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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汇编:案例六 林业碳汇支持环境改善和精准扶贫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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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汇编》第一部分

编辑说明
20176月以来,六省九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形成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且已经具备复制推广条件。20201月,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各试验区对部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案例进行了充分讨论。为便于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典型经验,我们共搜集典型案例52个,按照五大主题分类整理,每个部分均包括一篇评述和若干篇典型案例。
第一部分的主题为“绿色金融创新支持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包含典型案例14个。主要介绍绿色金融支持经济低碳发展,通过金融手段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调整清洁能源结构,支持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实现减缓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经验。

案例六:林业碳汇支持环境改善和精准扶贫

林业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采取多方面措施,支持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林业碳汇发展,形成现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碳排放权交易、精准扶贫、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结合,统筹解决“减排”和“增收”两大挑战,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生态补偿良性互动。

一、主要做法

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包括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项目减排量核算及签发、减排量交易、碳排放权履约等流程。首先,结合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1],选择具备资质的试点机构进行项目开发;其次,依据广东省出台的森林保护和森林经营的方法学开展林业碳普惠减排量的计算,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碳普惠减排量核证报告;再次,由试点机构提出项目备案申请以及碳普惠减排量申请,由省级碳普惠主管部门批复省级碳普惠减排量;最后,项目业主委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对碳普惠减排量进行交易,并根据交易结果进行减排量登记。交易结束后,项目业主获得碳汇收益,控排企业则可将碳普惠减排量用于抵消自身产生的碳排放。

二、实践效果

(一)实现林业碳普惠项目首次成功申报。2018年2月,在花都区梯面镇选取3万亩生态公益林开发PHCER(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并成功交易。PHCER总量合计13319吨,最终成交价约22.72万元,成为广州市首个成功申报的林业碳普惠项目,实现了生态保护和农村经济发展双赢。

(二)推动林业碳汇模式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以韶关市翁源县等4县(市)36个省定贫困村及少数民族县村林业碳普惠项目为例,2018年6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对韶关市南雄市、仁化县、乳源县、翁源县的35个省定贫困村和1个少数民族县村森林经营和森林保护类碳普惠项目产生的30.78万吨减排量进行备案和签发。当月,受项目业主委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举行该批减排量竞价活动,30.78万吨减排量全部成交,交易金额达502.34万元,成功实现贫困村村集体和村民增收。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在贫困村村集体和村民增收和保障民生的同时,有效提升了村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三、创新亮点

(一)实现碳交易、碳普惠、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结合。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将林业资源产生的减排量有效融入碳市场,实现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碳普惠制、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结合,在保护绿水青山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

(二)发挥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的协同效应。根据我国的资源分布情况,固碳的森林、草地和湿地等大多分布在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融入林业碳普惠减排量抵消机制,形成高耗能、高排放地区对经济欠发达生态功能区的市场化长效补偿机制,实现了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对提高精准扶贫效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增强林业资源保护能力。基于林业碳汇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出实现林业生态效益价值化的有效路径,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林业经营主体开展公益林抚育、发展林下经济等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减少森林砍伐,提升森林固碳能力。


[1]碳普惠制是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起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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