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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为“一带一路”建设注入新动能

2017-10-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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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芝 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社会预测研究所

“一带一路”建设是提升我国参与全球治理和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能力的重要举措。我国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中对沿线国家环境的保护。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一带一路”框架下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实现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和长远规划部署的战略利益,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在环境风险管理、环境信息披露、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提升绿色低碳嵌入水平。2017年4月,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顶层设计等做出战略性的规划和指导,通过绿色金融提升投资的绿色水平,为“一带一路”绿色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加速推进,我国对沿线国家的投资规模不断攀升。这些投资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建设、资源开采等行业的投资为主。沿线大部分国家属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对绿色发展有着强烈愿望。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投资时,除了在建设和运营阶段需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还应在项目投融资阶段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成本、风险等纳入投融资决策中。

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发展绿色金融,重点是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沿线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从源头上降低投资建设对沿线国家生态环境的影响。绿色金融对沿线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推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对环保产业类项目的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环境筛选和评估,采用金融手段优化配置资源,引导金融资本投向绿色经济、节能降耗、生态环保类企业,或者具有高标准环境技术的企业。应通过信息优势为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引导企业有效管理环境风险,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推动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水平。

二是绿色金融助力企业履行在环境方面的社会责任。应通过绿色金融充分发挥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确保投资企业严格遵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循国际通用的环境标准和管理程序,提高企业对环境风险的管控和防范能力,对可能的环境问题和风险进行持续性的跟踪评价,落实对外投资的绿色化要求。

三是绿色金融强化金融机构的环境风险意识。通过绿色金融系统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有效识别、评估、控制投融资活动中的环境风险。金融机构应提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环境风险的重视程度,进而主动加强同沿线国家和部门的生态环保合作,推动绿色投资和经济的绿色转型,确保投资及其环境的可持续性。

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融资方式,绿色金融可以通过多种金融工具和交易方式,提供绿色金融供给,在“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改善沿线国家生态环境,实现与沿线国家的共建共享。为了构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绿色金融体系,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第一,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首先,建立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完善对绿色投资的相关指引,出台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性意见,落实绿色投资业务的激励机制以及高污染高耗能等投资业务的约束机制。其次,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绿色金融标准。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方面,有必要借鉴国际通行的环境标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实际情况,适时建立一套适用于“一带一路”建设、先进高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绿色金融标准。最后,制定并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建立绿色金融的框架原则,明确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不同主体在绿色金融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绿色金融部门法律制度、监管法律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推动和保障绿色金融的有效实施。

第二,创新“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绿色投融资模式。一方面,建立“一带一路”绿色金融网络,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碳金融等不同形式的投融资模式,加大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力度,推动绿色服务和产品的创新,打造高水平的绿色金融链,从而引导资本流向绿色行业。另一方面,除多边国际金融机构、丝路基金以及商业银行外,还应鼓励将商业性股权资本和社会资本纳入绿色金融体系之中,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的作用,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绿色金融创新平台。

第三,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信息披露制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建设呈现出多样化态势。在对沿线国家进行投融资的过程中,需充分了解投资企业的环境信息,包括企业的环境保护能力、环境风险管控体系、风险防范和预警方案等,并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绿色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投资企业的环境管理能力进行评价、监督和引导,确保投融资更多地流向绿色产业。此外,应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加强行业环境信息、环保管理、金融机构信息的互通共享,明确金融机构和投资企业的环境责任,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融资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建设。我国在落实绿色金融的行动上走在世界前列,绿色金融的发展成效显著。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在境内外发行总量达2300亿元人民币,成为世界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言,绿色金融是一个新事物。在“一带一路”发展理念指引下,需要在沿线国家大力落实绿色金融,建立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绿色金融合作分享平台,加强与沿线国家在绿色金融方面相关经验的国际交流,切实推动可持续的绿色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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