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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双助力 打造绿色金融新气象

2017-08-1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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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发展绿色金融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已构建较为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但受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口惠而实不至”的制约,银企双方仍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和合作共赢,也就造成了绿色金融“叫好不叫座”的尴尬现状。

  五区试点先行

  据悉,目前仅有兴业银行、农业银行等少数银行成立了专门的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分支行,而且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也有待创新。有鉴于此,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破解制约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难题。

  “由于我国的绿色金融尚处于起步阶段,成立试验区的意义主要在于探索可复制的差异化经验。”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尧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试验区的选取,起码应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资源禀赋等方面要有差异化的代表性,且这些试验区类型基本能覆盖全国。

  恒丰银行研究院商业银行研究中心主任吴琦告诉记者,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选择主要有三个原则:一是充分考虑区域位置差异,5个省(区)分别位于东部(广东、浙江)、中部(江西)和西部(贵州、新疆)地区,基本涵盖了我国主要的行政区域。比如新疆由于地处欧亚大陆的中心和“一带一路”核心区,随着绿色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绿色金融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融合将是重要内容。广东和浙江位于沿海地区,不仅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在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和海洋经济发展相结合。二是充分考虑资源禀赋的差异,广东和浙江的金融业较为发达、金融资源较为丰富,广东侧重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比如深圳交易所,以及深圳和广州的碳交易试点);浙江的金融科技发展迅速,可以在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的融合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江西、贵州、新疆则是自然资源较为丰富,其中江西和贵州的绿水青山,新疆的可再生能源更是特色,可以分别在保护青山绿水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出台一些针对性的金融政策。三是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和产业发展水平的差异,为不同省区探索转型发展的路径。对于东部省份来说,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实现绿色增长是当前迫切的需求。浙江省侧重于以产业链整合为切入点,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广东省通过金融促进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探索绿色经济增长的新型发展模式。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重要的是立足本地资源禀赋,探索绿色金融引导欠发达地区转型发展的有效途径,形成绿色、高效、集约的经济发展新路径,避免走东部地区“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比如新疆的可再生能源,贵州和江西的生态经济等。

  四种风险并存

  当前,在我国绿色金融法规、政策体系等还未建立健全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将面临哪些风险呢?

  吴琦认为,当前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风险:一是信用风险。部分绿色企业的经营水平和资金实力有限,而且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存在较大的环境信息不对称。一旦经营出现问题,较易出现违约状况。而金融机构往往对绿色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趋势,以及绿色项目的风险隐患缺乏专业化的认知和分析能力,也缺乏相匹配的风控模型和手段。二是市场风险。由于资源环境的定价机制尚未理顺,绿色项目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天然带有高风险、低收益的发展特征,导致绿色项目大多收益率偏低。此外,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的缺位已成为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作为对“绿色”进行界定的主要载体,绿色指数的开发创新和投资应用也有待加强。三是流动性风险。绿色项目大多是中长期项目,还款期超过十年,但会受期限错配的制约,金融机构能够提供中长期贷款的能力较为有限,这种情况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可能就更加严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发展绿色债券市场有助于缓解期限错配带来的中长期融资难问题。四是政策支持不足。目前我国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仍存在欠缺,尤其是在财税方面还缺少实质性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府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的不足。此外,绿色金融发展需要人民银行、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作,但目前跨部门、跨领域之间的政府沟通和合作还有待深化。

  在王尧基看来,由于信息不对称,项目欺诈等可能是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

  两大助力联手

  吴琦告诉记者,推进绿色金融发展,让绿色金融制度真正在国内实现本土化,重点从政府和金融机构两方面入手。

  从政府方面来看,着力破解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束缚,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的标准规则和政策体系。明确绿色项目和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和认证考核标准;理顺资源环境定价机制,实现资源环境的科学合理定价;放宽绿色市场准入,拓宽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为民间资本参与绿色投资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对绿色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对绿色项目提供担保,提高绿色项目的收益率;建立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绿色信用体系,加强执法督察,保障绿色投资者权益,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全面对接与协调联动,加强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三是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建立健全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市场、绿色股票市场、碳交易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建设,大力促进绿色指数开发创新和投资应用;培育合格的绿色投资者,鼓励和引导投资者投资绿色证券产品。四是在5个省(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绿色金融政策和发展策略。

  从金融机构方面来看,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行,将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战略高度,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的战略认知和服务水平。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对绿色项目实施差异化授信和考核机制,对绿色项目的不良贷款给予更大容忍度,鼓励和引导经营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根据绿色项目的特征,以及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建立客户分层体系,提高风险定价水平,开发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二是加强风险防控。加强与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对企业和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和资产评估的严谨性和可靠性,建立匹配绿色项目的风险控制模型,以及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三是打造专业团队。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打造既熟悉国际规则又掌握本土情况的绿色金融专业团队。四是完善合作机制。完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同业的合作机制,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五是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研究和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绿色金融规则。( 中国经济时报  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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