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研究成果 > 专题研究

商业银行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研究

2017-02-13  来源:《金融论坛》2017年第1期 作者:中国工商银行绿色金融课题组  

本文在梳理研判国际国内可持续发展大趋势和绿色金融发展态势的同时,总结国际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践经验,提出国内商业银行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的目标、思路及主要措施。....

课题组组长:周月秋;

课题组副组长:殷红;

课题组成员:周月秋、殷红、曹劲、马素红、黄英俊、乐宇、杨荇、韦巍、邱牧远、冯乾、张静文;

执笔人:殷红、马素红、杨荇、韦巍、邱牧远、冯乾、张静文。


在保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中国进入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关键时期的背景下,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中资商业银行需要在前期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将发展绿色金融上升至全局和战略高度。这既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引导产业升级的需要,也是落实监管要求、履行环境法律责任的需要,更是银行拓展发展空间、推进战略转型的需要。本文在梳理研判国际国内可持续发展大趋势和绿色金融发展态势的同时,总结国际银行业发展绿色金融的实践经验,提出国内商业银行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的目标、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的绿色金融是大势所趋

(一)保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

当前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侯变化、维护能源资源的安全成为全球面临的共同的挑战。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由于空气污染而死亡的人数已经超过700万人;由于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假若地球温度上升2℃,海洋平面上升可能淹没聚居着2.8亿人的大片陆地。如果世界各国都按照发达国家的消费模式去发展和生活的话,一百年以后需要4个地球才够人类生存。

环境保护问题日渐成为世界关注的主要议题之一,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与风险应对方面的合作日益加深。1972年,第一届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会议首次发表了与环保相关的《人类环境宣言》。1979年,全球首次世界气候大会召开。1992年,联合国举办环境与发展大会,率先提出《21世纪议程》,成为世界范围内注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开始。此后,国际环保方面不断有多项成果及公约制定颁布。如1997年,公布了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2009年,达成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要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2015年12月,联合国召开巴黎气候变化大会,达成新的全球协议,成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依据。

(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对中国已迫在眉睫

中国在过去30多年保持了较高速的增长,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同时,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也日益突出。一是能源利用效率低。2013年,中国以占全球22.4%的能源消费总量,占全球27.1%的CO2排放量,仅产出了占全球12.3%的GDP。中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美国的3.3倍,日本的7倍,同时高于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二是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2014年,中国74个主要城市中,只有8个城市空气达标,其中,雾霾已成为中国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城市PM2.5的年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远超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占普查范围总面积的31.12%,土壤污染和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据国内专家测算,中国近年来环境污染成本占GDP的比重始终在3%以上。而美国智库兰德研究机构测算,中国仅空气污染成本占GDP比重就达6.5%,水和土壤的污染成本分别占GDP的2.1%和1.1%。中国亟须从资源消耗型经济转变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发展的转型,破除资源环境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从国家政策层面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

中国日益重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未来经济转型的方向就是绿色低碳增长。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此后,国家相继发布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等实现经济转型、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纲领性规划文件。2015年3月,中央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并列,形成“新五化”;同年9月,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上升为国家战略。2016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该《指导意见》,分别从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环境权益交易创新工具、地方发展绿色金融、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风险防范与组织落实等八个层面,构筑了新形势下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

中国不断建立法律法规体系、出台多项政策,推动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一是《环境保护法》正式立法,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目的,提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和优先保护的基本原则。二是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陆续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由环保部提交国务院。三是执法力度加强。2014年年末,环保部密集发布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企业信息公开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等相关管理办法;自2015年开始,环保部就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披露,包括各地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情况、处罚案件数量罚款金额等,环保执法力度不断趋严。

绿色产业正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新市场和新增长点。低碳、绿色发展是中国未来经济转型的方向,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迎来新的机遇。一是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改造,“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等”即属于这个范围。二是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扩张。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移动商务、OTO等新商业模式不断发展,推动中国涌现出一批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特征的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三是服务业,尤其是新兴绿色服务部门发展。基于生物多样性的商业如有机农业、废物以及化学品管理,绿色城市管理等生态系统的服务快速发展。

(四)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是支持绿色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

首先,生态建设资金缺口巨大,亟须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融资问题。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3)的估计,截至2030年,单是向能源、交通、建筑等绿色基础设施的转型,每年就需增加相当于全球GDP 1.5%左右的额外投资。根据新气候经济全球委员会的预测,未来在节能和清洁能源上需要每年净增投资4万亿美元。根据国内有关估算,从2015~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大约为每年2.9万亿元,其中新增的绿色金融需求大体上在每年2万亿元(见表1)。

