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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东北地区应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2018-01-02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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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国致力于降低碳排放、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已成为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流。我国提出到2020年时达到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至45%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同时也为有效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建设美丽生态中国,要求我国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将发展低碳循环经济作为今后的一项重大战略。

东北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经济增长长期以来过度依赖能源消耗模式,存在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效益的发展问题,严重影响到区域的长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成为必然的选择,而积极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既是顺应国家“绿色发展”的主流,也是加快东北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金融的绿色化经营将是对这种发展模式最好的支持。实施绿色金融,支持低碳循环经济,可以帮助东北产业结构转型,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东北地区金融和整体形势的发展。因此,东北地区应树立绿色金融发展理念,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发展。

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东北地区金融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想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加速金融机构的集聚,营造金融业集中优势。一方面,大力支持、优化现有金融机构发展,同时,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并鼓励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开办,从而形成主体多样、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联结,即将东北地区自己培育的区域性市场与地区内外金融市场相联结,特别是通过哈尔滨、吉林、大连、沈阳金融市场的联结,实现更大范围的市场一体化,使得东北地区形成层次分明、内外联结、充满活力的多层次区域性金融市场体系。为绿色金融持续、深化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近几年,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各方力量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涉及信贷、发债、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而东北地区在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渠道的创新和使用上还相对滞后,金融机构要以开展绿色金融为契机,开拓创新,加大信贷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进一步协调推动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的发行工作,尝试绿色保险产品的设计,多渠道、全方位地为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提升绿色支持专业化水平。一是可探索组建绿色银行。以省际财政按比例出资及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的方式,组建专门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银行,对区域内绿色产业、低碳节能项目、绿色环保企业提供长期、低利率的信贷资金和相关金融服务,弱化金融企业的逐利性,降低金融风险,并达到引导商业性机构跟进的目的。二是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实行单列信贷计划、单配人力财务资源、单独核算考核的运行机制,大力践行绿色金融。

完善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还涉及到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资源价格改革、财税政策等多方面,需要财政、环保、产业、监管等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支持。建议区域内各省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与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搭建起制度化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助推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持体系。

开展绿色金融的人才培养。依托东北地区的高校优势,实施人才储备计划,培养为绿色金融服务的相关人才,包括制定政策的顶级设计人才,绿色金融产品研发的研究型人才,保障产品高效运行的管理型人才,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成效进行评估的公益界人才。通过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作为顾问,或者输送到经验较成熟地区进行培训等多种方式的学习,逐步培养对于绿色金融业务模式、操作流程熟悉,能够对绿色金融项目和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准确评估的专业化团队,为绿色金融的长远发展做好铺垫。

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东北三省均属于碳交易非试点省份,其碳金融发展的前期基础缺失,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为其碳金融的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增加了区域内绿色金融可供选择的产品类型。尤其辖内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应充分利用这一发展契机,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为碳金融的发展谋篇布局,将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为东北地区的绿色发展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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