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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在苏州举行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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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讯(记者陆华东)23-24日,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在苏州举行。中国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日本环境省大臣中川雅治、韩国环境部部长金恩京分别率团出席会议,对中日韩环境合作的发展前景和未来方向进行了展望和探讨,通过并签署了《第二十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联合公报》。

李干杰指出,过去一年,中国政府在理念引领、顶层设计、法治保障、体制改革等四个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

李干杰强调,在推动国内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同时,中国也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中国已批准加入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日、韩部长也分别做了主旨发言。日本着重介绍了第五个基本环境计划、污染防治进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气候变化适应法案,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等。韩国则主要介绍了有关可持续发展与提升生活质量、细颗粒物防控等国内环境政策,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化学品与环境健康等国际环境合作。

主旨发言后,三国部长听取了中日韩环境合作回顾与展望报告的介绍,以及企业圆桌会、化学品管理政策对话会、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研讨会、沙尘暴研讨会、青年论坛五个分论坛的成果报告。

此外,三国部长还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北京大学胡敏教授、日本可持续发展论坛首席执行官后藤敏彦先生和名古屋大学井村秀文教授、韩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和韩国国立釜山大学金哲熙教授颁发了“中日韩环境合作20年特别贡献奖”。

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李干杰介绍了他与中川雅治大臣、金恩京部长就未来三国环境合作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应全面落实好三国领导人会议精神和倡议,推动合作更加聚焦和务实;二是应更加关注区域和全球环境议题,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实施、筹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三是应创新“中日韩+”环境合作模式,与更多国家分享三国环境合作的经验和成果,共同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

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开始于1999年,旨在落实三国首脑会议共识,探讨和解决共同面临的区域环境问题,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发展。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三国轮流举行。今年是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二十周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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