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是: 政策动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绿色金融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绿色金融对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在全省开展“2022年推进绿色金融专项行动”,为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明确目标,提供路径和指引。
专项行动目标
“三个高于”:力争全省绿色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绿色贷款余额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绿色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三个全覆盖”:力争碳减排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实现全国性银行全覆盖和全省各市州全覆盖;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实现全覆盖。
任务一
用好结构性货币
政策支持工具
建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统计监测制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低成本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企业的信贷投放。开展绿色票据再贴现专项行动,设立专用额度,对符合要求的绿色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任务二
建立健全绿色项目
融资对接机制
积极协同联合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强化绿色项目、绿色制造体系等各类信息共享,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建立健全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名录,提升融资效率。
任务三
提升绿色信贷
增长可持续性
探索开发绿色信贷管理系统,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的线上化、智能化管理,在内部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政策安排对绿色信贷业务加大倾斜力度,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大型风电和光伏基地建设和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
任务四
培育绿色企业
发债融资
做好绿色债券政策宣传、产品推广和主体培育工作,建立发债企业档案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发行绿色金融债、碳中和金融债。
任务五
深化绿色金融
改革创新
支持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深化金融科技赋能、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认证评级、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形成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兰州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协同联动、互融共促的良好发展格局。
任务六
组织开展绿色
金融评价
按季开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和《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办法》,增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内生动力。
任务七
完善绿色金融支持
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甘肃省绿色低碳发展意见,加强绿色金融与全省各类绿色低碳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与支持地方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互促共进。
任务八
有序推动金融机构
环境信息披露
总结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的实践经验,探索制定全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模板和方法工具,以碳核算为重点深化环境信息披露,力争2022年底实现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
任务九
推进绿色金融和
转型金融有序衔接
坚持先立后破原则,平衡好绿色转型和能源安全的动态关系,支持高碳企业平稳有序转型。切实做好金融支持能源保供工作,及时满足煤电企业保供发电合理融资需求,对于信用风险较高、不合规的“两高”项目予以限制。
任务十
促进绿色金融和
普惠金融融合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为环境效益好、减排效益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综合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领域信贷投放。构建绿色普惠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绿色普惠金融服务效率。
任务十一
优化绿色低碳企业
跨境金融服务
构建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环境,鼓励绿色低碳企业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企业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提高外汇资金收付业务办理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潜在发行人通过发行境外绿色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任务十二
强化绿色金融
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甘肃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智库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咨询机构等沟通协作。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举办甘肃省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培训班,依托飞天金融大讲堂、学术年会等平台举办绿色金融主旨论坛、政策研讨等系列活动。
专项行动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同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激励,对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承销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形成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监测评估。加大工作推进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强绿色金融创新的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防止过度负债、资金空转和“洗绿”等风险。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政策宣讲、主题征文、案例评选、宣传推广等活动,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机构网点等渠道加强宣传。
素材: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金融研究处、货币信贷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