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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成一套工作机制。成立包括13家政府部门和20家银行机构在内的工作专班,细化从贷款梳理、绿色识别认定到标准制定、政策配套的责任部门和具体分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为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一套监测标准。针对普惠主体绿色行为难识别和识别成本过高的问题,构建绿色普惠金融监测标准。对“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业经营主体、个人(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等四大普惠主体绿色行为开展实践研究,通过对存量普惠小微贷款用途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进行对标,整理普惠主体绿色行为认定标准和依据,探索普惠主体绿色行为纳入绿色贷款的条件,尝试建立符合基层发展实际的绿色普惠金融监测标准,为扩大绿色金融支持范围提供依据。
三、识别一批支持主体。将绿色普惠金融监测标准嵌入大数据平台,识别形成普惠主体绿色行为的数据库和项目信息库,实现信息主动更新和金融产品、产业政策的精准对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探索一套政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绿色普惠金融政策配套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绿色普惠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发,形成一套较为完善、具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加强配套政策保障,提高绿色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服务精度和支持力度。如,江山农商银行探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用途贷款的授信额度;中国银行江山支行探索“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复合贷款,在原普惠贷款优惠利率的基础上再让利14BP。
下一步,衢州市将加快推进绿色普惠金融监测标准编制;加深数字化改革,打造绿色普惠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加大构建绿色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和政策配套机制研究,扎实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供稿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