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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研究局绿色金融动态: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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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动态

2018年第22期(总第22期)

2018年9月14日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2018年9月14日,由人民银行研究局主办的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章程》,表决通过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六个工作小组,对下一步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做出了明确分工。


在讲话中,陈雨露副行长对国内绿色金融发展和绿色金融标准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一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中国是为数不多的构建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绿色债券、绿色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活跃,有力推动了中国经济绿色转型,中国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引领者之一。二是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是“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评估认证等方面,相关部门已发布相应标准、指引和规则,为推动绿色金融规范发展、加快政策落地提供了支持和保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绿色项目库标准体系、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色信用评估认证标准、环境信息披露标准、信息统计和数据共享标准等领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为全国层面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在国际上,中国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承诺,积极利用多边和双边框架推进绿色金融合作,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地位和领导力不断提升。人民银行已与欧洲大陆和英国相关机构在绿色债券和可持续金融等领域开展标准一致性研究的初步合作,为中国绿色金融市场接轨国际提供了良好条件。


陈行长对加快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急迫性作了高屋建瓴的解读。他指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标准不完备、不统一,业务发展先于标准制定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构建统一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迫在眉睫、意义深远。这既是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重大作用的内在需要,也是促进绿色金融稳健发展、完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的内在需要,同时也是接轨国际、争取国际标准制定主导权的内在需要。


陈行长还对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目标、原则和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应当立足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国情、产业特点以及资源禀赋,顺应结构调整方向,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国际共识,确保标准既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又能有效兼容国际规则。构建绿色金融标准应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公平性、完备性与统一性。推动绿色金融标准规划、制定、实施、修订的有机协调,实现国家、行业等各层面标准相互补充,形成有效合力。二是统筹兼顾、急用先行。优先研究制定通用基础标准、统计与信息共享标准、风险管理标准等基础性、关键性标准,尽快消除制约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短板。三是开放性、前瞻性。标准制定要兼收并蓄,不断吸收国际标准领域的前沿成果和最佳实践;也要有前瞻性眼光,考虑长远,为绿色金融适应未来技术发展、理论和制度创新留下余地。


陈行长指出,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统筹协作,全力做好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并从五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二是提高工作时效,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三是强化组织落实,推动标准落地;四是加强督办考核,保障工作进度;五是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国际合作。


陈行长强调,绿色金融标准是绿色金融领域一项涉及全局的、关键性的基础设施。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研究构建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就是希望凝聚各部门合力、博采众长,推动绿色金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中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提供持久动力和保障。希望工作组能够拥有这份历史使命感,主动扎实地开展好工作,为构建高质量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贡献智慧、贡献力量。


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陈立吾代表金标委参会并作了发言。他指出,金融标准化工作正迎来历史发展的机遇期,金标委将大力支持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加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中国在绿色金融标准领域与国际标准对接,为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人民银行研究局徐忠局长主持会议。来自人民银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家部委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等行业学会和自律组织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和其他业界单位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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