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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冰竹:积极探索中小银行绿色金融之路

2018-03-20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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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银行原董事长闫冰竹

绿色金融是新时代金融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将“发展绿色金融”定位为推进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报告为未来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路线图,也进一步巩固了绿色金融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战略性地位,为新时代绿色金融发展赋予了高标准、新要求。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进程中,绿色金融也必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中央多次指示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也被纳入指导未来发展的重要理念。“发展绿色金融”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十三五”规划提出未来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鼓励发展绿色金融”。这些都是我国未来绿色金融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

中小银行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实践

(一)通过理念创新,布局绿色发展蓝图。绿色发展,理念先行。北京银行早已将绿色发展理念体现在全行战略发展规划中。2015年制定的“五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将绿色金融业务作为全行特色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全行的经营管理之中,致力于形成全行绿色发展的新格局。多年来,北京银行坚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构建绿色信贷专业组织架构,在总行成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牵头推动全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工作,在多个地区成立绿色金融支行,总分支联动、不断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市场营销、服务方案和体制机制建设。

(二)通过模式创新,引领企业绿色转型。多年来,在国家战略的指引下,北京银行不断聚焦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以绿色金融引领企业绿色转型。率先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合作,成为国内较早开展节能减排贷款的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联合创新损失分担业务模式、率先签署能效融资合作协议,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的中小银行;切实推动“G20能效引领计划”,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共同发布“绿融通”绿色金融行动计划,率先提出了“在绿色金融领域投放不少于1000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不少于5000亿元”的目标,支持节能减排领域的创新发展。截至2017年末,北京银行绿色贷款余额超过500亿元,累计为3000余户绿色节能企业发放贷款近1500亿元。

(三)通过产品创新,助推实体经济绿色发展。北京银行不断深化绿色金融创新驱动,形成了完整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传统信贷层面,创新推出以未来收益权为质押的“节能贷”、政府奖励资金账户质押的“节能补贴贷”等产品,推出绿色项目信贷、绿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碳排污权质押融资、绿色国内保理、绿色反向保理等业务。投行产品层面,推出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产业基金等。创新产品层面,前瞻性研究碳排放权配额回购、碳资产托管、环保产业指数、绿色债券指数等前沿产品,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以产品创新助推实体经济绿色发展。

(四)通过服务创新,提升绿色金融品牌价值。多年来,北京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所以信赖”的服务理念,通过精、专、特、深的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绿色金融品牌价值。2008年奥运会期间,支持奥运环卫车辆更新,服务首都“新北京、新奥运”建设,为北京“绿色奥运”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此外,在绿色环保、可再生及清洁能源、水资源保护、绿色交通、节能环保等领域,支持了碧水源、天壕节能、际高建业、国能中电、中能环科、乐普四方等业内一大批企业发展壮大。为此,北京银行荣获“银行绿色金融创新大奖”“中国低碳新锐银行”“节能服务产业突出贡献奖”“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最佳金融投资机构”“中国绿色银行”“中国十佳绿色信贷项目奖”“绿色信贷水效项目开拓奖”“企业社会责任首都慈善奖”等多项荣誉,在客户心中树立起负责任的社会形象。

推动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的建议

(一)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法律和补偿机制。一方面,加强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细化绿色项目评定标准,完善绿色项目界定方法。同时,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强制性,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另一方面,完善绿色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一是对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的商业银行,在税收和资本占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二是建立绿色信贷基金,承担一定比例的银行绿色信贷违约损失;三是健全绿色信贷的贴息机制和担保制度,降低绿色企业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

(二)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相关信息平台。建议基于央行征信系统,完善企业环境信息,为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撑。二是完善企业和项目的绿色评级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学习借鉴“赤道原则”,将企业和项目的环境效益纳入已有评级体系,建立科学、系统和统一的绿色评级体系。同时,建议将绿色评级体系与征信系统相结合,为信贷审批、财政补贴和环保处罚等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加快环境交易市场全面建设。在进一步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的同时,借鉴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经验,推动水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等其他环境交易市场快速发展。

(三)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一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创新碳金融相关的绿色理财产品、碳项目收益债等投行类产品、清洁发展机制融资综合解决方案等新产品,同时推进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二是加强绿色金融产品抵质押担保方式创新。支持商业银行研发基于知识产权、用能权、排污权和节能收益等抵质押品的轻资产绿色信贷产品,降低绿色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三是优化绿色信贷管理模式。引导商业银行探索专业的绿色信贷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简化绿色信贷审批流程,提高绿色信贷审批效率。四是拓宽绿色金融供给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成立专业化的绿色金融事业部,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专业从事绿色金融服务,通过项目融资和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拓宽绿色产业的融资供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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