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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雨露: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正全面提速

2017-03-13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国是全球第一个由政府推动并发布政策明确支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经济体。七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进展和展望,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

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中国证券报:大家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请介绍一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时代背景。

陈雨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也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新发展理念,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

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绿色产业需要大量的绿色投资,单靠财政资金投入是不够的,原有的制度安排在动员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方面也存在不足。因此,需要构建一个绿色金融体系,让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有更强的能力和动力来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本开展绿色投资。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35条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措施。现在,相关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和各金融机构正在抓紧落实《指导意见》,总体进展顺利。

绿色金融不但是推动我国经济向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也为金融业自身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新机遇。我国绿色融资的需求巨大,绿色金融业务的成长空间也很大。比如,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在境内外的发行量是2015年的30多倍(当然有基数小的原因),绿色基金正快速成长,能效融资贷款、环境权益抵押贷款、绿色ABS、碳金融产品等绿色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可以说,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正全面提速。

中国证券报:我国提出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目标,这是一个相当宏伟的构想。如何准确理解绿色金融体系的内涵?

陈雨露:我国是全球第一个由政府推动并发布政策明确支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经济体。七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而绿色金融体系则被定义为“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

之所以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绿色融资需求具有多样性、多维度的特点,单靠一类或少数几类金融工具难以有效满足,需要从制度和体系的层面做出响应。比如,一些短中期的绿色项目可能适合从银行贷款,一些中长期且现金流较稳定的绿色项目可能适合从债券市场融资,而一些高成长性但风险较高的绿色项目就可能适合从私募股权基金或通过上市融资。除融资需求外,企业还有环境风险管理的需要,这就要求发展绿色保险、碳金融等服务。

绿色债券成绿色金融一大亮点

中国证券报:绿色债券在我国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已经成为绿色金融发展的一大亮点。您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陈雨露: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同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也发布了《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两个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全面启动。此后,发展改革委、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也发布了关于绿色债券的指导意见。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2016年我国在境内外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达到约2300亿元,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的近40%,我国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虽然比欧美起步晚,但经过短短一年多的努力,我们在绿色债券的定义、认证、信息披露、评级、指数编制等方面的工作都走到了世界前列。比如,我国的《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比国际绿色债券原则要详细得多;我国几乎所有的绿色债券都经过了第三方认证;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两大证券交易所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就资金用途提出了强制性信息披露的要求;我国有至少4家评级公司推出了绿色债券评级方法(国外只有两家),一些市场机构还推出了绿色债券指数。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会研究统一我国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提出绿色债券认证的规范意见,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推动建立绿色债券的业界自律机制,努力将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打造成为一个规范、活跃、透明和健康的绿色融资平台。

发挥正向激励机制“四两拨千斤”作用

中国证券报:许多绿色项目由于其正外部效应没有被完全内生化,收益率略低于市场水平。因此,从政策层面给予一些正向激励措施对于提高绿色投资的吸引力很有必要。请问我国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陈雨露:国际经验表明,发展绿色金融,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再贷款、贴息和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手段来支持绿色金融,还提出了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进行贴息,建立区域性的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或委托专业担保机构对绿色项目提供担保。包括河北、山东、内蒙古、广东在内的至少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建立了绿色发展基金或环保基金,其他许多地区也正在纷纷组建类似基金。这些举措有利于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缓解绿色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别是政府背景的基金介入绿色项目能够通过其“信号”作用,引导数倍的民间资金进入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领域,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中国证券报:过去一年,我国在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下一步,我们将如何继续往前推进?

陈雨露:去年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方面的最大亮点是我国通过G20平台推动形成了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由中国倡议设立、中英两国央行共同主持的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所提出的发展绿色金融的七项倡议写入了G20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大大推进了绿色金融议题在全球的主流化进程。
今年,中英两国央行将继续担任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共同主席,重点推动全球金融业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和改善环境信息的可获得性。同时,我们在中英绿色金融的双边合作中,推动和支持中国的机构在伦敦发行绿色债券;在中法双边财金对话纳入了共同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此外,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正在联合有关方面起草《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以期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更好地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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