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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的八条建议

2017-08-03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金融频道  

为了推动绿色金融在地方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将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地方发展战略的高度,放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潘为红

当前,发展绿色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的战略重点,绿色金融则成为绿色经济的重要支柱。2016年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国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成功地将绿色金融议题纳入了G20峰会,在多个方面引领着世界绿色金融发展。跟随全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浪潮,地方绿色金融也有了较快发展,并出现了一些令人欣喜的亮点,但是与全国形势相比,与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发展对绿色金融的需求相比,不少地方还有很大的差距。为了推动绿色金融在地方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将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地方发展战略的高度,放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方案。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设立省级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机构。近来,深圳市、甘肃省设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成立了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还有一些省区正在酝酿成立本省区的绿色金融工作机构。这些信息释放出来的信号,表明绿色金融发展涉及到较多的部门和较广的领域,推进难度较大,触及利益也较深,必须有一个区域最高层级、强有力的领导中枢来强化高层设计。所以需要建立一个省级领导机制,负责绿色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监督落实。

第二,制定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案。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目前许多省区都已经出台了贯彻落实的方案,但是仍有部分省区,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能出台。建议这些省区由政府出面或由即将设立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机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充分讨论和研究,在分解各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当地《绿色金融建设实施方案》,向社会释放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发展绿色金融的高度重视和协同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信号,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三,实施发展绿色金融的财政支持政策。政府应当出台对绿色金融的鼓励性政策,以借助财政杠杆效用,推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其一,建立绿色信贷的贴息制度和担保制度,通过财政资金杠杆,放大银行的投入比例。其二,成立区域性的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投入到绿色金融领域。其三,探索设立绿色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由政府、金融机构和客户三方共担风险。其四,实施绿色保险保费全面补贴措施,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对已投保绿色保险和企业和项目,按照实际保费的50%或更高比例进行补助。其五,对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业机构给予20万元(已设)和50万元(新设)的资助;对积极开拓绿色债券发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金融监管机构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保障。一是研究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在宏观审慎监管和再贷款中,对绿色金融发展给予积极鼓励。二是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的相关制度,并且配套跨领域产品的制度安排和工作对接。三是建立绿色直接融资的便利通道,为绿色企业发行债券、股票、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以及各类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投资绿色融资产品,设置“绿色通道”。四推动建立公共环境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地方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建立金融机构绿色评价机制,完善环境和社会相关信息披露。五是推广绿色评级、认证、环境压力测试、环境污染评估等工具和方法,提升绿色金融技术规范。六是加强对绿色金融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

第五,提升金融机构的绿色化程度。一是各类金融机构应将发展绿色金融上升至全局和战略高度,成立绿色金融综合管理机构,确定自身绿色化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组织和管理内部绿色业务工作。二是建立绿色化的制度框架,对绿色投融资政策,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绿色业务管理流程,考核评价办法等进行一系列制度性安排。三是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创新运用成熟绿色金融产品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经济提供优质服务。四是着力绿色金融专业化团队建设,主动吸收、配备相关方面的业务人员,重点培养关键岗位人才,建立绿色金融专业经理序列,全面提高绿色金融经营管理水平。

第六,积极推进绿色信贷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要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自身业务特点,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积极支持绿色、生态、循环、节能的项目和产业,推动经济向绿色化转型。二是要不断创新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信贷资产流转、能效融资、碳融资、排污权融资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动能。三是积极开展环境风险对信用风险的压力测试,加强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调整和“绿化”信贷结构。

第七,积极推动绿色证券发行工作。一是动员地方商业银行,如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借鉴绿色金融债成功发行模式,尝试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增加绿色信贷资金来源。二是积极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绿色上市和非上市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三是集合地方绿色民营企业,通过政府增信、第三方增信或其他创新型增信方式,联合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四是在宣传推广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基础上,动员更多的绿色企业运用这一良好的融资工具。五是加大绿色企业股票发行在总盘子中的数量和比重;同时在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发行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广绿色资产证券化融资工具。

第八,积极推进绿色保险工作。对于保险业来说,眼下和今后一段时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2020年以前覆盖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企业以及高环境风险企业,并争取环境风险相对较低的企业也参与到其中来。与此同时,保险企业要丰富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一是以绿色保险增信绿色信贷,运用“保险+银行”等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通过绿色信贷保证保险,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增信功能,协助解决“贷款贵、贷款难”问题。二是鼓励保险机构持续发展农业保险、环保技术装备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绿色产业产品质量责任险、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等绿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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