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政策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央行1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指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通知指出,境外机构通过境内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一人民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应按照规定在银行开立境外机构碳交易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碳排放权交易项下的资金收付。
2017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正式启动落实。
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实践。我国自2011年起开始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3年以来,碳排放权交易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地试点,累计配额成交量超过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46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