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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研究局绿色金融动态:甘肃省着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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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动态

2018年第4期(总第4期) 2018年6月8日


甘肃省着力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发展


摘要:为全面贯彻人民银行总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甘肃省低碳循环绿色产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将“绿色金融”列入全行重点工作内容,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参与绿色金融政策制定,探索绿色金融实践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环保产业配置,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作用。有效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发展速度,不断增强绿色发展理念和意识,着力建设绿色金融三大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及“一带一路”的融合,切实防范与化解绿色金融风险。

                             
一、甘肃省绿色金融实现“六个增强”


(一)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增强工作有序性


2017年7月,甘肃省金融学会成立甘肃省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在兴业银行兰州分行设立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截至目前,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多次组织绿色金融宣讲会、座谈会,深度参与全省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出台等工作,为甘肃经济有序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推动绿色金融政策出台,增强工作统筹性


兰州中支向甘肃省政府提出《发展甘肃省绿色金融的政策建议》《关于进一步开展绿色金融工作的建议》,并全程参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发展的意见》起草工作。目前,兰州中支绿色金融工作已经转化为政府决策。2018年1月,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明确了甘肃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与政策支持方式;2018年2月出台了《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循环农业、文化旅游等十大重点产业,进一步明晰绿色金融支持方向。


(三)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增强工作创新性


兰州中支建立绿色金融统计工作制度。2017年9月,兰州中支设计全口径的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统计表,发布绿色金融数据。同时,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共享机制,与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达成“全省企业环保信息共享”协议,将企业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一考双评”信息通过金融业信息交换系统向金融机构推送,实现环保信息全面共享。截至2018年4月,已共享75家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并且,在武威市开展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制定《武威市绿色金融创新试点指导意见》,完善绿色信贷的制度体系,明确绿色信贷标准与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对接武威市绿色金融项目库,为绿色项目提供信息对接与信贷支持。


(四)深化绿色金融政银合作,增强工作有效性


2018年4月,甘肃省政府与兴业银行共同签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政银战略合作协议》,兴业银行未来五年向甘肃提供500亿元绿色融资,重点支持甘肃省海绵城市、水利水务、生态旅游等绿色项目发展。根据协议,双方将紧密围绕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创新等展开全方位合作,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战略新型产业等重点领域项目落地。


(五)举办“绿色金融”论坛及座谈会,增强工作科学性


甘肃省金融学会联合其他部门举办题为“发展绿色金融 建设生态文明”的第四届西北金融论坛,专家学者们对绿色金融理论、典型案例与成功经验进行系统解读与深入交流,为全省乃至西北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指引;多次举办绿色金融座谈会,邀请省内主要金融机构负责人分享各自绿色金融实践与做法,进一步增进全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同业交流与输出;邀请相关专家给全省省直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以及高校开展绿色金融培训,通过分享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实践,促进全省绿色金融理念传播与经验交流。


二、甘肃省绿色金融突破“三个重点”


(一)传统绿色金融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绿色贷款保持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3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23399.29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3.11%。其中,一季度新增162.34亿元,占金融机构新增量27.03%。这些绿色资金主要投向交通运输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二是绿色金融债发行取得突破。2017年5月,甘肃银行1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成功发行,6.25亿元已经投向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等绿色产业项目。兰州银行30亿元绿色金融债获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中,11月1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发行10亿元绿色金融债。三是绿色保险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末,开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财产保险主体包括人保财险甘肃分公司、平安财险甘肃分公司等7家。全省投保环责险的企业866家,保费收入3765.8万元,承担保险责任金额26.8亿元。出险理赔案件15笔,总赔款151万元。


(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有所突破


一是探索生态修复融资模式。兴业银行兰州分行以融资租赁模式为兰州市水源地项目融资15亿元,为全省包括祁连山生态修复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开展绿色项目资产证券化。武威发展集团以集中供热未来收益权为基础资产,成功发行7.37亿元五年期资产证券化产品(ABS融资模式),成为甘肃省首单公开市场资产证券化项目。三是打造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作为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平台,2017年共开展5次排污权交易,共计成交5类主要污染物92.15万公斤,累计成交额894.46万元,单次最高溢价率为466.67%。此外,甘肃省成立首家从事碳资产业务的甘肃电投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开放市场提供碳资产综合管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和中国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碳配额交易等技术服务。


(三)绿色发展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探索绿色金融业绩纳入考核。兰州中支探索把绿色信贷业绩纳入MPA考核,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全流程管控,在信贷审批的各环节中严格落实绿色信贷要求,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二是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部。2017年6月,甘肃银行成立了绿色金融部,专门负责绿色金融行业政策研究、产品创新和管理、综合服务方案制定等政策的落地实施。三是争创绿色低碳发展试验区。2017年,甘肃省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兰州市获批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白银庆阳两市确定为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三、下一步工作在“三个‘方面’谋创新”


(一)加强绿色金融四大机制建设


在甄别机制上,明确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判定标准,建立绿色金融项目库,积极争取更多的甘肃项目入选国家绿色金融项目库,为绿色金融提供明确方向和目标。在激励机制上,发挥财政与绿色发展基金的支持作用,鼓励商业银行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抵质押信贷业务,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债,拓宽全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融资渠道。在约束机制上,强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切实打通环保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信息壁垒,实现共享数据无遗漏、无差错。在保障机制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帮助金融机构识别、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


(二)促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一带一路”融合


一方面,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之间搭建桥梁,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制度保障、科技支持、创新驱动等方式,推动绿色有机农业、清洁生产、乡村旅游、绿色消费等,扩展绿色金融发展广度,提升普惠金融发展质量。另一方面,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优先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生态农业等绿色项目发展,对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实行环境评估,对不达标企业实行银行授信“一票否决”。借鉴国际金融公司(IFC)绩效标准和赤道原则,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完善环境风险管理标准,帮助“走出去”企业有效管理环境风险。


(三)防范与化解绿色金融风险


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把风险防范放在重要位置,增强预见性,切实防范与化解绿色金融风险。坚决打击“洗绿”行为,需要对捏造绿色项目骗取贷款、假绿色之名行非绿色之实的融资、以小搏大多渠道融资、虚构财务数据误导投资者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加强跟踪监督,对绿色融资使用进行专门性规定,强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使用要求,尽可能地追踪监督资金使用方向与效应,适当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发行人融资及资金使用进行评估。适当发挥好财政贴息、再贷款、担保基金等政策引导作用,降低绿色融资成本,提升绿色项目商业可持续性,联合多部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运用PPP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防范绿色金融中撤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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