目前国际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普遍采纳赤道原则,经过赤道原则发放的贷款不断上升,融资额已占到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65%以上。二是通过附加贷款条件引导绿色消费。如澳大利亚MECU银行推出特色汽车贷款,贷款者要获得贷款就必须种树帮助吸收汽车排放的尾气。英国巴克莱银行则通过信用卡业务对绿色消费的居民实施各种优惠政策,消费者绿色出行、购买相关绿色产品都能够得到优惠,英国巴克莱银行表示,用于刺激绿色消费的优惠资金将占到该项业务利润的50%。从成效看,这些国家金融机构虽然投入更多资金,但由于社会绿色环保责任意识得到强化,消费者对绿色产品认可不断提高,企业绿色生产经营的收益增加,绿色金融资金供给与企业绿色经营收益增加形成了良性循环。

二、绿色金融资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共享机制

完善的法律法规能够规范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有利市场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国际发达国家除了在社会责任上强调绿色环保外,更将绿色环保责任写入相关环境法律,并制定相应的绿色金融法规,保证环境保护与绿色金融有法可依,相关信息充分共享。如20世纪70年代至今美国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从法律上明确环境保护利益相关人的责任范围,同时也制定了绿色金融发展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机构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厘清和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要求信息充分共享。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美国绿色项目界定清晰,企业绿色经营标准明确,信息充分披露,金融机构和企业充分互动,为绿色金融资金的优化配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政府绿色资金的运作和使用

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基本、也最具争议的一个问题。绿色金融与其他商业性金融活动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一方面,绿色金融是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动的金融活动,其本质上必然无法摆脱追求利润的商业属性,因此,绿色金融的运作模式必须是以市场化为前提的。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又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具有一定公益性特征,这又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尤其是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并不完善的国家,政府资金的支持引导尤为重要。从国际上看,与国际发达国家成熟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对应,其绿色金融主要以市场化形式发展,但由于不少绿色项目仍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且规模较大,因此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扶持措施。一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府担保激励绿色环保项目。如2009年美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和电力传输技术等绿色项目进行贷款担保,并写入当年经济刺激方案;德国对绿色项目贷款则给予一定的贴息和利率优惠,贴息和利率优惠部分由财政支出。二是政府以设立基金但不干预的方式支持绿色项目发展。如2001年英国设立碳基金,该基金由政府投资,但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基金公司的经费开支、项目投资等均按企业模式由董事会决定。德国则以政府和德国复兴银行共同投资形式成立碳基金,该基金公司主要投资节能减排绿色项目,也有充分的独立性。国际发达国家通过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在不改变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少量的资金撬动了大量社会资源投入绿色项目,在资金运用上起到了良好的杠杆效应。

四、各类机构绿色金融资金的相互协调

国际发达国家各类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及功能不同,在绿色环保中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一些国家还成立专门的银行机构服务于绿色环保项目。一是发挥政策性银行在绿色项目上带动作用。如德国复兴银行是德国影响力巨大的政策性银行,在德国绿色金融发展上起到了基础性的重要作用。德国财政部委托德国复兴银行管理绿色贷款贴息的资金,通过其寻找优质的绿色项目和企业。德国复兴银行不受政府干预,独立开发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在绿色项目选择和融资上公正、透明,保障了绿色金融资金的高效公平使用。二是成立专门的银行服务绿色项目。如波兰专门成立环保银行,在项目评审时综合考虑经济学家、环保专业人士意见,对项目经济效益和环保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挖掘项目潜力,因此虽然其提供的贷款利率通常低于市场利率,但实现了盈利目的。政策性银行和专门成立的环保银行,相比普通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发展更具有针对性,对盈利的要求也低于普通商业银行,其与普通商业银行互相协调配合,填补了非盈利绿色项目的空白,也带动了营利性绿色项目的发展。

五、绿色金融资金产品创新和交易市场机制

资金供给必须有充足的资产与之相匹配,国际发达国家通过绿色金融产品和产权交易市场创新为绿色金融资金寻求出路。一是不断丰富其绿色金融产品。目前国际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涉及生产、消费各个环节。在绿色信贷上,为支持绿色技术研发,各国的绿色信贷门槛不断降低,如美国银行创新了支持节油技术发展的无抵押兼优惠贷款;在绿色证券上,欧洲投资银行在2007年创新发行了首只绿色债券,并通过担保方式创新提高信用级别,至今欧洲投资银行仍是绿色债券市场的主要发行人;在绿色保险上,1988年美国成立了专业的环境保护保险公司,之后在强制保险方式、个性化的保险设计、政府担保上不断创新;在绿色消费上,荷兰银行将绿色消费金融产品扩展到建筑领域,并向家庭提供房屋节能减排的绿色抵押贷款。二是加强绿色产品产权交易市场创新建设。美国建立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欧盟成立了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澳大利亚创新的新南威尔士交易体系等,在促进建立减排者获益和超排者支付成本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与碳交易有关的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为发达国家绿色金融资金提供了丰富的投资渠道,使得绿色金融资金供给与需求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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