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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政策建议
总体气候雄心
开展并发布气候变化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评估和分析,以及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包括阶段性目标)的路径,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全面政策路线图。
提高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有效性和覆盖面,措施包括:根据碳中和目标设定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上限;引入碳排放配额盈余的修正机制;公布电力行业和其他行业(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航空)的覆盖时间表。
零碳电力
制定并实施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包括2025年和2030年阶段性目标)一致的电力行业零排放或近零排放计划。
宣布停止审批不采取有效减碳措施的所有新建燃煤电站。根据碳中和目标设定中期目标,逐步淘汰所有不采取有效减碳措施的燃煤电站。
建立并实施扶持机制,释放对储能、需求响应和区域电力市场间高压输电的投资。
继续推动电力市场改革,实施跨区域电力市场经济调度。
工业脱碳
在十四五规划中制定更高的强制性工业厂房能效目标,并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十三五规划项下的三万家企业之外。
制定并实施钢铁、化工和水泥行业低碳战略。此类战略应设定能源密集行业的明确脱碳目标,并提供转向电、氢以及碳捕集与封存(CCS)生产技术的路线图,从而在与《巴黎协定》目标和中国2060年碳中和承诺一致的时间轴上实现脱碳目标。
道路运输
宣布到2040年停止销售化石燃料汽车和货车,并制定长期政策制度,在此日期之前交付100%的零排放车辆。
制定并实施重型道路运输车辆的全面脱碳战略,包括:设定明确的减排目标,提供低碳卡车研发和示范项目的开展计划。
节能建筑
新建筑——发布新建筑综合热效率计划,包括:制定到2025年的热效率新标准;承诺每五年将标准提高一次;将新建筑的热效率标准推广至农村建筑。
现有建筑——设定到2050年所有住宅、商业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目标;建立政策机制(投资补贴、业主义务)以实现最终目标以及用于跟踪进展情况的阶段性目标。
投资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