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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规划提出,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大传统金融机构的主力军作用,突出发展壮大驻赣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组织,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和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壮大“金融赣军”。
规划提出,争取引进国际知名绿色银行,为江西省打造绿色金融特色集智助力。支持在赣银行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借鉴或采纳赤道原则,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行等专营机构,开辟绿色信贷授信、审批专项通道。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在赣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支持证券公司在赣设立投行、资管等专营业务分部,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业务。
鼓励绿色产业公司上市融资,鼓励省内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环保信息。推动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和绿色证券基金,推动设立省投资基金业协会,支持抚州市建设科技金融小镇,支持共青城和南康建设特色金融小镇,常态化召开私募基金大会和论坛。
建立全省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实现主要债券品种发行全覆盖。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与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或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提升直接融资能力,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支持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高中小企业绿色资金可获得性。支持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发行高速公路绿色债券。支持开发绿色债券指数、绿色股票指数以及相关产品。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
大力发展财产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险等传统险种。创新绿色保险产品,支持科技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创新产品先行先试。
积极研发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推进科技、健康养老、生态环保、生态旅游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
打造以赣江新区为主体的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从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稳妥有序探索建设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发展绿色保险、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构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等八个方面,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生态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构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绿色金融文化和价值体系,为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附:江西省“十三五”建设绿色金融体系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