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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融资服务“8+1”融资模式--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的经典案例

2015-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中心  

CDM系清洁发展机制(《京都议定书》中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允许发达国家通过资助发展中国家开发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因此产生的减排指标可以用于发达国家完成其在议定书下的承诺。兴业银行通过引入专业的合作伙伴,促进项目的开发、注册、交易。 项目.......

案例:CDM项下融资模式
  模式概述:CDM系清洁发展机制(《京都议定书》中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允许发达国家通过资助发展中国家开发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因此产生的减排指标可以用于发达国家完成其在议定书下的承诺。兴业银行通过引入专业的合作伙伴,促进项目的开发、注册、交易。 项目开发单位可以向兴业银行提出融资需求,兴业银行审核后,以CDM项下的碳减排指标销售收入作为融资的重要考量因素,设计融资方案、提供融资服务。
  深圳某公司,以能源效率服务为主,公司成功开发适用于城市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的3R循环利用技术,并于2005年在梅州垃圾填埋场得到成功运用,梅州垃圾填埋场项目成为中国第四个在联合国注册成功的CDM项目。2007年10月,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节能减排贷款,用于梅州市丰顺、五华、兴宁、梅县、蕉岭、大埔等六个县的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沼气进行回收利用处理,改善当地生态与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经测算,2008年—2012年间,七县填埋场可减排的等效二氧化碳为10.56-16.03万吨/年。同时也解决了梅州垃圾填埋场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项目实施企业属于EMC(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商),是中国节能减排市场的中小企业代表,其具有专业的核心技术,项目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兴业银行提供了750万元的项目贷款,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78.94%。本案例体现了兴业银行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运作的有效性:一是将传统信用业务延伸到CDM项目下,并将现金流收入作为项目的还款来源测算,将项目贷款与碳金融(Carbon Finace)的首度结合运作;二是对项目的审查更注重项目产生的综合现金流,本项目主要收入为发电和CDM碳减排指标的销售,产品突破了原有的注重抵押担保等条件的限制,实现了对特殊绿色项目的支持;三是根据项目收益设计灵活的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突破了原有的中小企业贷款以短期融资为主的固有模式,侧重于制定与企业节能项目现金流相匹配的资金安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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