其次,除了融资支持外,金融体系还需为绿色投资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一是通过设定融资标准发挥引领作用。金融机构通过设定覆盖各个行业和领域的绿色融资标准及信贷政策,压降或退出高环境风险行业,加大对符合绿色融资标准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通过投资顾问服务发挥中介作用。金融机构通过提供投行化、咨询顾问服务,帮助企业在绿色产业及项目领域,判断市场、发现机会、配置资源,提供决策支持。

 

二、国际国内绿色金融的实践与经验

(一)国际绿色金融实践及发展趋势

1. 国际绿色金融的参与主体多元化,形成了“收益共享、风险分担”的格局。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及其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等国际机构,都是国际绿色金融实践的重要推动者。其主要作用是倡议绿色金融理念、推动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牵头制定绿色金融的原则和标准;为国际绿色项目提供援助性质的融资,推动可持续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开展能力建设。

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国际上来看,英国的绿色投资银行和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政府背景金融机构中较为典型。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财政与金融的融合,在政府和市场间发挥作用,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加快经济转型;解决市场失灵、刺激私人投资。

商业银行将绿色金融作为风险防控、提升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国际先进银行熟悉本国较高的环境标准,且在业务全球化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经验,从而不断优化和改进可持续融资政策标准,在投资欠发达国家的项目时,若当地的法律法规较为健全,则满足当地环境与社会管理标准,否则将采纳赤道原则、IFC绩效标准等标准。在总体政策的指引下,国际先进商业银行针对能源、国防、林业等特殊的环境敏感行业制定了行业政策,同时不断加强绿色金融方面的信息披露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第三方机构提供了风险量化的工具和方法,有效支持了绿色金融发展。随着环境和资源管理标准的提高,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企业竞争力正在不断显现,市场对识别和评估这样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环境、资源等因素的公共品性质,传统的评级难以对涉及产业、企业和产品生产消费活动的外部性进行评估,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配套工具和制度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量化评估。目前国际上从事绿色评级研发的机构,比较著名的包括MSCI(明晟)、Bloomberg(彭博)、Trucost、ECPI等。

2. 国际绿色金融主要发展趋势判断。国际组织积极推广绿色金融理念,金融机构在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发展绿色经济、提高环境和资源标准已成为包括联合国、IMF、世界银行和G20等国际组织的重要议题。绿色金融产品的迅速发展也充分说明,金融部门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其他经济主体所不具备的能力,可以完成传统私人经济部门无法实现的任务。

各国政府及监管部门会更加积极地推动本国绿色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监管将总体趋严。美国财政部有80%的对外投资项目有绿色要求,挪威等欧洲国家则通过主权基金、税收等方式对发展绿色经济进行引导。一些发展中国家也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标准的建设和实践:如南非于2011年出台的监管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其财务和可持续性能力等。

机构投资者对绿色金融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从现有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对绿色金融产品显示出更强的偏好。随着资本市场专业化程度的加深,机构投资者的市场份额也必将进一步加大。

绿色金融标准和量化工具日趋多样化。除联合国等国际机构之外,各国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制定绿色金融标准;第三方机构推出的量化工具也层出不穷,绿色金融标准和量化工具正在日趋多样化。

绿色金融在环境与社会风险防范和管理中的作用将更加凸显。环境和治理等非传统因素正逐渐成为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中不可忽视的风险因素。绿色金融产品作为配置金融资源及规避环境社会风险的主要手段,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二)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及最新进展

近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实践取得了明显进展,可持续发展理念逐步建立,绿色产品不断创新,绿色金融市场也在逐步形成。

1. 银行业的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中国银监会积极推行绿色金融制度建设,监管架构已初步形成。

《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和实施绿色信贷体系提出了相关要求,是境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纲领性文件。该指引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全面建立绿色信贷体系及运行机制,提出绿色信贷应当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或循环经济,起到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作用。

建立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对银行落实绿色信贷指引情况进行统计。2013年,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所涉及的环境、安全重大风险企业贷款和节能环保项目以及服务贷款进行统计。明确了十二类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的绿色信贷统计口径,在此基础上,不仅对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的变化和五级分类情况进行了统计,还对其形成的年度节能减排能力进行了统计。

