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研究成果 > 专题研究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陈周阳)9月13日,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暨高峰论坛在南昌召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卜永祥以英国绿色投资银行(以下简称“绿投行”)为例,介绍了绿色金融的国际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卜永祥演讲
据卜永祥介绍,英国政府为了鼓励私人部门开展绿色投资,在2012年成立了绿色投资银行,主要从事投资业务。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度绿色投资银行主要从事母基金(FOF)、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2016年度开始提供短期工作费等流动资金融资,同时也开展第三方资金业务。从2015年开始从事基金管理、气候金融等业务。
卜永祥表示,“绿投行”主要绿色业务领域包括离岸风电、提高能效产业、废物和生物能源以及在岸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2016年3月3日,英国政府启动“绿投行”私有化进程。2017年4月20日,英国管理部门宣布将“绿投行”以23亿英镑的总价格出售给澳大利亚麦格理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8月18日,英国宣布麦格理集团收购“绿投行”工作已经完成。
卜永祥介绍,私有化的目的有三个:一是政府资金即纳税人资金的保值;二是私有化有利于“绿投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部门,进入更多地域开展业务,设立更多分支结构;三是确保“绿投行”重新定位为私人部门机构,政府认为“绿投行”可以继续按目前的绿色业务模式经营,继续其绿色目的,但仍归于私人部门。
卜永祥表示,英国“绿投行”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英国“绿投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发债筹资,从某种意义上说更接近于投资基金。
英国“绿投行”的成功经验包括:
第一,强调项目选择标准的绿色性。“绿投行”投资的基本要求是项目的绿色性,聚焦绿色经济发展的核心领域和基础设施开展业务,充分利用英国的自然资本比较优势。
第二,强调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立最高标准的公司治理结构。“绿投行”设有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八个专门委员会,是治理结构非常完善的机制;强化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绿投行”对外公布绿色投资原则、绿色影响报告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是非常透明的机构;强化风险内控管理,包括七大类风险,而且对每类风险进行识别。
第三,强调商业可持续性。绿色项目尽管有外部性,有时会发生市场失灵,但“绿投行”所选择的绿色项目本身是财务可持续的,是有盈利的。英国“绿投行”强调项目绿色和可盈利两个基本特征。
第四,强调专业化和人才战略。在投资专家队伍里建立了投资银行团队、资本市场团队和投资战略团队,资产管理人主要包括行业投资专家和金融产品专家,金融产品专家具有结构金融、金融建模和定价、工程和建筑等专业背景,专家占人工比重60%以上。另外建立了有效的薪酬体系。
本次大会由江西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主办,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兴业银行、江西银行、江西财经大学、博能控股集团共同协办,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战略合作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