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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绿色金融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近日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广东绿金委”)发起了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合规、透明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先行先试,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绿色转型,提升金融机构应对环境与气候风险能力,增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和竞争力。
一、 背景
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是导致绿色金融市场失灵,阻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重大瓶颈之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环境信息披露规范化,是有效防止企业“漂绿”、提高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基础性措施,为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稳健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此,从顶层设计到地方试点,一系列涉及环境信息披露的绿色金融政策陆续出台。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在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应强化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有效防范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的违约风险,充分发挥股权融资作用,防止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资本空转和“洗绿”等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2017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再次强调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
二、 工作进展
2018年7月,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花都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碳所”)作为广东绿金委秘书处起草了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文本。倡议文本结合广东碳市场实践,针对不同的披露对象分别制定了适用于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披露框架。2019年1月20日,由广东绿金委在“2019穗港澳金融合作推介会”上成功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大湾区内金融机构现场签署了倡议书。首批参与环境信息披露倡议的五家金融机构分别是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创兴银行(港资)、广州证券、大业信托等。其中,广州农商银行和创兴银行(港资)均为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三、 实施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