正在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评价体系,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发展。2012年6月,银监会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绩效考评中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对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业务进行考评,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绿色信贷相关情况。2014年6月,银监会印发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工作人员履职评价和业务发展的重要依据,探索将绿色信贷实施成效纳入机构监管评级的具体办法。目前,这项工作尚在不断推进过程中。

2. 银行业绿色信贷迅速发展。在中国,银行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的80%以上,对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绿色信贷规模逐年上升,贷款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15年年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8.08万亿元,所支持的项目大约年节约标准煤2.21亿吨,水7.56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5.5亿吨,为中国经济绿色转型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绿色信贷规模增速高于银行业同期公司贷款增速,银行贷款结构调整出现绿色化趋势。

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建立自身的绿色信贷政策。如国开行的《环保生态规划》、工行的《绿色信贷建设实施纲要》、兴业银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等;此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还制定了一系列绿色信贷的行业政策。

风险管理方法日益丰富。随着环境事件发生频率升高,国内银行越来越重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部分银行已经逐步将环境风险纳入信贷准入、贷款“三查”、贷后管理的范畴,一些银行还实施了贷款的绿色分类。

3. 其他绿色融资方式刚刚起步,绿色金融体系亟待完善。目前,中国的绿色融资主要依赖绿色信贷,其他绿色融资方式刚刚起步,规模较小,流动性较低,各项制度和规章也尚不完善,未来发挥多渠道融资能力的空间巨大。未来绿色金融将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等多种工具和渠道。


三、国际先进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经验借鉴

国际先进银行在战略高度上充分重视环境与社会问题,并将绿色金融理念尽量融入到银行政策制定、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及产品开发中。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其在绿色金融组织管理、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国际先进银行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

1. 制定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国际先进银行在绿色金融的实践中,除参与制定并遵循“赤道原则”等全球化绿色融资标准之外,还十分注重将一般性的国际政策及准则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制定出符合自身发展的绿色金融方针政策。从表2中可以发现,这些国际银行依据的政策标准中都有赤道原则,汇丰银行和瑞穗银行还分别依据部门特点或属地特性,有着不同于其他银行的政策标准。汇丰银行发布了5项环境贷款指引,涵盖对环境敏感的行业,强化对赤道原则的承诺。而瑞穗银行签署了《日本21世纪金融行动原则》。


2. 构建绿色金融组织架构。国际先进银行的绿色金融组织架构,一般包含董事会、委员会、专责部门或团队三个层次。其中,董事会层面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金融目标和提交的绿色金融报告,是确保将绿色金融上升到战略高度、进行长远规划的一种必要制度安排。如渣打银行可持续问题由品牌和价值观委员会(包括董事长和集团首席执行官在内)全面负责,荷兰银行由董事长最终负责。此外,多数先进银行在管理层下设立了负责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委员会,如汇丰集团董事会专设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花旗设立环境和社会政策审查委员会专门负责指导环境可持续性事务,巴克莱银行设立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系统。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具体管理主要由环境与社会风险专责部门或团队及环境与社会风险专家负责。专责部门负责起草绿色金融战略文件、制定政策标准,由专家团队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审核与风险督导。为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创新,先进银行还普遍将可持续发展绩效与高管业绩考核挂钩,并合理激励所有员工为银行的环境和社会业绩做出自己的贡献。

3. 强化绿色信贷流程管理。国际先进银行在信贷发放过程中都实行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一票否决制”。从流程看,一般由业务前台对项目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初评并进行风险分类,对被列入排除清单的项目或客户不予发放贷款,对“高风险”项目则需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团队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审查,了解借款人是否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否拥有完备的缓解和纠错措施及顺畅的投诉机制,以全面、准确和客观地评估项目可能造成的社会和环境影响与风险。在与客户积极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风险规避方案,且相关措施需在客户贷款合同中明确。如果相关风险规避措施仍不能使风险敞口降至可接受的水平,银行会拒绝提供贷款。贷款发放后,银行通常每年(至少)对环境与社会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查,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或基本达到要求的客户将会面临更严格的监督。此外, 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绩效和体系进行内部审计也是确保金融机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及遵守相关政策的必要手段。

