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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俊:碳达峰目标下银行信贷结构变化分析

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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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目标下银行信贷结构变化分析
摘 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202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未来40年,我国的能源结构与产业结构都将发生重大结构性变革,这些高碳产业正面临着转型,但是新兴低碳产业则有望转型为黄金发展时代。碳达峰目标下,绿色时代呼唤绿色金融,商业银行作为我国经济社会系统中的重要金融机构,需未雨绸缪、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建立信贷资产绿色低碳发展渠道,通过资产腾笼换鸟,支持绿色能源产业,提升低碳评估能力,参与碳交易市场来降低碳排放强度,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切实的贡献,与国家的低碳发展战略同频共振。
关键词:碳达峰 绿色金融 银行信贷结构
一、碳达峰目标的提出及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态势
“碳达峰”指某一地区或行业的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然后经过持续下降,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拐点。而“碳中和”是指一定时期内,人类活动直接和间接排放的碳总量,与植树造林、工业固碳等方式吸收的碳总量相互抵消,实现碳“净零排放”。在碳达标硬约束下,我国必须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到2050年为止要基本实现化石能源清零,能源、交通和工业体系由黑色高碳向绿色低碳快速转型,一些领域也将发生重大结构变化。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我国绿色金融取得了积极进展成果。根据央行数据显示,到2020年底,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如图1所示),存量规模分别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约8000亿元,居世界第二。绿色信贷已经成为政府利用经济杠杆促  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在,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在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绿色信贷产品逐步丰富,银行投融资领向更加鲜明,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的发展,积极践行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责任。
二、绿色金融迎来投资机遇 助力地方企业转型
“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重要的绿色发展目标,已经写入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它对相关的能源结构转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背后蕴含着巨量的资金需求。评估其规模和结构,可以为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和引导我国低碳转型提供抓手。根据我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计算,今后为实现“碳中和”目标将会为我国带来约为138万亿元的投资机遇,其中2021年到2030年的绿色投资需求约为22万亿元,2031年至2060年的绿色投资需求约为116万亿元(图2所示)。
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大量的转型和改造资金,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碳减排会迎来发展机遇。在国际能源技术不发生颠覆性变化的前提下,在可以预见的较长时间内,煤炭将始终是能源格局中最重要的存在。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愿景,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和兜底保障作用将不可动摇。就晋中市而言,晋中作为典型的资源地区,横跨沁水、霍西两大煤田,煤矿保有资源储量丰富,煤种丰富,另外还有丰富的铁矿、铝土矿等矿产资源。这就决定了晋中市能源结构以煤炭等高碳行业为主。这些行业面临巨大的转型投资需求,需要制定一个清晰的减碳、转型路径,并持续严格地开展环境披露信息才能拓展金融行业对其项目的支持力度,它未必是绿色的,但符合转型要求,有益于改善生态环境、减缓气候变化。
碳达峰碳中和是能源发展大势,是摆脱“资源诅咒”实现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机遇,近年晋中市以绿色低碳模式作为发展目标,通过制定绿色发展规划、开展金融产品创新等多种手段,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同比全面下降煤炭、深加工比例大幅上升。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当地商业银行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最直接、体现地方特色最明显”的优势,以服务地方经济低碳、循环、生态发展为己任,将发展绿色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和加快业务转型的重要手段,全力推进绿色金融专业服务体系建设。
(一)对接政府绿色金融项目名录情况。积极挖掘年度绿色重点建设项目机遇,根据全市绿色项目进行积极对接,根据重点项目名单积极筛选绿金客户进行对接,以满足绿金项目融资需求,对科技创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新型绿色工业化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如兴业银行今年以来先后为平遥古城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中国天鹭湖)项目提供了7800万元贷款、为平遥中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绿色农产品物流园项目提供5880万元信贷支持,加快项目建设。
(二)“两高一剩”产业信贷控制情况。我市主要涉及焦化和钢铁、炼铁等行业,从2018年起,严格实行退出和风险管控措施,特别是对于已出现风险隐患的关联性高风险的集团性客户实行严格的退出机制,充分运用货币清收、资产转让、核销等多种处置手段处置一批涉及两高一剩的不良资产,涉及到安泰集团公司、路鑫焦化集团公司、茂胜煤化集团公司等产能过剩的集团性贷款大户。从2015年到2020年金融机构高耗能行业的投放看,绝对量和占比呈逐年递减的态势。2020年晋中市高耗能行业贷款368亿元,占晋中市总贷款的17.2%,比2015年下降113亿元,占比下降4个百分点。但投向重点突出,以2020年为例,煤炭开采及洗选业贷款219亿元,占高耗能行业贷款的60%。金融机构按照生态优先战略的要求,逐渐将贷款投向低碳转型行业,但煤电产业占GDP的份额高,抽贷过快很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受困,进而导致银行融资出现不良贷款等情形,因此,只能逐年缩减贷款比例,实现平稳过渡。
