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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呼唤绿色金融勇担重任

2018-02-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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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行政学院 温焜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要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农村绿色金融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推动农村社会建设、农业稳步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金融杠杆作用。

然而,目前发展农村绿色金融的力量仍主要停留在政府层面,大批中小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参与能力薄弱,缺乏社会资金进入农村绿色产业的合适渠道。据估算,我国每年需要助推绿色农业发展、治理农村污染等各种投资总额约1万亿元,政府只能出资约20%。这就需要动员和激励广大社会资本提供更多绿色资金,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和市场参与主体建设,培育和开发更多的农村绿色金融工具,拓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和农业绿色产业渠道。

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的各项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没有农村绿色金融的支撑。尤其是在打好乡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农村绿色金融有望发挥连接供求的桥梁和整合资源的作用,为改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对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发展农村绿色金融业。

一是逐步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绿色转型,培育绿色金融地方服务主体,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金融支持农村建设、农业发展、脱贫奔小康的精准度。建设完备的金融组织体系,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同时也促进金融业向绿色化快速转型。

此外,通过优化信贷结构和产品,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绿色投资,积极为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乡村污染防治等提供金融服务;鼓励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以国家绿色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农村绿色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专业担保公司为运作主体、以商业银行网络为基础,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扶持、支持促进农村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更多地方政府设立绿色基金,积极开发绿色指数与相关产品,引入更多民间资金进入绿色金融领域。

二是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地方出台适合本地农村的绿色金融实施方案,建立地方农村和农业绿色项目库,以便地方项目对接国内绿色资金。

同时,要积极吸引资金,发展碳金融市场、环境权益抵质押体系,真正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绿色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国内农业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促进我国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完善“三农”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以建设绿色农业试验区为重点,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循环农业示范乡镇、低碳排放区、农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美丽乡村等示范工程,实现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三是全面构筑农村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投资机构、担保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发挥绿色保险市场化解风险转移、社会互助、资金融通、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提升省、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环境效益、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和项目担保、再担保能力,合理分担农村绿色信贷风险。探索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对有良好绿色表现的银行予以一定激励。

同时,继续鼓励突破传统绿色信贷的局限,设立更多绿色发展基金,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性的绿色保险制度,鼓励更多商业银行探索环境风险对银行的压力测试,鼓励更多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

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绿色金融政策扶持机制。发挥财政支持农村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撬动作用,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投资补助等手段,加快构建循环农业和循环农业服务业的循环经济体系,以及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融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绿色农业、农业污染防治、农村污染防治等产业。同时,大力引进绿色金融高端人才,并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普及农村绿色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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