4. 健全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国际先进银行将全球报告倡议机构(GRI)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1 版)》作为编写本行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依据。部分银行披露的信息比要求的内容更多,如花旗、摩根大通、荷兰银行对项目融资情况的披露比赤道原则10 项报告内容要求得更多,不仅对外公布按风险类别分类的交易情况,还公布按照行业和地区细分的交易数。自愿披露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共同的信息披露指导原则使得各银行信息披露口径较一致,有利于进行横向比较。除了瑞穗和摩根大通,其他银行的报告均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鉴证并在其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公布结果。汇丰、花旗不仅通过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自己在可持续发展上的进展,还积极鼓励其利益相关者加强环境与社会信息披露。

5. 注重自身的绿色运营管理。国际先进银行积极管理自身的环境足迹,通过明确设立总体绿色运营目标并采取内部环境管理手段与引进先进技术减少自身日常经营中温室气体排放及能源消耗。例如,汇丰银行通过减少自身运营产生的碳排放、购买绿色电力,以及抵消剩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一系列举措来实现碳中和(意味着零排放)。2005年汇丰银行成为全球首家实现碳中和的大型银行。花旗专门设立物业服务机构(Corporate Realty Services)以管理运营中的环境足迹并对其目标负责,并采用“投资、改善、创新”三管齐下的方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二)国际先进银行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

绿色金融将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拓宽了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外延和金融服务范围,为银行业开辟了金融创新的新领域和巨大发展空间。发达国家银行充分认识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带来的商业机会和价值,在零售和批发、贷款和存款等银行基本业务领域都进行了创新,普通银行业务所能涉足到的领域,绿色金融业务几乎都有涉足。按照绿色金融产品的实施主体看,主要可以分为四类:零售银行业务、企业及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保险类业务,每类主体推出的绿色金融产品如图1所示。在服务对象上,国际先进银行也不仅仅局限于向大型企业、大型项目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还积极向小微企业、个人和家庭进行推广。

1. 零售类绿色金融产品。零售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和抵押、借记卡和信用卡服务、旅行支票、汇票、透支保护、现金管理服务及保险等。储蓄机构也在从事零售银行,如互助储蓄和贷款银行及信用社。国外银行已在绿色金融业务上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创新了不少绿色金融业务产品和模式(见表3)。

2. 批发类绿色金融产品。企业和投资银行,或“批发银行”的一些银行通常为全球范围内的大型企业、机构、政府以及有着复杂的财务需求的其它公共机构提供金融解决方案。提供企业和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可以代表他们自己以及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客户来承保债务问题,还可以提供权益、管理资金以及为企业并购提供咨询。此类银行担当的是金融中介的角色,通过在一级市场买卖外汇、商品及权证等来筹集资本(股本和债务)。这个领域通常需要复杂的资金管理工具,例如衍生品、外汇交易、资产证券化等(见表4)。

3. 资产管理类绿色金融产品。资产管理已经成为金融行业发展最快的部门,也是当前银行的一个核心业务部门。该领域重点是为客户提供关于资产规划、共有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税项、信托服务、国际融资规划、全球私人银行及全面性投资经纪服务和优惠投资经纪服务。资产管理经理可能是顾问或代表投资者进行专户管理方面的专家,其服务通常需要进行严格的财务分析,外加资产和股票选股、计划实施以及对投资活动的定期监督和报告。资产管理方面的绿色金融产品以基金为主(见表5)。

4. 保险类绿色金融产品。保险领域通常分为两大类:人寿保险和一般(非人寿)保险。“绿色”保险属于后者,通常包含两个产品领域:一是根据环保相关特性,允许保险费差异化;二是专门针对清洁技术和减排活动而裁剪的保险产品(见表6)。

 

四、中国商业银行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的策略建议

(一)战略愿景、遵循原则及实施步骤

发展绿色金融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监管要求、防控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迫切需要;也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1. 战略愿景。为更好地适应国际可持续发展及国内经济转型趋势,商业银行应长期、全面、深入地贯彻绿色金融战略,在全集团、境内外全面强化绿色金融布局,持续加强自身节能减排,以打造国际一流的绿色金融机构。所谓国际一流的绿色金融机构,一方面是指客户和业务的绿色化,即通过绿色融资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支持,同时压降或退出高环境风险行业和客户,从而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另一方面是指自身表现的绿色化,即通过引入内部环境管理手段及先进技术积极管理自身的环境足迹,减少自身日常经营中温室气体排放及能源消耗(见图2)。