(三)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单列绿色金融信贷投放计划,以及建立专项的绿色信贷审批机制和操作流程相关情况。一是以符合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标准,建立绿色信贷审查审批“绿色通道”。对节能减排项目在审批效率方面给予大力倾斜,切实为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需求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二是指导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相关指标分解至各经营机构,纳入综合考评,安排专项财务资源用于支持激励各经营机构在绿色金融客户建设、重点项目投放、创新产品落地等方面。如晋城银行现有的信贷产品,光伏贷、税金贷等。平安银行供应链付融通业务。
(四)开展涉及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情况。各机构在保持传统授信方式的基础上,主动了解绿色企业项目的实际融资需求,优化贷款期限和贷款方式,合理确定授信方案。同时不断创新担保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尝试与节能环保相关的收费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抵押担保方式,有效解决绿色企业的融资需求。探索绿色债券、绿色理财等新型绿色金融业务产品创新方法。夯实绿色信贷管理基础。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标准和分行绿色信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绿色信贷标识管理工作。将绿色信贷标准融入信贷全流程。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纳入贷前尽职调查评估、贷中审批、放款审核、贷后检查等流程。
典型案例
为帮助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最大的产业园区——潇河产业园区解决河道生态治理难题,晋商银行晋中分行快速反应,对接政府和项目承接单位,沟通晋中市各级财政、榆次区重点办等机构,落实项目用地征地拆迁情况和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情况。经过与企业多次协商,最终确定项目融资方案。2019年1月,为晋中市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公司山西瑞益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批复授信64000万元,用于支持土地征拆及生态治理工程费用。晋中市榆次区潇河流域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的改善潇河流域晋中段的综合环境,对晋中水资源的保护、环境的保护起到关键作用。同时,水域治理和环境整治工程建成后,生态景观环境将更加优越,是后期商业建设运营的有利前提条件,为潇河产业园区(晋中)休闲、商业为一体的园林式自然环境和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等产业为主的产业新区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三、碳达峰目标下银行业可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伴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明确,信贷结构低碳化道路明确,在举世承诺之下,践行者也感受到倒逼压力大变局将至,碳减排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但与“碳减排”目标相比,我国的绿色金融还存在化石燃料转型风险大、气候风险将至、环境信息披露有待加强和绿色技术的发展应用不够成熟等短板逐渐暴露。具体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化石燃料面临转型风险。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80%是化石燃料,其中主要是煤炭,而非化石燃料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不足20%。为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这一比例将在2060年上升到80%,煤炭从目前的58%降到2030年的48%。而晋中市的经济很大程度上又主要依靠高碳行业所驱动,低碳转型意味着传统产业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纵看晋中经济结构特征变化,煤炭等行业企业一直是银行的优质客户,对这些企业很难大幅度消减信贷规模,若短期内撤出,地方金融机构经营面临压力。煤炭行业快速步入“冬季”的今天,这些信贷供给也不可能快速退出,否则会造成企业“失血”而破产。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是,煤炭行业下行及其伴生的金融风险,不利山西复苏。金融机构须认真落实“调整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金融方针和“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政策,避免“一刀切”的操作方式,防止煤炭行业“担保圈”风险发生。
气候变化带来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在碳中和目标背景下,在能源、交通、建筑、工业等行业带来巨大的投资和商业机会,但也带来了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气候变化可能导致极端天气等事件增多、经济损失增加;同时,绿色转型可能使高碳排放的资产价值下跌,影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我国煤电企业贷款的违约率可能在10年内可能会上升到20%以上,其他高碳行业的贷款违约率也可能大幅上升。气候转型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可能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来源。虽然气候变化可对金融资产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观念已经被越来越多机构所认可,但是无法准确量化气候变化的风险,给予公允的定价,成为了金融机构的难题,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最需要识别这种未来可能面临风险的资产以及具备量化这种风险的能力,才能将风险成本纳入到定价里面。
环境信息披露有待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是缓解绿色投融资信息不对称、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运营风险、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完善的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产品投放决策的核心。绿色披露包括两个方面,即企业自身的绿色信息披露以及金融机构等持有资产的绿色信息披露,目前我国环境信息披露还存在着问题,包括环境信息披露强制性不足、披露程度低、披露标准不统一、环境风险量化能力有待提升、企业端、金融机构与监管层的关系尚未厘清等问题。在人民银行将建立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预期下,商业银行应按年主动向利益相关方发布ESG报告,披露相关信息。
