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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5月31日印发《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建成与福建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匹配,组织体系完备、市场高度活跃、产品服务丰富、政策支持有力、基础设施完善、稳健安全运行的绿色金融体系。
方案指出,力争到2020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提供的融资余额比“十二五”期末翻一番,证券市场、保险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功能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更加健全,金融市场对绿色资源配置的引导优化作用更加凸显。
重点任务包括:
(一)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机构体系,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构建绿色信贷管理的认证、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控等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绿色信贷支持,建立完善银行绿色信贷评价和统计监测体系。
(二)推动资本市场支持绿色投资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绿色企业发债融资,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
(三)积极发展绿色保险
不断完善环境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保险机构服务绿色项目投融资。
(四)动员社会资本支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新业态。
(五)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
建立完善福建省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汇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推进各类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金融创新。
(六)完善支撑绿色金融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企业和项目的绿色评级体系,.建立完善绿色信用体系,建立绿色信贷增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