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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辉:加快完善农村绿色金融体系

2018-04-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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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省巴东县环境监测站 李学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把发展绿色金融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路径之一。同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

随着国内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的明晰化,绿色金融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笔者认为,当前应大力发展农村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

农村绿色金融亟待发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逐步扩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规模和覆盖面,全面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其中,农村绿色金融是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服务于“三农”,即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绿色建设和农民绿色增收。

但是也要看到,我国农村绿色金融服务供给依然不足。目前发展农村绿色金融的力量仍主要停留在政府层面,很多地方农村金融机构主业不强,服务不佳,中小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参与能力薄弱,缺乏社会资金进入农村绿色产业的合适渠道。广大社会资本不能提供更多资金,不能培育和开发更多的农村绿色金融工具。

事实上,农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绿色金融。目前,乡村人居环境改善需要建设大量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循环农业示范乡镇、低碳排放区、农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美丽乡村等示范工程建设,也需要大量资本投入。同时,返乡下乡创业的人数已达700多万,从事乡村生态旅游的劳动力已达850万,其绿色金融意识不断增强,绿色金融需求更加旺盛。

相关建议

如何推进农村绿色金融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笔者有如下思考和建议。

引导金融机构转型。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培育绿色金融地方服务主体,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加大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快创新农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助力农村绿色产业发展。

严格管控金融风险。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综合运用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工具。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强化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加强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投资机构、担保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发挥绿色保险市场化解风险转移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通过适当提高绿色信贷的风险容忍度,适度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扶持机制。

加大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着力引进绿色金融人才,培养环保技术与金融管理知识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绿色金融知识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绿色金融知识培训班。加大绿色金融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广泛开展绿色金融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绿色金融研讨会,推进农村绿色金融开放合作交流。

通过绿色金融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以建设绿色农业试验区为重点,支持循环农业示范乡镇、低碳排放区、农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农业清洁、高效、可持续发展。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建设和保护等项目建设,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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