绿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还不够成熟。绿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推动能源革命,实现绿色转型的重要条件,需要在能源、交通、建筑、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进行大规模推广实施。但现阶段金融机构对清洁能源、碳捕及、碳汇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等创新领域了解不够充分。当前的绿色技术发展暂时无法支撑起我国经济实现绿色复苏及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达成。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还面临着人才瓶颈,缺少懂行业、善创新、能控风险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缺乏统一的支持目录及配套政策、评估手段不足。从宏观层面看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政府在各领域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市场参与主体才能根据落地后的政策理论和工具开展业务,才能实现绿色复苏和绿色新政的落地转化。从实际操作层面看,目前虽已发布《绿色投资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等文件,但尚未出台针对碳减排的统一产品支持目录及核算标准,不利于银行开展实操性业务。且在相关项目的风险评估环节中,商业银行缺少有效的评估体系和量化工具,无法量化分析和评估低碳项目及其减排收益,也无法估算高碳资产的潜在风险。
所有的挑战都能转化为机会,绿色低碳转型也会带来新机遇。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应在目标实现和转型中把握业务新机遇。
一是为绿色、低碳产业注入新动力。面对气候投融资需求,根据我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测算,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累计需要138万亿元的投资机遇,而在《气候变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中可得知,我国在气候相关领域每年的投资约为5000亿元左右,在“绿色金融和气候政策”高级别研讨会上易纲行长指出,预计2030年前,我国碳减排需每年投入2.2万亿元;2030-2060年,需每年投入3.9万亿元,要实现这些投入,单靠政府资金远远不够,需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参与,而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碳减排会迎来发展机遇。商业银行应当紧抓绿色复苏和绿色发展机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将信贷重点从传统行业投向包括绿色产业在内的新兴产业,优化信贷结构,既能实现银行差异化经营,也能缓解因气候和环境带来的资产搁浅风险,确保市场地位、推动自身转型发展。
二是抓住机会,利用全球化优势,助力我国在碳金融领域“弯道超车”。碳金融是目前尚未成熟但却具有战略意义的国际金融高地,当前各国的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程度参差不齐。多家机构预计,在碳交易起步阶段,成交可能不够活跃,碳交易额也较低。但从长远来看,碳市场的交易额或将达到万亿级别,“零碳图景”下我国的碳交易市场规模可能逐渐发展成为全球之最。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全球化优势,汲取各国在碳金融市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国内碳市场情况,参与相关产品标准、评级标准、定价准则等方面的新规则制定,使得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业务规则和治理理念得到国际社会更多的认可和推广,不断贡献气候投融资的我国智慧。
三是大力促进绿色金融产品综合化、多元化发展。在绿色信贷上,可以差异化资源安排,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制定不同产品,在授信政策,还款方式、还款限期以及利率优惠上进行创新,将环境权益进行质押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各类环境权益抵质押业务。
四、碳达峰目标下银行绿色信贷发展路径选择
近年来,我国的绿色金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进了经济结构低碳化转型,在新发展格局下,我国的绿色投融资需求将会更大,ESG投资市场将会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产品、碳金融产品将不断创新,绿色金融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绿色标准、认证、信息披露制度等多个方面需要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相关企业携手共同努力。根据当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建议。
(一)建议监管机构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构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绿色低碳转型的良好经营环境。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尽早绘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路径图和行动方案,积极构建绿色金融组织架构体系,帮助金融机构在这一重大变革中积极应对,及时转型,减少在碳达峰目标下的“风险敞口”暴露。二是制定统一的标准,绿色金融标准是识别绿色活动、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项目的基础,要在绿色标准上与国际接轨,制定包括指导性框架、监督制度,出台绿色项目和领域专业性目录清单,提供统一界定标准和重要依据。三是建议给予绿色金融发展更多激励措施,将环境外部性的效益及成本内部化,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夯实环境信息披露基础能力建设。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身要更加重视绿色金融的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对高碳企业的行业调整,主动优化信贷结构,调整自身行业组合,加大对碳金融、低碳评估与减碳技术的关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腾笼换鸟,有序置换高碳资产。通过比较分析不同行业的碳排放量与行业内企业的营业收入比,可计算出该行业的碳排放强度。从掌握的的三十个常见行业的碳排放强度来看,大致可将其分为重度、中度和轻度碳排放行业。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行业间的明显差异,碳排放强度最高的是电力蒸汽行业,最低的是电子通信行业之间,商业银行应予以重视,提早调整信贷资产布局,将有限的增量信贷额度腾挪给低碳行业。建议商业银行充分利用绿色低碳产业技术密集、产业链长的特点,全产业链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发展,通过核心企业开展上下游的链式营销,打通与之配套的能源输送、装备制造、技术服务、交通运输等诸多领域,支持产业集群发展(表1所示)。

