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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成效及下一步打算
——基于2020年深圳绿色金融案例的分析
2021年3月,深圳中支联合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开展2020年度深圳优秀绿色金融案例评选活动,共有51家金融机构报送案例76个。其中,26家银行机构报送案例39个,10家证券机构报送案例15个,7家保险机构报送案例11个,8家其它类型机构报送案例11个。经两轮专家评选,最终评出绿色金融先锋创新奖10个,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优秀奖10个。此次案例评选活动,充分展现了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成效。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绿色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一)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推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价体系,在全球率先实现债券市场公募信用债发行主体全覆盖,并发布中债ESG评价系列产品和中债-ESG优选信用债指数,填补债券市场ESG评价体系的空白。
二是南方基金建立全流程ESG投资体系,通过在股票、固定收益跨资产类别的投资、研究和风险管理中全面融入ESG因素。该体系是国内覆盖面最广的同类评级体系,截至2020年末已覆盖9200个投资标的,通过将金融科技与主动研究相结合,解决了投资标的披露标准不统一、数据缺乏的难题。
(二)信息披露不断推进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首创“实质绿”债券识别理念,并据此编制发布了中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指数。“实质绿”成分券识别理念将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行业、主营业务等信息作为成分券辅助识别依据。指数成分券既包含官方贴标绿色债券,也包括根据相关标准筛选出的存量未贴标绿色债券,基于实质胜于形式原则,有助于提升“实质绿“债券发行人积极性,切实促进绿色债券应用于绿色用途。
(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日益深化
一是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创新知识产权质押绿色普惠新模式,通过评估、计量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为企业提供“智惠贷”授信额度,通过“普惠金融+大数据+科创”多方数据交互盘活绿色产业小微企业核心知识产权资产,解决了知识产权“评估难”“质押难”问题。
二是阳光保险探索开发新能源汽车评估师职业责任险。在该保险中,投保人为网约车公司、车商或主机厂,保险期限届满后,主机厂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约定价格收购,对不能按照约定价格收购的,由保险公司赔偿价差。该产品模式利用保险产品的增信功能建立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有效降低补贴退坡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贬值预期,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持续加大
(一)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发展
一是平安银行支持风电产业发展。平安银行改变依赖大央企信用支持的传统融资手段,借助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的专业能力,成立能源金融事业部,聚焦风电项目本身的资金平衡能力,加大对风电行业的支持力度。2020年,平安银行快速批复并投放了产能150MW、金额将近10亿元的风力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34.7万吨。
二是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支持中广核新能源布局。2012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与中广核集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资金来源优势,累计发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194亿元,其中近三年发放贷款近40亿元,批量支持中广核新能源项目在贵州、云南、湖北、新疆、内蒙古、河南、江苏等20余个省市有序布局。
(二)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一是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打造“充电有道”新能源汽车充电平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运用金融科技助力汽车充电设施运营的智能化转型,帮助比亚迪上线了“充电有道”充电桩运营平台,实现客户一键充值、退款即时到账,并创新实现移动支付资金和商业预付款监管双账户管理,保障用户资金安全,助力深圳绿色交通及智慧城市建设。目前,该平台日交易量超过2万笔,日均交易额达30万元以上。
二是国银租赁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以厂商租赁业务模式和单体客户授信模式为抓手,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累计为湾区3家大型公交企业提供超过31.60亿元的融资支持,更换新能源公交车累计超过4500辆,并为深圳小微企业绿色租赁和公交纯电动化提供全面支持。
(三)大力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一是招商银行以批量项目统借统还融资模式支持污水处理。受制于规模小、政府层级低等原因,小型污水厂项目一直面临刚性建设需求和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招商银行批量项目统借统还融资模式,通过设定区域组合风险控制标准、单体项目准入标准,优选项目建立融资项目池,为水务平台公司提供整体融资方案,解决其下属项目公司融资需求;通过入池项目公司资金在水务平台公司归集,解决单体项目现金流波动性风险。该模式还引入风险分散、风险分担机制,在不增加项目公司融资成本、融资负担的前提下,破解了层级较低小型污水厂单体项目的融资难题,有效支持了县域及以下民生工程项目。
二是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境内首单非金融企业气候债券。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主承销机构,帮助南京江北新区公用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发行2020年第二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南京市江北新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该债券为我国境内市场首支以国际气候债券标准认证的非金融企业债券,亦是境内首单以国际气候债券标准与国内绿色债券标准“双认证”的债券。
三、深圳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打算
(一)赴港发行绿色市政债
截至2020年末,全球已有16个国家和地区发行绿色主权债券,累计发行额900多亿美元。我国江西省、广东省也已发行以项目收益作为偿付来源的绿色用途专项债。“允许深圳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已列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深圳探索发行境外绿色市政债,既符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全球可持续投资的发展趋势,也有利于树立深圳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国际形象。
(二)夯实基础,推进《绿金条例》贯彻落实
按照“需求导向、急用先行”的原则,参与全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深圳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深圳绿色企业库、项目库,探索在大湾区推广和互认。选取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气候和环境风险评估、压力测试,全面推动金融业开展碳核算,为提升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科学性打下基础。
(三)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大力支持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融资租赁等新型绿色金融产品。
(四)推进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融合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绿色企业充分利用深圳互联网信息技术和金融科技高度发达的有利条件,以金融科技赋能绿色金融,降低绿色金融及绿色经济活动的成本和风险,提高收益,探索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构建金融科技支持下的数字化、智能化的绿色金融信息化服务平台。
(五)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交流合作
充分利用深圳全球绿色金融联盟(FC4S)会员城市的地位,以及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落地深圳的平台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深圳国际影响力。紧抓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立及秘书处落户深圳的机遇,努力开拓深圳和湾区绿色金融的新局面。通过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提升深圳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对外开放程度,实现绿色金融国际化发展。
(六)加强绿色金融理念宣传及能力建设
发挥深圳市绿色金融发展领导小组的部门协调作用,发挥绿色金融协会、绿金委的协同效应,开展有关绿色金融政策、绿色金融标准等宣传,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信息披露等绿色金融相关培训,定期举办绿色金融优秀案例的评选活动。发挥好加入负责任投资原则、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的作用,组织同业交流,切实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理念和能力。