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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1月28日在广州举行的广州花都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税收政策研讨会上获悉,为助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广州税务部门最新发布了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10项纳税服务举措。
为发展绿色经济,促进结构性改革,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而广州市花都区是华南地区唯一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为探索形成服务实体有力、路径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广州市花都区国税局、地税局以税收搭台,促多方共商。会上广州市税务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10项纳税服务举措,具体包含:优化税务登记流程、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设立绿色办税通道、“税库银”协议国地税联合签约互认、健全纳税信用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税企联系沟通机制、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各类涉税检查、打造阳光税务。
目前,花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入驻企业77家,包括金融、类金融39家,绿色服务业4家,绿色制造业8家,绿色建筑业2家,私募基金24家。77家企业注册资本总计逾50亿元,今年1-10月累计创税约5112万元。(作者严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