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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1年以来,人民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深入推进金融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持。
我国是国际宣传倡导绿色金融理念的先行者。人民银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持高标准、开放性原则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倡导、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守住“绿水青山”和地球家园。
明确标准,才能让市场主体准确把握“绿色”的涵义,这是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的前提,更是确保规则“引导绿”而非“统计绿”的关键。2018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三年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英文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3项标准已正式发布;15项标准进入立项或征求意见环节,涉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碳核算等多个重点领域。部分标准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率先试用,为全国推广探索、积累经验。
通过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完善证券发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交易透明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同时,绿色债券期限搭配更为合理,成本优势逐步显现。据统计,与可比普通债券相比(同一发行人当季发行的非绿债券并剔除期限溢价因素),2021年77%的绿色债券具有发行成本优势。
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让每一分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近年来,上市公司、发债主体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和质量取得长足进步。金融机构由大到小、由易到难、分层次、分步骤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验区200余家金融机构已试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气候和环境是重要的全球公共产品。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绿色金融发展离不开全球参与和各方努力。我国是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一贯倡导者和坚定支持者,持续致力于提升全球绿色金融共识。2021年,人民银行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主流化进程,牵头起草《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和《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获得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核准。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更加积极主动作为,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激励约束,发展多样化金融工具,继续深化绿色金融地方试点和国际合作,有力、有序、有效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