行业

碳排放强度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重度碳排放行业(7个)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1.37

0.84

0.5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42

0.32

0.57

煤炭采选业

3.06

1.11

0.9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1

0.03

1.5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2.51

1.61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28

2.31

2.19

电力蒸汽热水生产供应业

14.65

9.71

8.25

中度碳排放行业(11个)

专用设备制造业

0.17

0.08

0.05

金属制品业

0.15

0.07

0.05

化学纤维制造业

0.2

0.11

0.05

饮料制造业

0.27

0.11

0.05

食品制造业

0.28

0.12

0.06

有色金属采矿选业

0.21

0.11

0.07

普通机械制造业

0.2

0.12

0.07

造纸及纸质品业

0.63

0.29

0.15

化学原料及制品制造业

0.68

0.32

0.18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2.04

0.52

0.26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65

0.33

0.29

轻度碳排放行业(12个)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0.02

0.01

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0.08

0.04

0.01

仪器仪表文化办公器械

0.03

0.02

0.01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07

0.03

0.01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

0.07

0.04

0.01

家具制造业

0.09

0.03

0.02

烟草加工业

0.04

0.01

0.02

医药制造业

0.11

0.08

0.02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

0.06

0.02

0.02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0.29

0.07

0.03

纺织业

0.18

0.08

0.04

食品加工业

0.17

0.06

0.04

表1:30个主要行业碳排放强度对比
(吨/万元)
二是积极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我国碳达峰、碳中和任务艰巨,2030年后我国煤电加速退出,累计减少发电量超900GW(吉瓦),淘汰煤电资产超5000亿元,化石能源在2050年基本清零。能源系统将从黑色高碳向绿色低碳快速转型,能源清洁化、低碳化、可再生化是尽早达标的科学路径,能源系统将向“发、输、储、用”一体化转型,未来20年,新增投资约100万亿元。我国将大力发展安全可靠的核电、海洋和陆地风电、高效太阳能发电、清洁高效的氢能、可循环利用的生物质能等,提升先进的碳捕集和储能技术,其中,风能、太阳能现有发电量4亿千瓦,2030年要达到12亿千瓦,增量巨大。银行机构应积极参与能源产业的低碳化变革,从根本上改善信贷资产的结构性不足。
三是借鉴ESG模式提升低碳评估能力。疫情发生以来,ESG理念被更多全球投资者认可和关注,2020年底,美国责任投资规模接近17.1万亿元,同比增长42%,可持续投资占资产管理总规模的33%,2020年底我国可持续投资基金总规模已经超过1172亿元,数量达到124只,投资人对上市银行ESG表现的关注显著上升,我国银行在实施碳减排路径中,可尝试采纳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体系和评价工具,通过建立清晰的低碳信贷和绿色金融产品分类和认证体系,形成统一的标准,让银行能够在投资决策、授信审批、利率定价、贷后管理环节中精准量化评估碳减排给项目带来的收益或风险影响。今后,环境因素将成为银行全面审核和评估客户及项目的重要参数。
四是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扩大融资规模,推动能效融资、林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国家储备林等产品的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开展碳汇交易、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低碳信用卡、碳资产质押融资、节能减排收益权质押融资、国际碳保理融资等产品或服务;运用好“政银担”“政银保”等政策,加快研发适合推广的“三农”、城乡居民、中小企业特点的绿色普惠产品;采取优惠措施积极推动包括气候债券在内的绿色债券、ESG投资基金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理财产品等,在投资中充分考虑未来市场碳价格带来的影响。
(三)金融机构要主动披露信息并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绿色发展。企业在做好碳核算之后,要主动披露信息,这样金融机构才能主动贷款所支持项目的碳排放和碳轨迹,才能有规划的把碳足迹降下来,为投资人寻找低碳项目提供支持,同时金融机构也要披露碳、气候相关信息,定期披露与环境和气候相关的战略、致力、政策、风险管理及流程信息,定量化披露环境和气候相关业务进展、发现分析情况等。同时在气候和环境这一全球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下,积极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和学术机构开展合作交流,主动参与绿色金融各项标准的制定,在国际上发出自己的声音。
碳达峰、碳中和的意义不止于绿色环保,其背后所蕴含的人类社会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对于依附于实体经济而存在的金融业来说,亦意味着一场渐进式的变革。值得庆幸的是,目前无论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是生态环境保护机关,亦或可再生能源产业部门和能源企业,都越来越重视绿色金融体系。可预期的是,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激励措施、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的努力,绿色信贷结构将会影响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围绕绿色转型发展谋篇布局,聚集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经济由高碳行业向低碳行业的转型发展。促进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作者:高俊 中国人民银行和顺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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