2.遵循的原则。一是可持续原则。绿色金融的目标是可持续发展,银行并不单纯追求最高投资回报率,而是追求可持续的投资回报率,在支持客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责任原则。树立“寓义于利”的社会责任实践观,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业务经营相结合,帮助并引领客户实现长远发展、绿色发展,持续推进银行自身的绿色运营,倡导员工及其家庭的低碳环保新生活。三是包容和尊重原则。绿色金融准则应广泛吸纳借鉴国际通用准则,同时尊重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偏好差异,根据各地特点,进行适应性调整。四是透明原则。通过更多的信息披露,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有助于引导和培养客户和公众的绿色发展意识。应当指出的是,上述原则与银行经营所追求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是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3. 实施步骤。商业银行实施绿色金融战略的步骤,既要与中国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及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进程相协调,也要与自身的经营转型进程相协调。可考虑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2020年)。该阶段与国家“十三五”的时间跨度相一致。应在本阶段全面确立覆盖全集团、境内外的绿色金融理念、价值观和文化,从组织架构、政策标准、产品体系、流程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搭建银行绿色金融战略体系并深入推进实施。

第二阶段(2021~2025年)。该阶段与国家“十四五”的时间跨度相一致。本阶段,银行的绿色金融文化和价值体系日臻成熟,绿色金融理念逐步深入整个集团的运营过程,绿色金融的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针对环境和资源的风险识别体系和金融定价机制日臻成熟,能针对客户需求提供有效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大型商业银行不仅对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形成有效的金融支撑,还在全球绿色金融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战略框架及主要措施

为适应监管及可持续发展对金融的要求,在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应从组织架构、政策制度、产品体系、流程管理、风险管理、企业文化、信息披露等七大方面入手,构建绿色金融战略体系,全方位打造绿色金融机构(见图3)。

1. 组织架构。根据银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的要求,并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建立董事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专责部门/团队的三级绿色金融组织架构。首先,由董事会负责确定全集团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监督、评估本行的绿色金融发展执行情况。其次,在管理层现有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下面,设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协调,统筹管理和推动全行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其三,可在总行设立负责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协调的职能部门或专责团队,其职能是负责起草绿色金融战略文件、制定绿色融资政策标准、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审核和风险督察、推动绿色金融产品的设计等。同时,还应在分行对应设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及绿色金融业务推动团队,以推动实现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的总分行一体化机制。

2. 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完善全集团的行业绿色信贷政策制度体系。在国内,继续依托行业信贷政策平台,提炼和细化重点行业环境与社会风险核心关键指标,引导全行节能环保等绿色经济领域信贷稳步增长,限制或减少“两高一剩”等环境高风险行业信贷投放。二是实施绿色信贷分类,研究制定银行海外绿色信贷制度。借鉴吸收赤道原则、国际金融公司(IFC)等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分类标准,建立和优化绿色信贷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全球绿色金融实践以及各国国情,逐步研究制定海外绿色融资制度,更好地指导银行积极、稳健地拓展境外绿色信贷市场和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绿色信贷专项信贷政策。密切关注国家在“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政策动态,在把握实质风险的前提下,提出有针对性、差别化信贷政策和管理要求,指导银行在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的基础上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工作。

3. 产品体系。首先,加大绿色融资产品与服务创新。对符合信贷投向要求的节能环保产业,除了项目融资外,还可提供节能技改项目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融资服务;充分利用节能环保重点生产企业的供应链特点,积极拓展订单融资、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其次,充分发挥集团综合化经营优势,积极探索试点新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可创新绿色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类投资机会。加强在碳交易板块的新型投行类产品创新。同时,发挥银行业机构在耗能行业和项目融资中的传统优势,拓展环境信息与环境风险管理咨询业务。再次,积极挖掘绿色融资需求,加快市场拓展。中国绿色投资需求较大的领域主要包括:一是环境污染治理,包括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和工业污染治理;二是清洁能源,包括核电、水电、太阳能和其他发电;三是废弃资源再利用;四是绿色建筑;五是新能源汽车;六是城市轨道交通等。应结合上述领域的绿色融资需求,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4. 流程管理。首先,在前台设置初步识别高环境社会风险的环节,并按照识别标准,对项目或客户进行筛选,识别出“限制”或“禁止”的客户或项目。对于环保不达标的“禁止”类客户,采用“一票否决制”,不予发放贷款。其次,在信贷流程中全面融入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贷款调查审查环节,不仅要对客户和项目进行环保合规性审查,而且要针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制定环境和社会方面调查审查清单,确认客户对相关风险点足够的重视并采取了有效措施。对风险较大的,需与客户商议提出解决方案,并作为贷款的前提条件。签订借贷合同时,有必要的需增加补充条款,要求客户落实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责任。对存在较大潜在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在合同中应当要求客户提交环境和社会风险报告,增加相应的保证条款、承诺条款和救济条款等。贷后管理环节,对有潜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客户应加强动态分析,并在资产风险分类、准备计提、损失核销等方面及时做出调整。

