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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这是我国第一份关于绿色债券界定与分类的文件,将为绿色债券审批与注册、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绿色债券评级和相关信息披露提供参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在其官网上就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时,也将《目录》以公告附件的形式同时发布。
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对绿色债券进行界定。如果不对绿色债券进行比较明确的界定,并在发行后对其用途和效果的进行评估和信息披露,就可能出现非绿色项目假借绿色债券名义融资的情况。要保证绿色债券市场健康、规范的发展,就应该由专业机构编制和公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以明确绿色债券资金用途的范围。这个目录应成为绿色债券审批与注册、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绿色债券评级和有关信息披露的参考依据。
基于上述思路,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了中国绿色债券界定与分类研究,并在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目录》。《目录》参照产业和环境政策的原则与相关技术标准,基于项目环境效益的显著性等因素,对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进行了比较细致的界定与分类。研究和编制过程贯彻了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符合国情。以改善生态环境、缓解资源压力、促进经济绿色化转型为重点,以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为主要引导方向。二是环境效益显著。重点扶持环境效益显著且正外溢效应明显的项目。三是简单清晰。充分考虑多数资本市场参与者是非环境专业人士的特点,尽可能采用简单清晰、利于理解和操作的界定与分类方法。四是持续调整。目前发布的目录是2015年版,未来将根据产业技术发展以及政策、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五是与国际接轨。目录充分参考国际惯例和标准,尽可能实现与国际接轨,为推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便利。
《目录》共包含6大类和31小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及其解释说明和界定条件。其中6大类简介如下:
(一)节能:包括以高能效设施建设、节能技术改造等能效提升行动,实现单位产品或服务能源/水资源/原料等资源消耗降低以及使资源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下降,实现资源节约、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及污染物削减的环境效益。
(二)污染防治:通过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类型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现削减污染物排放,治理环境污染,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
(三)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包括尾矿、伴生矿可再开发利用,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废弃金属、非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等,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手段,实现资源节约,同时减少环境损害。
(四)清洁交通: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清洁燃油生产装置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行动,降低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节能减排效益。
(五)清洁能源:通过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减少化石能源开发、生产、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通过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利用,实现污染物削减及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六)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减灾防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效益;采取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推进生态农牧渔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