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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伟: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探析

2018-08-07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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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伟

为了给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必须高度重视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建设。发展绿色金融体系也是在金融领域践行“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绿色金融属于新生事物,有关绿色金融发展的立法工作才刚刚开始,尚未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法,未形成健全、完善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绿色金融市场尚缺乏有效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是我国发展绿色金融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但未就如何应对绿色金融领域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细则性的规定。为了促进我国绿色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需尽快完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绿色金融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协同发展条件不足。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尽管我国已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也出台了很多政策文件,但是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统一的绿色金融管理体系,政策制定大多采用单一部门决策的方式,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没有形成协同发展的合力。

(三)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不高。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融资规模不断增大,但由于环保领域投资存在周期长、回报慢的特点,国内金融机构,尤其是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仍然较低。目前,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的融资,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特征,融资主体也以政策性银行和规模较大的国内主要银行为主,以绿色信贷为例,我国的绿色信贷基本上来自于全国21家主要银行。

(四)产品创新力度不够。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明显不够。从统计数据看,绿色信贷占据了生态环保领域融资的绝大部分,是绿色金融产品的主力军;近年来,绿色债券在我国异军突起,我国已经成为绿色债券发行量最大的国家,但我国每年发行的绿色债券的总数额也仅限于千亿数量级;绿色保险、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信托、绿色担保、碳金融、绿色股票指数等绿色金融相关产品均尚未形成规模。

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绿色金融政策法规体系。要实现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必须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法规体系,及时出台有关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指导具体工作的文件,逐步健全我国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各级各部门应该优化绿色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程序。应该采用上下双向决策、多部门共同决策等方式制定绿色金融政策法规,形成上下级信息反馈顺畅、各部门交流通畅的绿色金融政策制定模式。

此外,还应该形成及时的绿色金融政策信息反馈机制。不仅从宏观层面考察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对出台的绿色金融政策进行综合评估;也需要从微观层面了解绿色金融政策法规的具体效果,针对具体的金融机构和生产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来自金融机构、生产企业、专家、学者和公众舆论的意见和建议,全方位、多角度的了解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状况和绿色金融政策法规的实施状况,准确把握绿色金融在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及时制定出符合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实际、能够解决现实发展问题的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

(二)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协同发展。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协同发展,是解决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中存在的各部门各自为战、单打独斗局面的必要手段。人民银行应该加大同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绿色金融领导部门的职能,形成跨部门、跨行业的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机制;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和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搭建绿色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绿色信息的透明度,降低绿色金融相关部门、企业的信息获取成本,消除绿色金融领域的信息孤岛,提升绿色金融的精准度,让绿色金融资金真正流向清洁环保型生产企业。形成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各政府部门共同发力,金融体系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提升金融机构的参与度。政府应该制定详细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机构以及个人,在政策或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性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灵活使用财政资金对绿色金融业务进行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设立绿色金融政策性银行带动各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发挥政策性银行提供专业化绿色金融业务的规范的示范作用,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有力的参考,并提倡政策性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必要的担保服务。

(四)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手段。金融机构应该深入一线,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度高的行业、企业开展对接和调研,针对市场的需求,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以我国目前普遍开展的绿色信贷业务为例,金融机构可以基于本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经验,结合当前绿色项目的具体融资需求,优化本机构的绿色信贷产品,推陈出新,设计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绿色信贷产品。除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绿色信贷产品外,金融机构还应该加大推广绿色债券、绿色保险、新型绿色金融理财产品、碳金融产品等绿色金融业务的力度,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大力培养绿色金融人才。各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对接我国知名高校,特别是已经开展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财经类院校,选拔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提升企业的绿色金融专业化程度;各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开展内部挖潜工作,针对企业现有的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专题培训,聘请高水平专家、学者和环保部门的负责人对公司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重点讲解环保政策、环保知识、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和前景以及绿色金融专业知识,着重培养上升潜力大、知识结构优的青年专业人员,提升专业人员对绿色产业的认识,打造一支靠得住、用得上的绿色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各金融机构应该强化绿色金融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积极与国外金融机构对接,派遣专业人员出国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重点学习国外绿色金融先进理念和发展模式,力争形成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绿色金融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作者单位: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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