此外,综合考虑各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客户(项目)在环境及社会风险状况上的差异,探索建立差异化审批流程和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权限。如对生态保护类、节能环保类、循环经济类等环境友好型绿色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适当上收高环境与社会风险项目的审批层级和权限;在项目贷款审查审批时,更加关注。

5. 风险管理。首先是在风险识别领域,应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风险识别工具,吸收“IFC绩效标准”和“赤道原则”对环境社会风险的标准和分类,进一步完善银行的绿色信贷分类。其次,在风险监测方面,应将环境风险监测纳入各级行风险监测岗位职责中,明晰风险监测报告内容、报告路线和具体措施,并将其纳入监测系统管理。其三,在风险处置方面,除了针对高风险项目进行收贷、压贷,还应提出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及时纠正、改善和提升环境社会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客户绿色改进。其四,在责任追究方面,在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做到尽职免责,明确追责机构,并纳入内控合规部的责任认定。

就量化工具的开发与应用而言,应加快开发绿色评级工具,建立绿色评级机制,提高量化工具在风险识别方面的运用。可借鉴国内外先进绿色评级经验,基于银行自身的大数据及企业外部信息研究开发企业绿色评级工具,具体工具可包括企业客户的ESG(环境、社会与治理)评级,企业环境风险事件数据库,企业碳足迹与碳减排评估模型等。逐步探索和提高量化工具在客户、行业、区域等环境与社会风险识别方面的运用,提高银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识别、防控和管理能力,同时发掘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价值客户。

6. 企业文化。首先,应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将打造“绿色银行”的卓越品牌植入银行的企业文化体系。在制定发展战略和进行决策、管理时渗透绿色意识,以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作为自身追求的发展目标。还需要对员工加强绿色宣传和教育,让绿色价值观成为广大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将开展绿色融资、塑造绿色企业形象、创造绿色品牌作为自身的绿色愿景,以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其次,建立健全绿色规章制度,将绿色价值观念融入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中,形成一套系统的绿色管理制度和方法,并不断完善制度监督执行机制。应探索执行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探索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认证。实施绿色会计与绿色审计制度。其三,加强绿色办公运营,完善自身环境足迹管理工作。可学习国际先进银行设立银行总体减排目标,减少自身日常经营中温室气体排放及能源消耗,减少银行自身可能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具体措施有构建绿色供应链、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使用可再生能源或清洁能源、发展绿色节能建筑、鼓励绿色出行以及收集监测自身排放数据等。进一步明确全行环境足迹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进一步推进全行绿色办公、绿色运营(见图4)。

7. 信息披露。考虑以《可持续发展报告》来替代《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从国际实践看,因《可持续发展报告》覆盖企业的三重底线(Triple Bottom Line),即经济、环境、社会责任绩效,较现有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更广泛,且可比性更强,影响力更大。因此建议参照全球倡议报告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3.1版)》所提的标准,编写发布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积极针对绿色金融发展开展前瞻性研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绿色评级、绿色指数的研究产品,体现大型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研究方面的引领性并引导投资金融绿色领域。同时,积极利用国际国内各类学术交流、研讨、论坛等场合,大力推广绿色金融理念,宣传银行开展绿色金融的路径及成效,打造银行自身的绿色品牌。

另外,应积极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沟通,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一是与财政部沟通,积极了解并推动出台对绿色金融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如对国家拟支持的绿色领域融资可考虑财政贴息、税收减免、成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等措施予以支持;二是跟踪人民银行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的进展情况,提前研究绿色债券、基金等的可行性;三是与银监会交流,研究促进对拟鼓励的绿色领域融资的资本金占用要求是否可适当下调等,以体现对绿色信贷的政策倾斜;四是从环保部门的角度,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促进环保产业和技术先进企业的发展,改善环境质量。


通知公告

研究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