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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22日在环境保护部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环保部正在抓紧梳理有哪些上市公司因为严重环境违法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下一步,将会同证监会,努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全面性、可读性、完整性、有用性,以便于股民、公众准确判断上市公司环境风险。
别涛指出,根据环保部会同证监会签署的合作协议,两部门首先推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管理信息,已经取得一些进展。
第一种,在沪深两所3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属于环保部确定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有160多家,近九成披露了环境信息,总体情况比较好。总的来看,这160多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总量大,环境影响大,通过信息披露接受公众监督,并以此为契机提高环境绩效,对总体环境的改善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还有一些公司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规范,或者报喜不报忧、不够详细。环保部正在会同证监会,采取措施不断进行规范。
第二种情况,属于省和市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的上市公司,根据要求也应当披露管理信息。这部分上市公司的名单正在筛查和核实。
第三种情况,至少有一家主要子公司属于各级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作为母公司的上市公司也要披露这些子公司的环境信息。目前,沪深两所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有七万家左右,正在组织逐一比对、筛选。
别涛指出,按照证券监管规定,8月底之前,上市公司要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环保部将会同证监会分析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情况,是不是全面,是不是准确,是不是完整。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都属于定期报告,环保部还推进了“临时报告”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上市公司出现重大情况,例如因为环境违法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就应该及时向股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前些年,有些上市公司出现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却不披露,或者不及时披露,这都是违反规定的。环保部正在抓紧梳理有哪些上市公司因为严重环境违法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下一步,环保部将会同证监会,努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全面性、可读性、完整性、有用性,以便于股民、公众准确判断上市公司环境风险。对于未及时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要依法依规督促、追责,并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