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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对北京发展绿色金融的四个建议

2018-08-17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认为,北京可以从绿色债券、绿色建筑、生态补偿机制、绿色基金等方面推动发展本地的绿色金融。....

8月16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在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环境交易所等共同举办的“第九届地坛论坛--生态文明与绿色金融”上表示,北京可以从绿色债券、绿色建筑、生态补偿机制、绿色基金等方面推动发展本地的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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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主旨发言。

马骏在主旨发言中首先介绍了绿色金融在国内外的一些新进展。他说,人民银行已经在宏观审慎评估(MPA)中引入了支持绿色金融的机制。绿色信贷占比较高、增速较快的银行可以获得较高的MPA得分。这一机制已经开始起到激励银行扩大绿色信贷的作用。此外,一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试点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比如,湖州市把绿色项目分成三个等级,包括深绿、绿色和浅绿,对深绿信贷项目给予12%的贴息,对绿色和浅绿的项目给与9%和6%的贴息。这种做法可以在各个地方推广。

国际方面,马骏介绍了G20、央行绿色金融网络和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的情况。今年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提出的三项倡议已经被7月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通过。这三项倡议分别是推动可持续资产证券化、发展可持续绿色PE/VC基金、利用数字技术发展绿色金融。马骏认为,这些议题很可能引领未来5-10年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新趋势。关于由法国、中国等发起的“央行绿色金融网络”,马骏说,这个网络的成员已经迅速发展到15个国家的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该网络设置了三个工作组,由马骏担任主席的“监管工作组”将研究未来是否应该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和提高棕色资产的风险权重。马骏认为,如果这项措施能落地,将对全球绿色金融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关于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马骏说,该小组正在起草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自愿准则,希望于今年年底发布。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组织中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参与的四家中方银行已经发布了行动计划,表示将于第一年要披露绿色信贷余额和环境效益,第二年披露污染性信贷余额和环境效益,今后三年内披露环境压力测试结果。马骏说,这些行动在全球都是领先的,未来可能成为全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模板。

针对论坛讨论的北京市应如何发展绿色金融的议题,马骏提出了如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第一,补贴绿债发行。马骏说,很多地方,比如上海、深圳、香港、新加坡,已经推出了补贴当地发行人绿债认证成本的举措,可以调动绿债发行的积极性。北京也应该借鉴。

第二,在通州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北京市政府要搬到通州,通州要建许多新的建筑。应该借这个机会,规定所有的新建筑必须是绿色的,绿色金融同时给与配套,即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建筑保险等工具来支持绿色建筑。

第三,探索京津冀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北京市,低成本治理雾霾的办法已经基本用完,未来治理雾霾的成本远高于河北。而河北的很大比例的雾霾会飘到北京来。如果用本来要在北京治理雾霾的钱拿去到河北治理雾霾,可以用更低成本为北京减排,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需要创造一种(或多种)雾霾治理的区域补偿机制,让北京补贴在河北治理雾霾的项目,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河北治霾的积极性,最后达到北京、河北双赢的结果。

第四,发展绿色基金。全国在过去三年当中已经发起250多只基金,增速非常快,但与全国几万家私募基金的数字相比,绿色基金的比例还是微乎其微,发展潜力非常巨大。北京的资金和绿色科技力量雄厚,要争取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绿色股权基金。在绿色科技方面,还应该充分利用国际的绿色科技资源,与中国的巨大市场相结合。可以考虑在北京搞中外合作的绿色科技孵化器,大力推动环保、节能、新能源、绿色建筑等领域的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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